哥林多前书第10章-偶像崇拜的过去与现在
A. 以色列的坏榜样。
1. (1-5)出埃及时的以色列:蒙福享有许多属灵的经历,却遭到弃绝。
弟兄们,我不愿意你们不晓得,我们的祖宗从前都在云下,都从海中经过,都在云里、海里受洗归了摩西,并且都吃了一样的灵食,也都喝了一样的灵水;所喝的,是出于随着他们的灵磐石,那磐石就是基督。但他们中间多半是神不喜欢的人,所以在旷野倒毙。
a.弟兄们:哥林多前书10章延续了哥林多前书8章中论述的主题,这个主题在哥林多前书9章中也有探讨:哥林多基督徒应该如何看待祭献给偶像的肉呢?
i.在哥林多前书8章里,保罗确立了两条原则。首先,偶像一无是处,什么都不是,哥林多基督徒知道这点,并且按照这个知识而行,与他们自己有益。第二,对基督徒来说,爱比知识更重要。因此,尽管我可能“知道”吃祭偶像之肉对我自己来说,没什么不对;但如果这事使我的弟兄跌倒,我就不会这样做,因为这样做不是出于爱。
ii.在哥林多前书9章里,保罗表明基督徒放弃自己的“权利”是多么重要。正如保罗为了支持自己所传的福音,放弃了自己的“权利”;所以,有时基于爱的原则,为了软弱的弟兄,哥林多基督徒应该放弃自己的“权利”,不吃祭过偶像的肉。在第9章的结尾,保罗向我们展示了基督徒必须甘愿放弃一些事情,一些甚至是“好”的事情,好赢得神摆在我们面前的比赛,否则在基督徒的生命竞赛中,我们反被弃绝了(林前9:27)。
b.我不愿意你们不晓得,我们的祖宗从前都:保罗指出我们要完成神摆在我们面前的任务,而拒绝放弃某些拦阻我们的事情,会是多么危险。现在,保罗将藉助以色列出埃及的经历,来说明这个原则。
c.我们的祖宗从前都:想一想,在出埃及的时候,以色列得到了多少祝福!
i.我们的祖宗从前都在云下:在以色列从埃及到应许之地的路上,神荣耀荣光的云彩遮蔽他们。白天,云彩遮蔽他们,使他们免受荒漠酷热阳光的伤害;夜间,云柱像火柱一样照亮他们。这是一个持续不断的、随时的提醒,提醒他们纪念神的荣耀和存在(出13:21-22)。
ii.都在云里、海里受洗归了摩西:所有以色列人都经过红海,看见神惊人的大能,使海水直立如城墙,让他们过红海如过干地。然后,他们看见神让海水复归,使埃及军队淹死在海中(出14:21-31)。这不仅是神的爱和能力的惊人证明,也是有关洗礼的画面——通过“从水中经过”,所有以色列人都受洗归入摩西,甚至靠着“从水中经过”,基督徒受洗归入耶稣基督(罗6:3-4)。
iii都吃了一样的灵食,也都喝了一样的灵水:所有以色列人在旷野飘流的时候,都得到神行奇事所供应的食物和水,得以存活(出16:35;17:6)。这是神对以色列的爱和大能的非凡彰显,也是我们在圣餐上所领受的、属灵的饼和酒的预兆(林前11:23-26)。
iv.我们今天所沿用的两个基督教圣礼,以色列甚至还保留着其古老的版本:洗礼和圣餐。“圣礼”这个词用来指罗马军团的士兵向皇帝的效忠誓言。早期的基督徒认为圣餐和洗礼是对耶稣基督的“效忠誓言”。
v.所喝的,是出于随着他们的灵磐石,那磐石就是基督:就连以色列在旷野飘流时,耶稣基督也与他们同在。这里,在确认随着他们的灵磐石之身份时,保罗借用了一个拉比传统,认为以色列在整个旷野飘流期间,都是由同一块磐石为他们提供水喝,一块随着他们的磐石。今天,一些圣经学者争论是磐石随着以色列,还是水随着以色列(如溪流一样)。关键是一样的:耶稣基督在旷野与以色列同在,行神迹奇事,满足他们的需要。这是何等的祝福,何等的特权!
d.但他们中间多半是神不喜欢的人:尽管有这些祝福和属灵的特权,旷野中的以色列人让神感到不悦。鉴于所有这些祝福,他们本该心生感恩,更加努力讨神喜悦,但事实并非如此。
i.他们中间多半:这是一句直言不讳的话。离开埃及的成年人中,只有两个人得以进入应许地(约书亚和迦勒)。多半,确实如此!
e.所以在旷野倒毙:以色列人让神感到不悦,是显而易见的,因为他们不得进入应许地,反而死在旷野里。尽管他们拥有这一切祝福和属灵经历,却从未进入神真正为他们预备的地。
f.他们中间多半是神不喜欢的人:保罗的话一语中的,毫不留情:哥林多基督徒可能开口闭口就提各种自由权(比如,在异教庙宇里参加宴会,绊倒弟兄);又因为过去的祝福和属灵经历(特别是洗礼和圣餐),而自认为他们很“安全”。因此,保罗警告他们要小心。因为以色列曾经既蒙福,又有属灵的经验,却仍然倒毙在旷野;所以,有些哥林多基督徒可能也会重蹈覆辙!
i.“似乎哥林多信徒想当然地认为,他们与福音的典章有份,如洗礼和主的晚餐,这是他们得救的保证;尽管如此,他们可能仍然参加拜偶像的活动;至少,他们拜偶像还不当回事,认为拜偶像不算什么。”(克拉克,Clarke)
2.(6-10)别学以色列的坏榜样。
这些事都是我们的鉴戒,叫我们不要贪恋恶事,像他们那样贪恋的;也不要拜偶像,像他们有人拜的。如经上所记:“百姓坐下吃喝,起来玩耍。” 我们也不要行奸淫,像他们有人行的,一天就倒毙了二万三千人。也不要试探主(注:“主”有古卷作“基督”),像他们有人试探的,就被蛇所灭;你们也不要发怨言,像他们有发怨言的,就被灭命的所灭。
a.这些事都是我们的鉴戒:对于以色列的旷野失败,我们应当引以为戒,也能从中汲取教训。以色列是怎样跌倒的呢?
b.叫我们不要贪恋恶事,像他们那样贪恋的:他们跌倒,因为他们不能对自己的欲望说“不”,所以我们不要贪恋恶事,像他们那样贪恋的。哥林多的基督徒坚持吃祭偶像的肉,即使因此让其他基督徒跌倒,陷进罪里;他们也不能拒绝,说“不”。他们会说,“肉太好吃了”,或者“这只是个交易”;他们却不能出于对神的爱、对兄弟的爱,而对这种事情说“不”。
c.也不要拜偶像,像他们有人拜的:以色列跌倒,在于没有专心仰望神,他们开始把自己卖给拜偶像(出32:1-6;25:1-3)。哥林多基督徒中,有些人不仅与偶像的联系过于亲密;他们还利用自己的“知识”和“权利”,打造了偶像。
d.我们也不要行奸淫,像他们有人行的:以色列参与偶像崇拜,屈服于不道德的性诱惑。起来玩耍(引用自出埃及记32章6节),这是一个值得品味的说法,指的是以色列人放纵行淫,犯下的大罪。我们知道哥林多基督徒在性方面存在问题,有不道德的性行为(林前6:18-20),经文的上下文表明,这种问题与他们追求个人享乐,放纵肉体的私欲有关,体现在他们坚持自己的“权利”,非要吃祭偶像的肉。
i.“翻译成‘玩耍’的动词,暗示希伯来语中的性游戏……由此,我们可能会对这种醉酒狂欢有所了解。”(科尔【Cole】,出埃及记注释)
ii.一天就倒毙了二万三千人:对这个数字的理解存在一些困难。引用自出埃及记32章6节的经文,表明了当时的背景;在出埃及记32章28节中记载,那一天,百姓中被杀的约有三千。也许,有更多的人死亡,但经文没有记录;或者,有2万名女人在金牛犊事件造成的余波中死;或者,有些人认为,保罗跳到另一个时间发生的另一件事情上,一次在以色列出埃及的过程中发生的行淫事件,百姓因此受到神的审判(民25:9)。民数记记载,有两万四千人因受神的审判而死;不过,有可能在一天内,死了两万三千人。
iii“圣经是一本多么奇妙的书,在一千五百年的时间间隔内写成,当这种不准确的幻影出现后,必须抓住不放,以消除对其【圣经】无懈可击的怀疑!”(霍奇,Hodge)
e.也不要试探主(注:“主”有古卷作“基督”),像他们有人试探的,就被蛇所灭;你们也不要发怨言:民数记21章4-9节描述了这一事件:因为百姓的抱怨亵渎,神使火蛇进入百姓中间。再说一次,以色列人怨恨的心表明,他们以自我为中心,更关心自己的欲望,而不是神的荣耀——同样的问题也给哥林多基督徒带来了麻烦,他们不愿为了别的弟兄,而放弃吃祭偶像之肉的权利。
f.就被灭命的所灭(注:钦定本圣经作“就被毁灭者所灭”):因为哥林多前书10章1-5节中的警告,看起来因为过去的属灵经历、属灵成就,似乎哥林多基督徒认为自己很“安全”,对他们来说,被毁灭的危险是不存在的(就像以色列人被毁灭那样)。然而,保罗的警告言犹在耳:“如果这事能发生在以色列中,也能发生在你身上。要当心!”
i.哥林多基督徒似乎把吃祭偶像之肉的问题,以及使弟兄绊倒的问题,看成是无关紧要的“小”问题。保罗想让他们知道(也让我们知道),这件事反映出他们自私自利,以自我为中心;而神在旷野所灭的以色列人正是这样的心态。它可能表现出的症状相对较轻,但它是一种危险致命大病的症状。
3.(11-13)总结由以色列的历史学到的教训:坚定抵挡诱惑。
他们遭遇这些事都要作为监戒,并且写在经上,正是警戒我们这末世的人。所以,自己以为站得稳的,须要谨慎,免得跌倒。你们所遇见的试探,无非是人所能受的。神是信实的,必不叫你们受试探过于所能受的。在受试探的时候,总要给你们开一条出路,叫你们能忍受得住。
a.他们遭遇这些事都要作为鉴戒:既然我们是这末世的人,我们就能,也应当受警戒,汲取以色列的教训。我们负有更大的责任,因为我们可以汲取以色列的教训,避免重蹈覆辙。
b.所以,自己以为站得稳的,须要谨慎,免得跌倒:对于哥林多基督徒来说,要抵挡自私和以自我为中心的诱惑,首先,他们就要认识到自己的软弱。一个自己以为站得稳的人是不会防备诱惑的,所以他很容易跌倒。
i.诱惑就像港口里的礁石,当潮水落潮的时候,每个人都能看到危险,并避开它。然而,撒旦的诱惑策略是掀起浪潮,掩盖诱惑的危险。然后他喜欢让你撞到被遮掩的礁石上,粉身碎骨。
ii.“天底下最高的圣人,也不能站立得稳,除非他仰望神,并且继续凭着信心顺服【神】。而停止这样做的人,必定跌倒、陷在罪里,得着黑暗的聪明和刚硬的心。”(克拉克,Clarke)
c.你们所遇见的试探,无非是人所能受的:我们经常想为自己找借口,推说我们面对的试探环境“非常独特”,属于“特别的例外”;然而,神提醒我们,我们面对的试探并不是独一无二的。许多属神的人都面临着相同或相似的诱惑,他们倚靠神,就在神里面得到胜过试探的力量。
i.在你之前,已经有其他人在神里找到力量,战胜试探,就是你面对的同样的试探——甚至是更大的试探。因此,你可以得胜——靠着耶稣的力量,而不是你自己的力量。我们用耶稣的力量抵挡诱惑,就像有一个故事中说的那样。有一个女孩面对试探,撒旦带着诱惑来敲她的心门,她是这样说的:“请求派耶稣去应门。撒但看见耶稣,就说,‘哎呀,对不起,我一定是敲错门了’。”
d.神是信实的,必不叫你们受试探过于所能受的:神已经应许要监管所有通过世界临到我们的试探,无论是肉体的试探,还是魔鬼的试探。神已应许要按照我们的承受能力,来限制我们所受的试探——按照我们倚靠祂而得的能力,而不是我们依赖自身而有的能力。
i.如果神允许,撒旦会在一分钟内毁灭我们,正如他想毁灭约伯(伯1:6-12)和彼得(路加22:31)一样;然而,神不会让他得逞。就像一位母亲让她的孩子远离商店的糖果柜台,她知道孩子无法应付这种诱惑,神让我们远离我们无法应付的事情。然而,随着年岁的变化,我们能够应付的事情与不能够应付的事情,会有变化。
e.在受试探的时候,总要给你们开一条出路:神已经应许不仅要对我们所受的试探设下限制,祂还要在我们受试探的时候,开一条出路。祂绝不会强迫我们采用这条出路,但祂会开辟出这条出路。是否接受神所开辟的出路,选择权在于我们。
i.出路并不仅仅是从试探的压力中得到“解脱”,一些人屈服于试探,发现这样可以得到“解脱”!要消除诱惑,通常会有一个错误的方法,我们经常一次又一次面对同样的试探,直到我们向撒旦和我们的肉体表明,这试探是我们所能受的。
ii.巴克莱(Barclay)指出,一条出路实际上是一个山间的隘口,这里体现的意思是,一支军队遭到敌人的包围,然后突然之间发现一条通往安全地带的逃生路线。就像山间的隘口一样,一条出路不一定是一条容易的路。
f.开一条出路:这条出路并不会使我们走上一条不受一切试探的道路(惟有在天堂里,才会这样)。这条出路带领我们走上一条道路上,使我们能忍受得住试探与考验。
i.经文提醒我们,受到试探不是罪;但是享受试探、把试探当儿戏,或者屈服于试探,就是罪。在我们受试探的时候,撒旦常常因我们受到试探而控告我们;但这是来自撒旦的控告,而基督徒无需接受撒旦的控告。
ii.在一个市场上,一个小男孩站在糖果旁边,他看起来是要把一些糖果偷偷放进口袋里,然后走出门。一个店员观察了那个男孩很长时间,终于对他开口说道,“看起来,你在试着偷偷拿些糖果。”男孩回答说:“你错了,先生。我在试着不要这么做。”目前,他能忍受得住试探。
B.回到吃祭偶像之物的话题:若在异教庙宇的餐馆进食会怎样?
1.(14)讲明原则:要逃避拜偶像的事。
我所亲爱的弟兄啊,你们要逃避拜偶像的事。
a. 我所亲爱的弟兄啊,你们要逃避拜偶像的事:在原始文本的语言中,偶像一词前面有一个冠词,字面的意思是拜偶像。保罗特别是提异教庙宇中的偶像崇拜。
b.你们要逃避拜偶像的事:虽然哥林多基督徒可以自由地在异教庙宇的肉店里买肉,在自己家里做来吃;但是他们要逃避拜偶像的事,这里是指异教庙宇的餐馆。以以色列为例,通过以色列人怎样退步落入偶像崇拜之中,保罗警告哥林多基督徒,不要参加异教庙宇里举行的筵席。
2.(15-22)原因:异教庙宇中发生的事,并不如看起来那么无辜。
我好像对明白人说的,你们要审察我的话。我们所祝福的杯,岂不是同领基督的血吗?我们所擘开的饼,岂不是同领基督的身体吗?我们虽多,仍是一个饼、一个身体,因为我们都是分受这一个饼。你们看属肉体的以色列人,那吃祭物的岂不是在祭坛上有分吗?我是怎么说呢?岂是说祭偶像之物算得什么呢?或说偶像算得什么呢?我乃是说:外邦人所献的祭是祭鬼,不是祭神,我不愿意你们与鬼相交。你们不能喝主的杯,又喝鬼的杯;不能吃主的筵席又吃鬼的筵席。我们可惹主的愤恨吗?我们比他还有能力吗?
a.我好像对明白人说的:既然哥林多基督徒总是为自己的“智慧”感到骄傲,保罗就对他们发出挑战——如果他们真有智慧,就认真思想他在此所说的话。
b.我们所祝福的杯……那吃祭物的岂不是在祭坛上有分吗?保罗的观点对我们来说可能很模糊难懂,但对于生活在那种古代文化中的人来说,这话的意思很明显。正如基督徒的圣餐实践体现的是与耶稣的团契相交,这些以偶像为荣的异教筵席,体现的是利用误导性的崇拜,与鬼魔联合、相交。在异教庙宇的筵席上吃饭,就是在偶像的祭坛上与之相交。
i.“有分”一词,与哥林多前书10章16节中的“同领”,以及哥林多前书10章20节中的“相交”,是同一个词(koinonia)。
ii.在思考古代世界的相关习俗时,与一个人在同一张桌子上吃饭,表明了与这个人的友谊和团契。既然你们吃了一个饼,这就使你们成为一个身体,因为你们在同一张桌子上,共享了同样的食物。因此,在异教庙宇餐厅的餐桌上吃饭并不像看起来那么无辜。
iii祝福的杯是逾越节守节仪式上的最后一杯;这是耶稣在最后的晚餐时所祝福的杯,主解释这杯是“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约”。早期基督徒领圣餐时,他们明白它与逾越节的关系,以及与耶稣和门徒的最后晚餐之间的关系。
c.我是怎么说呢?岂是说祭偶像之物算得什么呢?或说偶像算得什么呢……外邦人所献的祭是祭鬼:保罗已经承认偶像在世上算不得什么(林前8:4)。现在,他是在说偶像实际上是鬼魔吗?没有。不过,他确实说鬼魔、邪灵利用偶像崇拜,来欺骗人、奴役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偶像崇拜者通过他们所献的祭物,来美化鬼魔。
d.不能吃主的筵席又吃鬼的筵席:在谈到“主的筵席”时,保罗用这个词来与异教偶像的“筵席”进行对比。一份古代的邀请上面写着,“恭请阁下,参加塞拉皮斯神庙中【我们的】主塞拉皮斯的筵席,于明日15号9点开始。”如果它带有“吃主的筵席”的意味,实际上,它意味着吃鬼的筵席。
i.罗马天主教认为弥撒是为罪而献的祭,他们用这段经文来支持这个观念。然而,这是对经文文本意思的过度解读。这样一来,等于是说基督教的主餐(圣餐)必定是一种献祭(就像弥撒仪式宣称的那样),因为经文将其与异教献祭仪式的筵席和犹太人献祭仪式的筵席相比较。重点和相似之处在于“筵席”,而不是“祭物”。
e.可能,保罗想要在此解答两种哥林多人的观念:
i.哥林多基督徒认为,“既然偶像不是真的,我们吃什么并不重要,我们在哪里吃也不重要。”保罗的回答是,偶像本身算不得什么(林前8:4),然而,现在他又进一步解释说,魔鬼利用了人类的无知和自私自利的崇拜。
ii.哥林多基督徒认为:“只要我们参加过主的筵席,我们就可以在祂里面高枕无忧了,再参加别的筵席也无所谓了。”保罗回答说,他们与偶像相交,就羞辱了主的筵席。
f.我们可惹主的愤恨吗:一些哥林多基督徒糊里糊涂,与鬼魔相交,他们参加异教庙宇的筵席,惹主的愤恨。祂有权独享我们所有的崇拜,如果我们与鬼魔相交,祂有权利发怒。
i.哥林多基督徒“没有打算”在异教庙宇中的异教筵席上崇拜鬼魔;然而他们若参加了这样的筵席,打不打算都没有用。如果一个人把手伸进火里,不管他是否打算烧伤自己,他都一样会被烧伤。
ii.如果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约会,他们对彼此的关系很认真。如果这个男人又和另一个女人建立同样的关系,会发生什么?第一个女人会怎么想?这个男人不能敷衍几句了事,“好吧,我还是会关心在意你的!”
g.我们比他还有能力吗?哥林多基督徒主张自己有权在异教庙宇中吃喝,因为他们认为自己是非常强大的基督徒;不过,难道他们比神还有能力吗?
C.回到吃祭偶像之物的问题:在其他地方吃这食物如何?
1.(23-24)适用的原则:不要只是趋利避害,要追求美善。
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处。凡事都可行,但不都造就人。无论何人,不要求自己的益处,乃要求别人的益处。
a.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处:哥林多基督徒专注于自己的“权利”和“知识”,他们只在意一个问题:“这对我有什么害处?”他们不仅需要问这个问题,他们还需要问,“这对我有什么益处?”
i.仅仅因为某件事是被允许的,并不意味着它就是有益的。哥林多人并没有寻求有益处的事情,也没有寻求能造就人的事情。从本质上讲,他们不是想尽力与耶稣一起前进;而是想知道他们能逃脱多少惩罚,仍然保留基督徒的身份。这是错误的方法!
b.无论何人,不要求自己的益处,乃要求别人的益处:既然哥林多基督徒的问题是,“这对我有什么害处呢?”这说明他们根本没有考虑自己的行为对其他人有什么害处。
i.仅仅因为某件事对我来说是好的,这并不意味着我应该做它。我自己的“权利”或我知道自己得到多大的允许,并不是我判断自己行为的标准。我必须考虑怎样对待我在耶稣里的兄弟姐妹,什么才是爱他们的事。
2.(25-30)实践指导。
凡市上所卖的,你们只管吃,不要为良心的缘故问什么话,因为地和其中所充满的都属乎主。倘有一个不信的人请你们赴席,你们若愿意去,凡摆在你们面前的,只管吃,不要为良心的缘故问什么话。若有人对你们说“这是献过祭的物”,就要为那告诉你们的人,并为良心的缘故不吃。我说的良心不是你的,乃是他的。我这自由为什么被别人的良心论断呢?我若谢恩而吃,为什么因我谢恩的物被人毁谤呢?
a.凡市上所卖的,你们只管吃:考虑到保罗在哥林多前书10章20-21节里所说的话(外邦人所献的祭是祭鬼……我不愿意你们与鬼相交。你们……不能吃主的筵席又吃鬼的筵席),现在他怎么能这么说呢?仅仅因为食物本身不能“被鬼污染”,所以是可吃的。保罗在哥林多前书10章15-22节里的警告,针对的是在异教庙宇里与鬼魔相交的氛围有关,这是信徒不该沾染的,而非食物本身。
i.这些祭物在肉类市场上出售时,失去了它们的宗教特征,所以信徒可以在私人餐桌上吃祭过偶像的肉,这是被允许的。
b.不要……问什么话:在肉店里,一些肉是献给偶像的祭物,而有些肉则没有。保罗说:“如果你不想分享异教庙宇的氛围,肉本身并不重要。干脆别问了,不用在意这些。”
i.这句话针对某些哥林多基督徒,他们到如今因拜惯了偶像……他们的良心既然软弱,也就污秽了(林前8:7)。保罗对他们说:“干脆别问!”
ii.如果一个良心软弱的兄弟反对说,“等一下!那块肉是祭偶像之肉,”又该怎么办?保罗引用了一句话来回应:“地和其中所充满的都属乎主”(诗24:1)。这头牛活着的时候属于神,现在正在烧烤架上,它仍然属于神!食物不是问题,偶像崇拜的氛围才是问题。
iii犹太人引用诗篇第24篇1节中的这段话,作为用餐时的犹太祝福。保罗认为这些话也适用于这种食物。
c.倘有一个不信的人请你们赴席……凡摆在你们面前的,只管吃:如果一个不信的人邀请你吃饭,不要和他们争论肉的问题。别问了,你不用在意这些。
i.请注意,保罗并不禁止信徒与非基督徒交往;他只禁止在异教庙宇里吃相交的筵席。
d.若有人对你们说“这是献过祭的物”,就……不吃:在这里,保罗想到了一种情况:一个不信的人邀请基督徒吃饭,他提醒基督徒有关食物的问题,或者一个有着敏感良心的基督徒主人,提醒吃饭的基督徒有关食物的问题。很明显,在这种情况下,这个人认为基督徒分享祭偶像之肉是错误的;所以就不要吃——为了良心的缘故,不是为了你,乃是为了他。
e.我若谢恩而吃,也就是说,如果我能带着清洁的良心而吃,并且不会触犯另一个人的良心——为什么因我谢恩的物被人毁谤呢?既然食物本身不是问题,任何人都不应该评判另一个可以吃祭偶像之肉的基督徒,只要他们不冒犯自己或他人的良心。
i.保罗似乎前后矛盾,但他坚持一个原则:自由要接受爱的约束,要在爱的界限内享受自由。
3.(31-33)总结的原则:都要为荣耀神而行。
所以,你们或吃或喝,无论做什么,都要为荣耀神而行。不拘是犹太人,是希腊人,是神的教会,你们都不要使他跌倒;就好像我凡事都叫众人喜欢,不求自己的益处,只求众人的益处,叫他们得救。
a. 都要为荣耀神而行:我们活着,目的不是看我们能逃脱多少惩罚,仍然保留基督徒的身份;相反,我们活着是为了荣耀神。如果哥林多基督徒在这个问题上从一开始就把这个原则牢记在心,一切都将变得不一样,根本没有这么多问题存在!
b.你们都不要使他跌倒:跌倒是使人绊倒的事情,会把别人引向罪恶。保罗指出,我们的任何行为都不应该鼓励他人犯罪。
i.保罗不是在谈冒犯那些坚持法律主义的人,他并不以这样的事为耻(加5:11-12)。
c.论到人,保罗渴望使他们得救。基督徒在生活中的卑劣行为,在很大程度上,与他们很少关心失丧之人有关,而且程度比我们想象的更严重。保罗在意的是,不求自己的【他的】益处,而是所有人都能得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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