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福音第5章 -医治和谈话
A.耶稣在毕士大水池边医治一个人。
1. (1-4) 毕士大达池。
这事以后,到了犹太人的一个节期。耶稣就上耶路撒冷去。在耶路撒冷,靠近羊门,有一个池子,希伯来话叫作毕士大,旁边有五个廊子。里面躺着瞎眼的,瘸腿的,血气枯干的,许多病人。(有古卷在此有等候水动因为有天使按时下池子搅动那水,水动之后,谁先下去,无论害什么病,就痊愈了)。
a. 犹太人的节日: 我们不知道这是什么节日,但很可能是必须出席的三大节日之一。
i. 争论的焦点是这是逾越节、五旬节还是普林节。如果这是逾越节,那么我们可以确定耶稣的事工历经了四个逾越节,我们知道祂的事工持续了大约3年。
ii. 争论的焦点是这是逾越节、五旬节还是普林节。如果这是逾越节,那么我们可以确定耶稣的事工历经了四个逾越节,我们知道祂的事工持续了大约3年。
b.有一个池子,希伯来话叫作毕士大:这池子是在殿北的一个地方挖出来的,有五个廊子,正如约翰所说的。
i. “有人认为‘有一个’表达的意思是,圣约翰在耶路撒冷被摧毁之前就写了这卷福音书。但这一点并不是绝对的。他在写作的时候,可能说的是现在,而不是字面上的写作的准确时间。”(阿尔福德)
ii. 在这个水池的遗迹附近有一座十字军时代的教堂。“他们(十字军战士)认为这个水池就是这里提到的,这从他们在地窖的墙上画的那个搅水的天使就可以看出。”(道兹)
c. 因为有天使按时下池子……谁先下去……就痊愈了: 许多生病和受伤的人聚集在这个池子边,希望能得医治。也许这种得医治的希望是真实的,神纪念信心的释放。或者,这只是一个充满希望的传说; 无论如何,有许多病人是相信的。
i. 在几本旧手稿中,并没有记载“等候水动,无论害什么病,就痊愈了”。然而,约翰福音5章7节也证明了先进到水里就得着医治的信念是真实的。
ii. “从手稿证据来看,这节和第三节的从句似乎不是约翰写的,而是一个非常早的插入(至少早在特土良时期,二世纪)。”(特伦奇)
iii. 按时: 克拉克和其他人认为这个特定的时间是节日的时间,也许具体来说是逾越节。这个想法是,人们聚集在水池周围,希望在逾越节或其他节日期间得医治。“特土良说, 一年只有一次。其他人认为(更有可能)是在他们所有的盛宴上,人们在耶路撒冷聚会的时候。”(特拉普)
iv. 如果真的有人在毕士大的水池中得到了医治,那么这就是圣经中许多不寻常的医治情况之一。
• 有些人是被一锅洁净过的汤医治的(王下4:38-41)。
• 乃缦因在约旦河中沐浴而痊愈(王下5:10-14)。
• 有一个人因触摸以利沙的骨头而得医治(王下13:20-21)。
• 彼得的影子落在他们身上的时候,有些人就痊愈了(徒5:14-16)。
• 当保罗的手巾放在他们身上时,有些人就痊愈了(徒19:11-12)。
v. 神能也确实以意想不到的方式行事。但有些东西并不能仅仅因为它是意想不到的或不寻常的就是来自神的。
2. (5-6)耶稣问一个患瘫痪病的人。
在那里有一个人,病了三十八年。耶稣看见他躺着,知道他病了许久,就问他说,你要痊愈吗?
a. 在那里有一个人,病了三十八年。这人患瘫痪病,病了许久,常常在毕士大池子边,指望得医治。这是一个长期遭遇失望的希望(三十八年)。
b. 耶稣看见他躺着:不知出于什么原因,耶稣从许多病人中拣选了他(约翰福音5:3)。耶稣并不是要在毕士大水池里进行一场医治的十字军东征,而是要奇迹般地满足这个人的需要。
i. 那里有许多穷人,却没有一个人仰望耶稣。“水池边的人都瞎了眼; 他们在那里,基督也在那里,能医治他们,只是没有一个人寻求祂。他们的眼睛盯着水,期待水被搅动; 他们过于执着于自己选择的方法,而忽视了真正的解决办法。”(司布真)
ii. 司布真描绘了一群围在毕士大水池边等待的人,所有人都在等待——而不是仰望耶稣。祂想到这种等待对许多人来说是多么愚蠢。
• 有些人等待一个更方便的季节。
• 有些人等待梦想和异象。
• 有些人等待神迹和奇事。
• 有些人等待被催逼。
• 有些人在等待一场复兴。
• 有些人在等待特殊的感觉。
• 有些人在等待名人。
c. 你要痊愈吗?这是一个真诚的问题。耶稣知道不是每个病人都想要被治愈,有些人如此沮丧,他们放弃了所有被治愈的希望。耶稣对付的人,可能是心和腿都枯干了。因此耶稣试图建立这个人的信心。
i. “很有可能,这个人长期明显无望的虚弱,使他露出一副无精打采、灰心丧气的样子,而耶稣的问题也可能由此产生。”(阿尔福德)
ii. 耶稣可能是在水动的时候问的这个问题,那时人们开始跳、扎进水里,在水里翻滚,每个人都希望被证明是被选中的那个人。和耶稣说话的那人知道他不是蒙恩的人,也不指望得医治。
iii. 在这个人的特殊情况下,我们有理由怀疑他是否真的想要被治愈。“东方的乞丐常因病得好而失去一份好生活。”(巴克莱)尽管他目前的处境很糟糕,但这至少是他熟悉的环境。
3. (7-9)那人回答,耶稣就医治他。
病人回答说,先生,水动的时候,没有人把我放在池子里。我正去的时候,就有别人比我先下去。耶稣对他说,起来,拿你的褥子走吧。那人立刻痊愈,就拿起褥子来走了。那天是安息日
a. 先生,没有人把我放在池子里:那个瘸子以为耶稣知道毕士大池子里的事,就对耶稣解释了他不能得医治的原因。很自然,这个人想不出其他的满足他的需要的方法。
i. 这个人是一个充满希望和绝望的有趣例子。他有希望,否则就不会来到毕士大的池子。然而,虽然到了这里,他几乎没有指望成为当天获得治愈的幸运儿。
ii. 就有别人比我先下去: “这个人的回答暗示了一种流行的观点,即无论谁在水冒出来后立即进去,就能得痊愈了。”(阿尔福德)
iii. “这个病人做着我们几乎所有人都在做的事情。他把神的帮助限制在他自己的想法里,不敢对自己作出更多的应许。”(加尔文)
b. 起来,拿你的褥子走吧。耶稣吩咐那人去做他不能做的事。他瘫痪了,不能起来,不可能拿起他的褥子来,也不可能走。就在这个时候,耶稣向他挑战,要他相信不可能的事。
i. 这张床(英文翻译为表示床的词)不是全框的,而是一张褥子。莫里斯关于翻译成床的古希腊单词:“它显然起源于马其顿语,指的是露营床、一个简陋的小床。”
ii. 很容易想象这个人的第一反应是,“我做不到——为什么还要试?”然而,一些奇妙的事情促使这个人说,如果这个人告诉我去做,我就会去尝试。耶稣引导这个人发出信心的回应。
iii. “那人完全可以带着一种受伤的怨恨说,38年来,是他的床一直带着他的,叫他把床搬起来是没有多大意义的。”(巴克莱)
iv. “他被命令拿起他的褥子来,好让他认识到这医治是永久性的。毫无疑问,池里的许多治疗只是暂时性的。”(道兹)
c. 那人立刻痊愈。那人以信心回应并照耶稣所说的去行就得了医治,尽管片刻之前这还是不可能的事。他的痊愈得到了证实,因为他有力气拿着自己的褥子走路。
i. “因为耶稣告诉他,他就不问问题,却把褥子卷起来走了。因为信那说话的,就遵着所吩咐的去行。可怜的罪人,你相信耶稣吗?”(司布真)
ii. “耶稣没有碰到池子就治好了池子旁的人,意思要证明没有水祂也能医治。”(特伦奇)
iii. 这告诉我们新约描述了许多人得医治的方法。
• 教会的长老可以用油抹人,为他们祷告,他们就可以痊愈(雅5:14-16)。
• 神的子民可以在祷告中彼此按手,祈求神的医治,这样他们就可以得医治(可16:17-18)。
• 神可能会赐予某人医治的恩赐——要么是他们直接被治愈,要么是他们有能力医治别人(林前12:9)。
• 神可能会以医治回应那些渴望得医治的人的信心(太9:22)。
• 神可能因别人的信心赐下医治给被医治的人 (可2:4-5,太8:13)。
• 神可能会通过医疗治愈(提前5:23,雅5:14,路10:34)。
d. 那天是安息日: 所有这一切都是在安息日做的,这将是接下来争论的根源。
B. 安息日的争论。
1. (10-13)犹太人不理会这神迹,就发怒。
那天是安息日,所以犹太人对那医好的人说,今天是安息日,你拿褥子是不可的。他却回答说,那使我痊愈的,对我说,拿你的褥子走吧。他们问他说,对你说拿褥子走的,是什么人?那医好的人不知道是谁。因为那里的人多,耶稣已经躲开了。
a. 所以犹太人……说: 约翰在他的整部福音书中,用犹太人指犹太人的领袖,而不是耶路撒冷指所有犹太人。
i. “在这里,正如在约翰福音中经常提到的那样,重要的是指出到底是哪些‘犹太人’在质疑: 这里指的是耶路撒冷宗教机构的成员。”(布鲁斯)
b. 今天是安息日,你拿褥子是不可的:搬床(实际上是睡垫或铺盖卷)实际上违反了拉比们对在安息日不可作工或做生意的诫命的解释。这不是违反神的安息日律法,而是违反人对神律法的解释。
i. “耶稣时代的拉比们严肃地争辩说,如果一个人走路时袍子里有针,就是在犯罪。他们甚至争论是否可以戴假牙或木头假肢。”(巴克莱)
ii. “耶稣坚持认为在安息日行善是合法的。他无视大量的乱写乱画的规章制度,因此不可避免地与当局发生冲突。”(莫里斯)
iii. 现代仍有人虔诚遵守拉比这种对律法的解释。1992年4月的一篇新闻报道中就有这样一个例子: 房客询问一位拉比,在安息日给消防队打电话是否会违反犹太律法,结果是以色列一个东正教社区的三套公寓被夷为平地。守律法的犹太人被禁止在安息日使用手机,因为这样做会破坏电流,因此是工作的一种形式。半小时后,拉比做出了“是”的决定,而火势已经蔓延到了附近的两套公寓。
c.对你说拿褥子走的,是什么人? 犹太领导人不想知道是谁治好了这个跛足的人。他们想知道是谁吩咐他在安息日拿褥子走的。
i. 这可能看起来很奇怪,也许让这个被治愈的人感到困惑。“我今天被抬到池里,如果我没有痊愈,我就需要被抬回家。那比我搬褥子要麻烦多了。耶稣医治我,打发我回家的时候,是把安息日的工节省下来,并没有让我做更多的工。”
ii. 对宗教领袖来说,耶稣就是那个打破安息日律法的人。对那被医好的人来说,使我痊愈的就是耶稣。
d. 因为那里的人多,耶稣已经躲开了,耶稣不愿意留在那被医好的人旁边,因那里有扰乱的事。因为祂不打算医治多人,所以他最好离开。
i. “耶稣说了医治人的话,就到众人中间去,就不会因那病人或其他人而引起特别的注意。”(阿尔福德)
2. (14-15) 耶稣警告被医治的人有更大的危险。
后来耶稣在殿里遇见他,对他说,你已经痊愈了。不要再犯罪。恐怕你遭遇的更加利害。那人就去告诉犹太人,使他痊愈的是耶稣。
a. 后来耶稣在殿里遇见他: 耶稣遇见他,不仅是因为关心他的身体健康,更是因为关心他的属灵健康 (不要再犯罪,恐怕你遭遇的更加利害)。过有罪的一生,比残废三十八年更不好,而且结果还要更坏。
i. “你已经痊愈了。”用了动词的完成式,表示医治是永久的。毫无疑问,水池中报告的一些“医治”并没有持续很长时间。”(莫里斯)
ii. “这人病了三十八年,显然是放荡不羁造成的。是肉体的罪,是对肉体的报复,给了他那悲惨的生活。”(麦克拉伦)
b. 那人就去告诉犹太人,使他痊愈的是耶稣。他将耶稣的事告诉官长,这就显出他被那些宗教领袖恐吓。
i. “那个被治愈的人似乎是个令人讨厌的家伙……他一发现恩人的身份,就把他出卖给了敌对当局。”(莫里斯)
ii. 理论上,不守安息日的惩罚是很严重的。道兹引自佛特“凡在安息日把东西带进来,或把东西从公共地方带出来,带到私人地方的,如果他是不经意地做了这事,他就要为自己的罪献祭; 但他若任意妄为、必被剪除、用石头打死。
3.(16-18) 耶稣为祂安息日的行为辩护。
所以犹太人逼迫耶稣,因为他在安息日作了这事。耶稣就对他们说,我父作事直到如今,我也作事。所以犹太人越发想要杀他。因他不但犯了安息日,并且称神为他的父,将自己和神当作平等。
a. 所以犹太人逼迫耶稣…….想要杀祂:奇怪的是,医治似乎没有对那些逼迫耶稣的人产生影响。他们所能看到的只是他们的宗教规条被打破了,这一规条超出了圣经本身的诫命。
i. “煽动他人打破律法(如他们所理解的那样)比自己违反律法更糟糕。因此,他们发起了一场反对耶稣的运动,直到大约18个月后耶稣离世,他们才放松下来。”(布鲁斯)
ii. 对关于安息日的人类传统的绝对虔诚是不可低估的。例如,申命记23:12-14告诉以色列人,当他们的军队扎营时,要保持良好的卫生。古代的拉比将同样的原则应用于耶路撒冷城,他们认为这里是“耶和华的营地”。“再加上安息日的旅行限制,这就导致了禁止在安息日上厕所。
b. 想要杀祂:宗教领袖的愤怒和仇恨除了一个属灵的根源之外,很难用其他的原因解释。他们不喜欢耶稣,所以也不喜欢父神(并且称神为他的父)。
c. 我父作事直到如今,我也作事: 耶稣没有试图解释祂并没有在安息日作工。相反,祂大胆地向宗教领袖们解释说,祂的父在安息日作工,因此圣子耶稣也在安息日作工。
i. “神从来没有停止作工,因为火的属性是燃烧,雪的属性是寒冷,神的属性就是作工。”(菲洛,引自道兹)
ii. 从某些方面来说,圣经中的神是一位作工的神,这是很奇怪的。“在旧世界,工作几乎是一件不体面的事。这是奴隶、农奴和陌生人的事,而不是自由人的。因此,工作与伟大很少相伴而行; 对于异教的天才来说,没有什么比辛勤劳作的神更奇怪的了。当耶稣教导‘神是爱’时,这是一场革命。但当祂教导‘神作工’时,同样也是革命性的。”(莫里森)
iii. “祂虽歇了创造的工,却从来没有停止保全并管理祂所造的。在这方面,祂不能守安息日。因为若没有神不断的能力,任何事物都不能继续存在,或回应神的智慧和良善所提出的终结。”(克拉克)
iv. 这回应了一个对基督教怀有敌意的(无知的)批评家提出的反对意见。我在一本反基督教的小册子上看到了这句话: 对一个声称自己是全能的,但在创造仅仅六天之后就需要小睡片刻(创2:2)的神说“不”。这个反对意见暴露了作者缺乏理解。圣经清楚地说,神不需要睡眠或休息(诗121:3-4,保护以色列人,必不打盹,也不睡觉)。神在第七天所赐的休息是为人类的益处,而不是为神的益处,这表现了人类幸福所必需的休息模式。
v. 我父……我:“祂的解释表明,祂没有声称自己与父是同一个人,但祂坚称自己与父在一种父子关系中是合一的。”(坦尼)
d. 并且称神为他的父,将自己和神当作平等: 宗教领袖们没有忽略耶稣声称自己和神当作平等的事实。他们清楚地知道,当耶稣以这种独特的方式说神是祂的父时,祂就宣告自己和神当作平等。
i. 祂在特别的意义上声称神是祂的父。祂声称祂和父具有相同的本质。这涉及到平等。(莫里斯) 莫里斯还指出,动词犯和称都是连续时态; 耶稣习惯性地犯了从人来的安息日规则,习惯性地说祂和神当作平等。
ii. “耶稣单独使用 ‘我父’有完全不同的含义,在他们看来,这是亵渎的意思; 尤其是后者,因为祂使神成为祂犯安息日罪的参与者。”(阿尔福德)
iii. “应当仔细观察,祂并没有否认他们的推论是正确的,而是继续以一个主张这种平等权柄的身份发言。”(摩根)
iv. 奥古斯汀关于这段经文说得好:“看哪,犹太人明白亚利乌斯人所不明白的。“今天,耶和华见证人是那些持有亚里乌斯教义的人之一,他们否认耶稣的神性。
C. 耶稣解释祂与天父的关系。
1. (19-20) 父怎样行,子也怎样行。
耶稣对他们说,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子凭着自己不能作什么,惟有看见父所作的,子才能作。父所作的事,子也照样作。父爱子,将自己所作的一切事指给他看。还要将比这更大的事指给他看,叫你们希奇。
a. 耶稣对他们说: 在这拓展的讨论中,耶稣向宗教领袖们解释了祂与父神的关系和作工的一些性质。正因如此,我们了解到了很多关于圣父和圣子之间关系的事情。
i. 利昂· 莫里斯在谈到这一节时说: 比“耶稣自始至终使用的语言完全是拉式的。”
b.子凭着自己不能作什么: 耶稣解释说,作为神的儿子,祂不能独立行事。祂过去是,现在也是完全顺服天父的旨意。这种服从是自愿的,不是强迫的,也不是劣等的。
i. 与前几节所讨论的安息日的争论相关,耶稣这是在告诉宗教领袖,祂并不是凭着自己的权柄告诉被医治的人拿起褥子来走; 祂这样行,是完全顺服天上的父神。
ii. “这并不是说祂不独立于天父行事,而是祂不能独立于天父行事。”(莫里斯)
c. 父所作的事,子也照样作:耶稣解释说,祂的工作是天父的工作和旨意的完美反映。耶稣向我们展示了神的工作和旨意。
i. “父在这件事上并不是被动的,不只是简单让耶稣知道祂能在父的旨意中做什么; 而是向子展示了祂的工作。”(道兹)
ii. “C. H. 道兹在第19节和第20节中发现了一个“嵌入的寓言”: 耶稣用自己在木匠作坊度过的童年经历进行类比,当时祂学会模仿约瑟夫所做的,从而完成了祂的学徒生涯。”(布鲁斯)
iii. 有些人认为父神和子神之间有很大的差别,或者甚至是很小的差别,就好像父神强调审判,子神强调爱。有时他们对所谓的旧约之神和新约之神也有同样的看法。这种想法是错误的; 这通常是因为拒绝看到在父神里面显示的爱,或子神里面显示的义。
iv. “祂还通过推理,解释了道成肉身的奥秘——神之子在成为人的过程中并没有失去神性,耶稣的个性就是神之子的个性。”(特伦奇)
d. 父爱子: 三位一体的第一和第二成员之间的关系不是主人和奴隶之间的关系,不是雇主和雇员之间的关系,而是父子之间的关系,因爱联结。
i. “父亲爱儿子(时态表示持续的习惯性的爱; 父永远不会停止爱儿子)。”(莫里斯)
ii. “这福音书(约3:35)已经肯定了‘父爱子’; 这里的动词是phileo(兄弟的爱),而在更早的时候是agapao(神圣的爱),这是无关紧要的。”(布鲁斯)
e. 还要将比这更大的事指给他看,叫你们希奇:那些宗教领袖,见耶稣吩咐这从前瘫痪的人所作的,就都希奇。耶稣在这里告诉他们,他们会看到更大的事,会让他们希奇的事。
2. (21-23)父的工,子的工。
父怎样叫死人起来,使他们活着,子也照样随自己的意思使人活着。父不审判什么人,乃将审判的事全交与子。叫人都尊敬子,如同尊敬父一样。不尊敬子的,就是不尊敬差子来的父。
a. 父怎样叫死人起来,使他们活着,子也照样随自己的意思使人活着:耶稣用复活的工作作为圣父和圣子共同作工的例子。子在这里有能力和权柄叫死人复活,又赐生命给他们,像父一样。
i. 在这一点上,耶稣呼求至高的能力。很难想象有比使死人起来更大的能力和权柄。宗教领袖们不想过多考虑耶稣治愈瘫痪的能力; 他们只是把祂当作安息日的破坏者。然而耶稣的能力远远不止医治的能力。
ii. 子也照样随自己的意思使人活着:“在这里,我们的主指出祂的主权和独立性;祂按自己的旨意赐人生命,不像先知那样,必须祈求成就事的大能; 祂自己的意志在任何情况下都是绝对的和充分的。”(克拉克)
b. 乃将审判的事全交与子: 耶稣用审判的工作作为父与子分工的例子。在审判的日子,人要站在神的儿子面前。即便在地上的事奉中,耶稣也是人类中的一位审判官。
i. 仅仅是在耶稣面前,就使人知道,我不像祂。耶稣看着那富足的少年人,他就受了审判。祂看着西门彼得,他就受了审判。那些不是愤怒的表情; 而是爱的表情。然而,当他们看见耶稣的脸时,他们知道有一种爱加给他们,是他们不配得的。
ii. “耶稣在哪里,那里就有审判……耶稣在哪里,哪里就有自责。人不知为何就为自己感到羞愧。祂的生活是一种不断的爱的行为,然而也是一种不断的审判的行为。”(莫里森)
c. 叫人都尊敬子,如同尊敬父一样。父将这审判的工作赐给子,为的是照人应当的那样尊敬耶稣,如同尊敬父一样。若不尊敬神的儿子,就不能尊敬差子来的父神。
i. 这是对神性的明确宣示。如果耶稣——以自己为子——不是神,那么敬拜子就像敬拜父一样是偶像崇拜。
ii. “所有人都必须像尊敬天父一样尊敬祂——不这样做的,即便以为自己在尊敬或靠近神,就是一点都不尊敬祂; 因为我们只能认识和尊敬祂为:‘差子来的父。’”(阿尔福德)
iii. 差子来的父说:“道成肉身,既是父的行为,也是子的行为。父‘差’,子就‘来’了。”(特伦奇)
3.(24-27) 在神子里出死入生。
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那听我话,又信差我来者的,就有永生,不至于定罪,是已经出死入生了。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时候将到,现在就是了,死人要听见神儿子的声音。听见的人就要活了。因为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他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并且因为他是人子,就赐给他行审判的权柄。
a. 那听我话,又信差我来者的,就有永生。耶稣向那些惊讶的宗教领袖们解释说,那些听了祂的话的人会有永生。他们将拥有与永恒相连的生命,并拥有活在当下的生命。
i. 约翰福音3章16节说,相信耶稣,就是信靠、倚赖、执著于祂,是通往永生的道路。耶稣在这里说,那听我话,又信差我来者的,就有永生。因为圣父和圣子在他们的工作中是如此的团结一致,所以这对彼此都是真实的。真正的信父就是信子,真正的信子就是信父。
ii. 耶稣说了这话,就升到了远远高于任何人的地步。想想看: “听我的话,就有永生。”这要么是疯子的胡言乱语,要么就是神的话。没有中立的地方。
iii. “从我们的经文看来,永生并不是由滴水或任何其他仪式来传达的; 但诫命是:‘你们要听,就必存活。’”(司布真)
b. 不至于定罪,是已经出死入生了:这是永生必要的一方面;来逃避罪的审判、从死的位上经过,进入生的位上。
i. 是已经出死入生了,“改变了他的国,或住处。死亡是每一个没有基督的灵魂存在的国度。不认识神的人,过的是将死的生活,或者是活着的死亡; 惟有信神之子的,是从死的国来到生的国。”(克拉克)
c. 死人要听见神儿子的声音。听见的人就要活了:耶稣已经说过,活着的人能听道,信就有永生。现在又说,有一天,死人要听见神儿子的声音,就必复活。这些都是非凡的声明,声称自己远远超过人。
d. 就赐给祂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 耶稣进一步向宗教领袖描述了他的独特性,声称祂在自己里面有生命,这是神赐给祂的礼物。耶稣在自己里面有生命,不依赖其他的人或事。
i. 没有人在自己里面有生命。我们的生命来自于我们的父母,以及我们周围脆弱的环境。耶稣说祂的生命不是从别人而来的; 是自由的,不是被创造的。神学家称这种自我存在的属性为“独立”,并认识到只有神才拥有这样的属性。
ii. “说神‘赐予’祂‘内在的生命’是多么自相矛盾啊!那是什么时候送的礼物?在永恒的深处。”(麦克拉伦)
iii. 正如耶稣在本章中向宗教领袖解释祂的本性和神性一样,很明显,祂并没有声称祂与父是同一个身份,而是坚持祂与父神是平等的,以及祂与父爱的关系。耶稣和天父并不相同,但他们是平等的,正如约翰福音1:1所述。
iv. 耶稣的话反驳了后来关于子神的本质的两个错误。其中之一有时被称为“耶稣唯一”的教义,混淆了圣父和圣子(古代称为萨伯利教,今天是合一五旬节派等团体的主张)。另一个错误是,耶稣不是神(古代称为阿里乌派,今天被耶和华见证人等团体持有)。
4. (28-30) 子降临审判的现实。
你们不要把这事看作希奇。时候要到,凡在坟墓里的,都要听见他的声音,就出来。行善的复活得生,作恶的复活定罪。我凭着自己不能作什么。我怎么听见,就怎么审判。我的审判也是公平的。因为我不求自己的意思,只求那差我来者的意思。
a. 时候要到,凡在坟墓里的,都要听见他的声音。从前耶稣说,凡有永生的,都要听见祂 的声音而活 (约5:25)。现在祂把复活的概念扩展到全人类,包括那些行善的人也包括那些作恶的人。
i. 这并不是说救恩是建立在善行的基础上,因为这福音书一遍又一遍地表明,人只要信耶稣基督,就能进入永生。而他们的生活形成对他们所奉的信仰的考验。”(莫里斯)
b.复活得生……复活定罪: 耶稣向惊讶的宗教领袖们这样解释是为了表明祂的身份,祂的权柄和神性的本质。与此同时,这告诉我们一些关于人性的非凡之处; 每个人,无论是行善的人,还是作恶的人,都将永远活着,远远超过他们在这个时代这个世界上所知道的物质生活。耶稣会命令他们在那一天以适合永恒的身体复活。
i. “双重复活假定义人和恶人都将在未来的生命中接受躯体,并且假定每个躯体都将相应地表达被复活者的品质。”(坦尼)
c. 我的审判也是公平的: 耶稣解释说,祂是完全公义的审判官,因为祂的能力在于顺服父神。祂重复这个主题:我凭着自己不能作什么,我不求自己的意思,只求那差我来者的意思。
D. 关于耶稣是谁的五重见证。
1. (31-32) 耶稣讲述了祂自己以外关于自己的见证。
我若为自己作见证,我的见证就不真。另有一位给我作见证。我也知道他给我作的见证是真的。
a. 我若为自己作见证,我的见证就不真。与任何其他人一样,耶稣单凭自己作见证是不够的。必须有外部和独立的证人来见证祂的真实身份和本性。
i. 这一原则是由申命记19:15所确立的,这节经文说,总要凭两三个见证人的口作见证才可定案。耶稣向宗教领袖解释说,祂是神,但光凭祂的见证是不够的。
b. 另有一位给我作见证:在接下来的经文里,耶稣带出三个可信的见证人来,他们会证明祂和父是平等的。耶稣发现给他们理由去相信关于自己祂所说的以外的事是很重要的。
2. (33-35)施洗约翰的见证。
你们曾差人到约翰那里,他为真理作过见证。其实我所受的见证,不是从人来的。然而我说这些话,为要叫你们得救。约翰是点着的明灯。你们情愿暂时喜欢他的光。
a. 你们曾差人去见约翰,他为真理作过见证。耶稣点名,信主的人都知道施洗约翰,并且亲耳听见祂的话。他们需要思考并相信约翰说的关于耶稣的话。
b. 约翰是点着的明灯。你们情愿暂时喜欢他的光:宗教领袖们暂时接受了施洗约翰的工作。他们需要继续相信约翰讲的关于弥赛亚耶稣的事。
i. “我们主关于灯的表达,是从犹太人的规矩中来的,他们称他们尊贵的医生为以色列的灯。”(克拉克)
ii. “他说约翰就是那盏燃烧着的明灯。这是对他最好的敬意。(a)一盏灯有借来的光。它自己不发光; 它是被点燃的。(b)约翰有热情,因为他的信息不是来自冰冷的知识,而是来自一颗燃烧的心。(c)约翰有光。光的作用是引导人,约翰为人指出悔改和归神的道路。(d)就事物的本质而言,一盏灯是会熄灭的; 它在发光的过程中消耗了自己。约翰将要衰微,耶稣却要兴旺。真正的见证者为神燃烧自己。”(巴克莱)
iii. 喜欢: “喜欢得跳起来,就像我们说的那样。他们听见弥赛亚来了,就大大的欢喜,因为指望他救他们脱离罗马人的手。但是,当向他们传讲一种在无比伟大的时刻时发生的属灵上的解脱时,他们既拒绝了它,也拒绝了使它显现出来的光。”(克拉克)
3.(36) 耶稣作工的见证。
但我有比约翰更大的见证。因为父交给我要我成就的事,就是我所作的事,这便见证我是父所差来的。
着
a. 但我有比约翰更大的见证……就是我所作的事: 耶稣宣告了另一个关于祂的身份和神性的见证——祂所作的事。目前的争议始于一个瘫痪了38年的人的非凡康复。这是许多证明耶稣神性的工之一。
b. 我所作的事;这便见证我:耶稣所行的神迹,大半是出于慈悲和怜悯的心,是为困苦穷乏的人成就的。在这里,这些事…见证神的心。犹太人寻找一位神奇的弥赛亚,但他们并没有寻找一位能以慈悲和怜悯的简单行为来表达祂奇妙能力的人。他们期待弥赛亚使用神奇的力量给以色列带来军事和政治上的解脱。
i. 因为耶稣的神迹与他们所期待的弥赛亚会做的并不相符,所以他们没有接受耶稣所作的工的见证。
4. (37-38) 父的见证。
差我来的父,也为我作过见证。你们从来没有听见他的声音,也没有看见他的形像。你们并没有他的道存在心里。因为他所差来的,你们不信。
a. 差我来的父, 也为我作过见证:在耶稣几乎一切的作为和言语上,父神都证明耶稣是神的儿子。但具体来说,父在旧约预言和耶稣受洗时为子作了见证 (路3:22)。
b. 你们并没有他的道存在心里: 他们不领受父的见证,是因为他们没有祂的道存在心里。他们听不见天父的声音,也看不见祂,但他们有祂的道。他们有罪是因为他们不遵守神所赐给他们的道。
5. (39) 圣经的见证。
你们查考圣经。(或作应当查考圣经)因你们以为内中有永生。给我作见证的就是这经。
a. 你们查考圣经: 从理论上讲,耶稣时代的宗教领袖热爱圣经,重视圣经(这里指的是旧约)。他们不断地学习、记忆和思考,正确地认为永生是在神的启示中找到的。
i. “他们读这经的时候抱着一种呆板而迷信的崇敬,从来没有领会过经文所指的伟大真理。”(莫里斯)
ii. “他们读圣经不是为了寻求神,而是为了寻找论据来支撑自己的立场。他们并不真正爱神; 他们爱的是自己对祂的想法。”(巴克莱)
iii. 查考圣经:“动词本身(eraunao)意味着敏锐的审视,追踪圣经的信息。悲剧在于,这些人尽管对神圣的写作进行了艰苦的探索,却始终没有找到通向他们目标的线索。”(布鲁斯)
b. 给我作见证的就是这经: 如果他们学习圣经是准确和真诚的,他们就会知道经文所讲的是弥赛亚,子神。他们对耶稣的认识和信仰是真正理解圣经的一个衡量标准。
6. (40-44)他们不相信的原因。
然而你们不肯到我这里来得生命。我不受从人来的荣耀。但我知道你们心里,没有神的爱。我奉我父的名来,你们并不接待我。若有别人奉自己的名来,你们倒要接待他。你们互相受荣耀,却不求从独一之神来的荣耀,怎能信我呢?
a. 你们不肯到我这里来。那些宗教领袖们不肯,尽管他们有所需要的一切见证。他们所关心的是人的荣耀,而不是从神来的荣耀(却不求从独一之神来的荣耀)。
i. 耶稣说得很清楚,要有生命,就必须遵守 “到我这里来”的命令。“基督是一个人,一个活着的人,充满了拯救的能力。”祂没有把祂的救恩放在圣礼上,或放在书上,或放在祭司身上,祂把救恩存在自己里面; 如果你想要得到它,就必须去找祂。”(司布真)
ii. 尽管他们在查找圣经,却拒绝去见耶稣(约5:39)。他们查考圣经,却不愿见耶稣。所以查考圣经不是一件好事吗? 是,是的,你查找地越多越好; 但这仍然不是问题所在: 它不是拯救的工。你可能是圣经的读者却仍然灭亡,但如果你因着信而来到耶稣面前,就永远不会灭亡。”(司布真)
iii. “你们不肯到我这里来,这句话清楚地说明了意志的自由,而不信的人被定罪,就在于此。”(阿尔福德)
iv. “让我告诉你,总有一天你会痛苦地绞着双手想着你曾轻视那种生活。也许在死亡的痛苦中也会如此, 但可以肯定的是,在恐怖的审判中将会如此, 当地狱之门在你面前敞开, 在你面前是硫磺火湖烧着的火焰, 这是第二次死亡。” (司布真)
v. 我不受从人来的荣耀:“我不需要你和你的见证。我的行为既不是出于私利,也不是出于虚荣。你们的救恩不能增添我什么,你们的毁灭也不能害我。我说这话,是因我爱你们的灵魂,要叫你们得救。”(克拉克)
b. 你们心里,没有神的爱,他们被弃绝的根本原因是心里的原因,而不是头脑里的的。这些宗教领袖可以隐藏在所谓的理智借口背后,但他们真正缺乏的是对来自神的荣耀的爱和渴望。
c. 若有别人奉自己的名来,你们倒要接待他:耶稣预言说,将来有一天,这些宗教领袖们的后裔,要接纳那奉自己的名来的假基督,就是敌基督。拒绝耶稣使他们容易受到可怕的欺骗。
i. “这些话也许主要是指着虚假的或偶像的弥赛亚说的,就是末后要显现的敌基督(帖后2:8-12); 他们的外貌要照撒但的行为(他们的父,约8:44),表明自己是神,帖撒罗尼迦后书2:4。”(阿尔福德)
ii. 虽然这最终将在最后时刻实现,但历史上实现的较少。“这一预言在公元132年有了较明显的实现,当时有一个叫西米恩· 班· 科瑟巴的人声称自己是大卫家族的弥赛亚,并领导了一场反抗罗马的起义……西米恩的弥赛亚野心使他自己、他的支持者和犹太人民陷入了最可怕的毁灭之中。”(布鲁斯)
e. 你们互相受荣耀,却不求从独一之神来的荣耀,怎能信我呢?耶稣时代以及此后的宗教领袖们所犯的致命错误就是骄傲。他们互相受荣耀,愿意为人的荣耀牺牲单单出于神的荣耀。
i. 查尔斯· 司布真就约翰福音5:44讲了一篇信息(为什么人不能信基督),在这篇讲道中,他探讨了名望、荣誉和受欢迎度是如何阻碍真正的信仰的(你们互相受荣耀……怎能信我呢)。以下是那篇讲道中的几句话:
• “单单是领受荣耀,即便那荣耀是正当的,也可能使人难以相信基督。”
• “当一个人觉得自己应该受到尊敬时,他就处于极度危险之中。”
• “他们总是得到这种不应得的荣誉,就自欺欺人地认为这是他们应得的。”
• “亲爱的朋友,获得荣誉并期待它,同时又能保持你的视力,这是非常困难的; 因为在面前烧香的烟气中,人的眼睛渐渐昏迷了。”
• “再一次,人们的赞美通常会把接受赞美者变成懦夫。”
• “但是,哦,有多少人是靠同胞的呼吸生活的;被认可——被称赞——那是他们的天堂; 但是被轻视,被嘲笑,被人称为傻子,被人起绰号; 哦,不,他们宁愿下地狱也不愿忍受这一切。”
ii. “文士和法利赛人得救的最大障碍是他们的骄傲、虚浮、和自爱。他们靠彼此的赞美生活。他们若认基督为独一的老师,就必弃绝众人的好感。他们宁愿失去自己的灵魂,也不愿丧失自己在世人中的名声!”(克拉克)
iii. “作为宗教人士,他们从彼此寻求荣誉,必然使自己习惯于当前的观念,并将神圣的荣耀从脑海中抹去。”(道兹)
iv. “他们指责耶稣独立于神行事; 祂现在指责他们表现出这种独立。他们行动的动机不是对神的爱,而是为了得到同伴的认可。”(塔斯克)
7. (45-47) 摩西的见证。
不要想我在父面前要告你们。有一位告你们的,就是你们所仰赖的摩西。你们如果信摩西,也必信我。因为他书上有指着我写的话。你们若不信他的书,怎能信我的话呢?
a. 你们如果信摩西,也必信我: 这些宗教领袖拒绝了耶稣,是因为他们拒绝了神通过摩西所说的话。摩西控告他们是因为摩西写了关于耶稣的事,而他们不领受摩西的见证。
b. 因为他书上有指着我写的话: 耶稣说的是为祂作见证的圣经(约5:39)。摩西的话和书实现了这一点,在许多地方预言了弥赛亚。
i. 耶和华你们的神必从你们中间,从你们弟兄中间,为你们兴起一位先知像我。你们会听祂。(申18:15)
ii. 耶和华对摩西说:你制造一条火蛇,挂在杆子上;凡被咬的,一望这蛇,就必得活。摩西便制造一条铜蛇,挂在杆子上;凡被蛇咬的,一望这铜蛇就活了。(民21:8-9)
iii. 耶稣就是那在旷野给以色列人水喝的磐石(民20:8-12, 林前10:4)。
iv. 神吩咐以色列人所献的七样供物(利未记1-7),几乎在各方面都显出耶稣的事工(利1-7)。
v. 耶稣和祂的事工都在帐幕和其中的事奉中显明出来。新约中有一个地方与此有联系,就是罗马书3:25中的挽回祭一词,提到了约柜上的施恩座。
vi. 奴仆的律法提到耶稣(出21:5-6, 诗40:6-8)。
vii. 难怪耶稣说,看哪,我来了!我的事在经卷上已经记载了(诗40:7)。祂可以带一次查经,从摩西和众先知讲起,凡经上所指着自己的话都给他们讲解明白了(路24:27)。
viii. “摩西所写的是预言。在其中什么也没有完成。他们指着别的事情说,祂来了之后,这些事情就实现了。因此,在这话里,我们立刻发现了摩西的权柄和有限。”(摩根)
ix. “这是主对摩西五经主题的重要见证; 这是关于祂的。这也是摩西写这些书的明证。这些书从前是,现在仍然是为着祂的名。”(阿尔福德)
c. 你们若不信他的书,怎能信我的话呢? 耶稣并没有要这些宗教领袖去接受一个新的或不同的信仰。祂叫他们相信摩西,圣经,祂的工,施洗约翰为耶稣所作的见证: 祂是弥赛亚,神的儿子,子神。如果他们拒绝相信这个压倒性的见证,他们就不太可能相信耶稣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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