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加福音第22章——最后的晚餐和耶稣被出卖。
A. 最后的晚餐。
1. (1-6节)犹大寻找机会出卖耶稣。
除酵节,又叫逾越节,近了。祭司长和文士想法子怎么才能杀害耶稣,是因他们惧怕百姓。这时,撒但入了那称为加略人犹大的心,他本是十二门徒里的一个。他去和祭司长并守殿官商量,怎么可以把耶稣交给他们。他们欢喜,就约定给他银子。他应允了,就找机会,要趁众人不在跟前的时候把耶稣交给他们。
a. 除酵节,又叫逾越节,近了:这个时间很重要,因为是在逾越节,耶路撒冷也挤满了期待弥赛亚的群众。
i. 这是一个大节,所以许多曾在加利利地区听过和看见过耶稣的人,现在来到了耶路撒冷。他们通常非常敬重和期待耶稣和他的传道。
b. 是因他们惧怕百姓:祭司长和文士不敬畏神,但他们惧怕百姓。他们不害怕杀害神的儿子,只是需要找到一个聪明的政治方式杀他。
c. 撒但入了犹大的心:撒但激动犹大犯罪,甚至引导他。但这并不减少犹大的个人责任,因为这一切都没有违背他的意愿,而是与犹大的意愿相一致。这表明耶稣的真正敌人是撒但,他比犹大更是耶稣的敌人。
i. 许多人对犹大的动机感到疑惑;有些人甚至说,他可能有高尚的动机,比如想把耶稣置于他不得不显明自己是弥赛亚的境地中。但圣经没有表说明他有这种值得称赞的意图。
ii. 那称为加略人犹大:加略人这个名字表明他可能来自犹太南方一座名为加略的城。这使得犹大是门徒中唯一的犹太人,其他都是加利利人。有人怀疑犹大可能仇恨门徒中的加利利渔夫首领,最终忍无可忍。另有一些人认为,加略人这个名字与意为“暗杀者”的词sicarius有关,这个词常常使人联想起犹太狂热分子,他们对罗马占领者发动了暗战。
iii. 很可能犹大是出于自私的动机而跟随耶稣,希望在耶稣以弥赛亚的身份凯旋进入耶路撒冷后,他能获得一个地位显赫的职位。而当耶稣来了之后,很明显,他不会成为犹大所希望的那种弥赛亚,他可能猛烈抨击耶稣,出于怨恨,他为撒但开了门。耶稣并没有满足犹大的自私之心,所以犹大觉得他与耶稣的关系断绝了。本质上,犹大可能是说:“你背叛了我,因为你不是我想要的那种弥赛亚。所以我要背叛你。”
d. 他们欢喜,就约定给他银子:马太福音26:14-16说犹大去见祭司长,说:“我把他交给你们,你们愿意给我多少钱?”显明犹大是主动去见祭司长的,并要求一个价钱。这表明了他纯粹的贪婪动机。
i. 我们也会想到撒但的动机。耶稣在十字架上的死是撒但最大的失败;为什么魔鬼要把事情引向那个方向呢?然而,撒但不是无所不知的;也许他不知道这些事情将会如何对他不利。不过,撒但了解圣经,所以他应该知道。
ii. 一个更好的解释是撒但不是全智者;即使他知道耶稣的死会伤他的头,他的憎恨还是占了上风。因为撒但是最大的骗子,所以他毫无疑问欺骗了自己,而且他可能真的相信他能胜过耶稣。
e. 他应允了,就找机会……把耶稣交给他们:神会利用犹大的恶行来成就他的永恒计划。这是命定耶稣被钉十字架的时间,但是在犹大背叛他之前,宗教领袖出于对百姓的惧怕,并没有打算在那个时候杀害耶稣。
2. (7-13节)预备逾越节的筵席。
除酵节,须宰逾越羊羔的那一天到了。耶稣打发彼得、约翰说:“你们去为我们预备逾越节的筵席,好叫我们吃。”他们问他说:“要我们在哪里预备?”耶稣说:“你们进了城,必有人拿着一瓶水迎面而来,你们就跟着他,到他所进的房子里去,对那家的主人说,‘夫子说:客房在哪里?我与门徒好在那里吃逾越节的筵席。’他必指给你们摆设整齐的一间大楼,你们就在那里预备。”他们去了,所遇见的正如耶稣所说的,他们就预备了逾越节的筵席。
a. 除酵节到了:对耶稣而言,这必定是一个非常感人的庆典。逾越节是为了记念以色列蒙拯救脱离埃及的奴役,这是旧约中的核心救赎行为。耶稣现在提供了一个新的救赎中心,要用新的礼仪餐来记念。
i. “‘除酵节’这个词一般是描述时长一周的节日……它最初是庆祝收获的开始,但后来与逾越节合并在了一起。”(佩特)
b. 必有人拿着一瓶水迎面而来:这是一个不寻常的景象,因为拿着一瓶水通常是妇女的工作,而男人通常是用皮袋装水的。这对门徒来说是一个特别的记号。
c. 夫子说:这个场景意味着保密,耶稣有充分的理由悄悄地安排逾越节。他要对门徒进行最后一次教导,在此之前,他不想让犹大出卖他。
d. 我与门徒好在那里吃逾越节的筵席:提到逾越节引出了关于这些事件的精确时间的复杂问题。主要的问题是马太、马可和路加把耶稣和门徒将要吃的晚餐称为逾越节的筵席——通常包括吃逾越节的羊羔,就是那天在圣殿举行盛大礼仪中被献的羊羔。但是约翰似乎表明,这顿饭是在逾越节之前吃的(约13:1),而耶稣是在逾越节那天被钉十字架的(约18:28)。
i. “可能最好的解释是人们使用了不同的日历。耶稣作为逾越节的羊羔,是根据官方的日历被杀害的;而他和门徒在逾越节的前一个晚上吃逾越节的筵席,是根据非官方的日历。”(莫里斯)
ii. 亚当·克拉克提出了类似的解决方案:“人们一般认为我们的主是在犹太人吃逾越节筵席的数小时前吃的;因为按照规矩,犹太人是在第十四日的黄昏吃逾越节的筵席,但基督是在前一个晚上,就是在第六天(或说星期五)的开始吃逾越节的筵席。犹太人的一天是从日落开始的,而我们是从午夜开始。因此,基督和犹太人是在同一天吃逾越节的筵席,只是不在同一个时辰吃。“
iii. 对观福音书中都没有提到逾越节的羊羔。这可能是因为他们不能在正式的逾越节之前得到羊羔。此外,耶稣这样做,可能是想要强调他就是逾越节的祭牲。
3. (14-18节)耶稣和门徒吃逾越节的筵席。
时候到了,耶稣坐席,使徒也和他同坐。耶稣对他们说:“我很愿意在受害以先和你们吃这逾越节的筵席。我告诉你们:我不再吃这筵席,直到成就在神的国里。”耶稣接过杯来,祝谢了,说:“你们拿这个,大家分着喝。我告诉你们:从今以后,我不再喝这葡萄汁,直等神的国来到。”
a. 我很愿意:这是耶稣充满激情的时刻。与其说他是在向门徒告别,倒不如说他讲出了自己降世为人的中心目的:基于他的牺牲,与人类立一个新的约。这不是终结的开始,而是开始的开始。
b. 耶稣接过杯来:路加在随后的经文中告诉我们,耶稣“饭后也照样拿起杯来”(路22:20)。似乎耶稣在吃饼前后都拿起了杯。根据逾越节筵席的习俗,这并没有什么不同寻常,逾越节筵席上通常会有四杯酒供人啜饮。
c. 从今以后,我不再喝这葡萄汁,直等神的国来到:耶稣还没有在天上庆祝逾越节。他等候他所有的子民都聚集到他那里,然后会有一个盛大的晚宴,称为羔羊的婚筵(启19:9)。这是耶稣盼望要在神的国里成就的事。
4. (19-20节)耶稣重新解释逾越节并设立新约。
又拿起饼来,祝谢了,就掰开,递给他们,说:“这是我的身体,为你们舍的,你们也应当如此行,为的是记念我。”饭后也照样拿起杯来,说:“这杯是用我血所立的新约,是为你们流出来的。”
a. 又拿起饼来,祝谢了,就掰开,递给他们:当筵席的主人拿起逾越节的饼时,他会说:“这是我们的先祖在埃及吃的苦饼。饥饿的,都可以来吃;贫穷的,都可以来吃逾越节的筵席。”逾越节上所吃的各样食物都有象征意义。苦菜让人想起做奴隶时的痛苦;盐水让人想起在埃及被压迫时的泪水。这顿饭的主菜——刚刚为这家人牺牲的羊羔——并不象征着在埃及的任何苦难。它只是背负罪孽的祭物,使得神的审判越过信主的家。
i. 逾越节创建了一个国家,一群奴隶民众脱离埃及的奴役,成为了一个国家。这个新的逾越节创建了一个民族,那些在耶稣基督里合一的人,记念并信靠他的献祭。
b. 这是我的身体,为你们舍的……这杯是用我血所立的新约,是为你们流出来的:耶稣没有按惯例解释每样食物的含义。他在自己身上重新诠释它们,重点不再是以色列在埃及所受的苦难,而是他为他们背负罪孽的苦难。
i. “逾越节的礼仪中并没有‘这是我的身体’这个短语;作为一种创新,它肯定产生了惊人的效果,随着众人的认识在复活节后不断加深,这种效果将会增强。”(卡森)
ii. 我们就是这样记念耶稣为我们做了什么的。我们吃饼的时候,应当记念耶稣为了我们的救恩如何被刺破、鞭打和“压伤”。我们喝杯的时候,应当记念他在加略山为我们流血舍命。
iii. 我们就是这样与耶稣相交的。因为他的救赎使我们得以与神和好,所以我们现在可以坐下来和耶稣一起吃饭,享受彼此相交。
c. 这是我的身体,为你们舍的……这杯是用我血所立的新约,是为你们流出来的: 对耶稣这些话的准确理解,一直是基督徒之间发生巨大神学争议的根源。
i. 罗马天主教会主张化质说,认为饼和酒实际上变成了耶稣的身体和血。
ii. 马丁路德主张合质说,认为饼和酒还是饼和酒,但因着人的信心,饼和酒与耶稣的实际身体是一样的。路德不相信罗马天主教的化质说,但他的观点与化质说也没有多大区别。
iii. 约翰·加尔文教导说,耶稣在饼和酒中的同在是真实的,但只是属灵上的,不是物质上的。慈运理教导说,饼和酒是重要象征,代表耶稣的身体和血。当瑞士改革家在马尔堡与马丁路德辩论这一问题时,引发了巨大的争论。路德坚持有某种物质存在,因为耶稣说:“这是我的身体。”他一再坚持这个观点,并用拉丁文把它写在桌布上:Hoc est corpus meum——“这是我的身体”。慈运理回应说:“耶稣也说过我是葡萄树”,“我是门”,但我们都明白他在说什么。路德回答说:“我不知道,但如果基督让我吃粪便,我就会吃,因为我知道那对我有好处。”路德对此很坚定,因为他认为这是一个相信基督话语的问题,并且认为慈运理是在妥协,说他是另一个灵。
iv. 根据圣经,我们可以认识到饼和杯不仅仅是象征,它们强有力地描绘了参与和有份,因为我们把圣餐看作新的逾越节。
v. “让天主教徒和路德宗信徒随便怎么说吧,我们必须承认,这些话里有两个象征。这里的杯是用来盛酒的;‘这杯是用我血所立的新约’这句话,它的意思必定是这酒是新约的记号。我无法理解为什么他们不欣然承认‘这是我的身体’也是一个象征。”(普尔)
vi. “可以肯定的是,耶稣要我们记念的,不是他的降生,不是他的生平,不是他的神迹奇事,而是他的死。”(卡森)
d. 这杯是用我血所立的新约,是为你们流出来的:值得注意的是,耶稣宣布立了新约。没有人能在神和人之间立一个新的约,但耶稣是神–人。他有权柄立一个新约,并用血给约封上印记,就像旧约是用血封上的一样(出24:8)。
i. 新约关注的是洁净我们一切罪的内心转变:“我要赦免他们的罪孽,不再记念他们的罪恶”(耶31:34)。这种转变把神的话语和旨意放在我们里面:“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写在他们心上”(耶31:33)。这个约是关乎与神有一种新的和亲密的关系:“我要作他们的神,他们要作我的子民”(耶31:33)。
ii. 我们可以说,耶稣的血使新约成为可能,也使新约是确定和可靠的。这是用神自己的生命来确认的。
5. (21-23节)卖人子的人有祸了。
“看哪,那卖我之人的手与我一同在桌子上。人子固然要照所预定的去世,但卖人子的人有祸了!”他们就彼此对问,是哪一个要作这事?
a. 看哪,那卖我之人的手与我一同在桌子上:这似乎表明当耶稣把饼和杯递给门徒时,犹大是在场的。神学家对这个问题存在争论。
b. 人子固然要照所预定的去世:预言预定了弥赛亚将会被人出卖(诗41:9)。但出卖弥赛亚的人有祸了。犹大永远不能声称他帮耶稣应验了预言。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他都要在神面前为他的罪负完全的责任。
i. “虽然神实现他的目的时允许恶人行恶,但这并不减少恶人的邪恶。”(莫里斯)
c. 他们就彼此对问,是哪一个要作这事:犹大很好地保守了他的秘密,因为似乎没有一个门徒怀疑他。
B. 对门徒的最后教导。
这个奇妙讲论的完整版本必须从所有四卷福音书中收集——特别是约翰福音13-16章。
1. (24-27节)耶稣教导真正的为大。
门徒起了争论:他们中间哪一个可算为大。耶稣说:“外邦人有君王为主治理他们,那掌权管他们的称为恩主。但你们不可这样。你们里头为大的,倒要像年幼的;为首领的,倒要像服侍人的。是谁为大?是坐席的呢?是服侍人的呢?不是坐席的大吗?然而,我在你们中间如同服侍人的。”
a. 门徒起了争论:他们中间哪一个可算为大:想到耶稣曾向这些人倾注了他三年多的生命,想到他们曾看见耶稣在几乎所有能想象到的情况下所表现出的品格,他们的行为真令人发颤。在他被出卖、被逮捕和被钉十字架之前的最后几个小时,他们却在争论谁为大。
i. 这似乎是门徒中间的一个常见话题(太18:1,20:20-26;可9:33-34;路 9:46)。
b. 他们中间哪一个可算为大:我们可能认为耶稣应该表明他是最大的,解决这个问题。相反,耶稣通过他所做的事来回答他们的问题。约翰福音13:3-5告诉我们,耶稣在晚餐后给他们洗脚,他可能在给他们洗脚的时候,或是洗完脚之后,跟他们讲了这番关于真正为大的话。
i. 事实上,耶稣最大的耐心体现在他温和地纠正争吵的门徒。显然,他有很多重要的事要操心,但他仍然温和地教导和纠正他们。
c. 外邦人有君王为主治理他们:世界以某种方式行使权柄和权力,所有这些,最终都是为了自我提升。但耶稣不是这样,他的跟随者也不应该是这样。事实上,为大的,应该像年幼的(不受社会欢迎、被社会抛弃的人),为首领的,应该像服侍人的。
i. 称为恩主的意思就是获得声誉。许多人只在能获得声誉的情况下才愿意服侍别人。
ii. “古代世界认为年龄会赋予人特权,最年幼的人显然是地位最低的。”(莫里斯)
d. 是谁为大?是坐席的呢?是服侍人的呢?不是坐席的大吗?世人都认为被服侍的人是大的,但耶稣告诉我们,真正的为大是在于服侍人,而不是人被服侍。
i. 在许多文化中,人们总是羡慕受别人服侍的人。在古代中国,富人有时会留很长的指甲,长到他们自己什么都做不了——这被视为有身份、有地位的标志。
ii. 但在我们的生活中,真正为大的人是那些服侍别人的人。如果总统休假一个月,没有人会意识到;但如果这个国家所有的环卫工人都休假一个月,我们就会注意到。耶稣试图重构我们的思想和优先次序。
e. 然而,我在你们中间如同服侍人的:做仆人是最好的生活方式。我们不再关心自己的荣誉和名声;我们不带着伤感和失望来生活,因为我们想做的就是服侍。我们总是可以做我们想做的,因为我们总能够以某种方式服侍他人。
i. 耶稣的意思并不是说,如果你在一个卑微的地位上服侍,就必将被赐给一个高位,而是说,在神的眼中,卑微的地位就是高位。“真正的为大是服侍人,而不是被人服侍,因为这是与主真正相交的标志。”(摩根)
ii. “神的伟大最终被显明,不是因为他永恒宝座的崇高和荣耀,而是因为他降卑的程度和对我们人类的恩典,他降卑为人,并且为我们死在十字架上。”(摩根)
iii. “‘万王之王’是一个充满威严的头衔,但我们的主在世上时,更喜欢‘奴仆的奴仆’这个名。”(司布真)
2. (28-30节)门徒的奖赏。
“我在磨炼之中,常和我同在的就是你们。我将国赐给你们,正如我父赐给我一样,叫你们在我国里坐在我的席上吃喝,并且坐在宝座上,审判以色列十二个支派。”
a. 我将国赐给你们:门徒将会得到独特的奖赏,因为耶稣受磨炼的时候,他们与他同在。耶稣感谢并看重门徒对他的支持。
b. 我将国赐给你们:使徒在神的国里有特别的地位。他们将坐在宝座上,审判以色列十二个支派,他们的名字将被写在新耶路撒冷城墙的十二根基上(启21:14)。
i. 做仆人并不意味着我们得不到回报,恰恰相反,神最大的仆人会得到最大的回报。但一个伟大的仆人不是为了回报而服侍,乃是为神的荣耀而服侍。
3. (31-34节)耶稣警告彼得要跌倒。
主又说:“西门,西门!撒但想要得着你们,好筛你们像筛麦子一样。但我已经为你祈求,叫你不至于失了信心,你回头以后,要坚固你的弟兄。”彼得说:“主啊,我就是同你下监,同你受死,也是甘心。”耶稣说:“彼得,我告诉你,今日鸡还没有叫,你要三次说不认得我。”
a. 撒但想要得着你们:耶稣知道背后的属灵争战。毫无疑问,彼得并不知道撒但想要得着你们,好筛你们像筛麦子一样——撒但想要完全打败和征服彼得。
i. 显然,撒但想对彼得发起的攻击,要比主所允许的更多。但撒但不能对彼得为所欲为,他必须获得神的许可。
ii. “撒但希望筛麦子的时候,‘麦子一粒也不剩下,’所有人都像糠一样被吹走(比如犹大)。”(焦乐富)
b. 但我已经为你祈求:撒但没有完全征服彼得,但那与彼得无关,而是因为耶稣为他祷告了。
i. 想到耶稣为他的百姓祷告,保护我们不受撒但的伤害,这既令人惊奇,又令人感动(来7:25;启12:10)。我们无疑有很多次可能要灭亡,但是耶稣为我们祷告,保护了我们。
c. 叫你不至于失了信心:彼得的信心会动摇,但不会失了。耶稣不认为将要临到的暂时跌倒是失了信心,因为他知道彼得会回转归向他。
i. 在我们的基督徒生活中,我们可能会跌倒,但绝不能失了信心。我们若在某种程度上不认耶稣,就当立时回转归向他。
ii. 我们回头之后,必须把注意力转向帮助别人——你回头以后,要坚固你的弟兄。对于那些跌倒之后回头的人,不要排斥他们,也不要鼓励他们自我关注——但他们应该伸出手来坚固其他的弟兄。
d. 主啊,我就是同你下监,同你受死,也是甘心:彼得在这里并非故意撒谎,而是因为他不知道耶稣所看见的属灵事实和属灵争战。他只是凭着当时的感觉说话,当时他觉得自己很勇敢。
i. 依赖你的感觉并不是一个可靠根基。彼得当时觉得自己很勇敢,但很快就在一个卑微的女仆面前胆怯,不敢承认自己认识耶稣。
ii. “有时为基督背负重担比背负轻担更容易。我们中的一些人成为被绑在火刑柱上的殉道者,可能比成为被邻居嘲笑的认信者更容易。”(麦克拉伦)
e. 彼得,我告诉你,今日鸡还没有叫,你要三次说不认得我:耶稣将彼得的实际情况告诉他,并不是要打击他,使他灰心丧气,而是要让他知道有一个属灵事实和属灵争战,那是他所不知道的,但耶稣知道。
i. “让彼得知道自己多么软弱,好叫他能真正悔改和归信不是很好吗?”(梅尔)
ii. “费兹麦尔抓住了这个预言的含义——彼得的‘三次不认主将来得如此之快,以至于连鸡都来不及叫第二遍。’”(佩特)
4. (35-38节)耶稣要门徒做好准备。
耶稣又对他们说:“我差你们出去的时候,没有钱囊、没有口袋、没有鞋,你们缺少什么没有?”他们说:“没有。”耶稣说:“但如今有钱囊的可以带着,有口袋的也可以带着,没有刀的要卖衣服买刀。我告诉你们,经上写着说:‘他被列在罪犯之中。’这话必应验在我身上,因为那关系我的事必然成就。”他们说:“主啊,请看!这里有两把刀。”耶稣说:“够了。”
a. 但如今有钱囊的可以带着,有口袋的也可以带着:耶稣的意思似乎是:“我就要离开你们了,在我离开之后,你们必须使用常识手段来供应和保护自己。”以前不需要考虑这种实际问题,但现在需要。
i. 门徒之前曾被打发出去,在没有耶稣的情况下向人传道(路10:1-17),但那时他们获得了友好的接待。如今他们要在没有耶稣的情况下面对一个充满敌意的世界,他们必须做好准备。
b. 经上写着说:“他被列在罪犯之中。”这话必应验在我身上:耶稣之前告诉过门徒,他将被人弃绝,并被钉十字架(路17:25,18:31-33)。在这里耶稣告诉他们,这事很快就要发生。
c. 因为那关系我的事必然成就:这似乎有一种“这一切很快就要成就”的感觉。
d. 够了:耶稣是在门徒说有两把刀的语境下说这句话的,意思是“这样的谈话已经够多了,”这是结束谈话的坚定方式。耶稣的意思并不是说,两把刀就足以与前来抓我的人战斗。
i. “把耶稣的回答翻译为‘说得够多了’,比翻译为‘够了’更好。后者可能暗示耶稣肯定门徒的建议,认可两把刀就足以解决冲突。但上下文明确排除了这个意思。”(佩特)
ii. 门徒似乎不明白接下来的几个小时将会发生什么。后来的基督徒也不明白耶稣在这里所说的话是什么意思。“波尼法斯八世(Boniface VIII,公元1302年)根据这段经文写出了臭名昭著的教皇诏书《圣教谕》,诏书说教皇对人类有世俗和属灵的管辖权柄,他说两把刀,就是属灵之刀和世俗之刀。”(焦乐富)
C. 耶稣在客西马尼园痛苦地祷告。
1. (39-42节)耶稣在园中的极大痛苦。
耶稣出来,照常往橄榄山去,门徒也跟随他。到了那地方,就对他们说:“你们要祷告,免得入了迷惑。”于是离开他们约有扔一块石头那么远,跪下祷告,说:“父啊,你若愿意,就把这杯撤去,然而,不要成就我的意思,只要成就你的意思。”
a. 耶稣出来,照常往橄榄山去:那个星期,耶稣每天晚上都是在橄榄山过夜的(路21:37),他不改变这个惯例,即使他知道这意味着犹大很容易就能找到他。
b. 你们要祷告,免得入了迷惑:耶稣在客西马尼园里开始祷告前(太26:36;可14:32),他先提醒门徒要祷告。耶稣自己需要祷告,好获得力量胜过即将临到的艰难试炼。门徒也要面对自己的试炼,他们更需要祷告,免得入了迷惑——也就是免得陷入迷惑。
i. “‘入了迷惑’(perasmon)这个短语的意思是屈服于它的邪恶力量(参路22:46,11:4)。”(佩特)
c. 跪下祷告:这是一个目击者(门徒之一)充满激情的叙述,他向路加讲述了这件事。只有目击者才会记得细节,比如耶稣在距离门徒约有扔一块石头那么远的地方跪下祷告。
i. “当时人们通常是站着祷告。耶稣跪下祷告,证明他在客西马尼的挣扎非常激烈。”(焦乐富)
d. 父啊,你若愿意,就把这杯撤去:耶稣知道天父的旨意是什么,但他的心却极其伤痛,这并不是因为他缺乏遵行神旨意的渴望,而是因为他要上十字架,为罪献祭。他并非像任何动物祭牲那样,无法控制环境而成为受害者,他完全知道一切。他心甘情愿舍弃自己的生命。
i. 这帮助我们理解为什么耶稣使用杯这个象征。旧约中有多个地方表明,杯强烈地描绘了神的愤怒和审判。
• “耶和华手里有杯,其中的酒起沫,杯内满了掺杂的酒。他倒出来,地上的恶人必都喝这酒的渣滓,而且喝尽。”(诗75:8)
• “耶路撒冷啊,兴起!兴起!站起来!你从耶和华手中喝了他愤怒之杯,喝了那使人东倒西歪的爵,以至喝尽。”(赛51:17)
• “耶和华以色列的神对我如此说:‘你从我手中接这杯忿怒的酒,使我所差遣你去的各国的民喝。’”(耶25:15)
ii. 杯所象征的不是死亡,而是审判。耶稣并不惧怕死亡,当他完成了十字架上的工作后——接受、承担和满足父神对我们的罪实施公义审判的工作——就选择把自己交给了死亡。
iii. 可以说,耶稣成了神的仇敌,受到神的审判,被迫喝下父的愤怒之杯,使我们可以免喝。喝这个象征之杯,是耶稣在十字架上最大痛苦的根源。
iv. “当我谈到我主所忍受的苦难时,我从不担心会夸大其词。一切的地狱痛苦都浓缩到了那只杯里,那杯就是我们的神和救主耶稣基督所喝的。”(司布真)
e. 然而,不要成就我的意思,只要成就你的意思:在客西马尼园,耶稣到了要做决定的时刻。这不是说他之前没有做出决定,也没有同意,而是说,他现在到了一个独特的决定时刻。他在加略山喝了那杯,但他是在客西马尼决定一次永远喝那杯的。
i. 第一个无罪的人在园子里与撒但、罪恶、自我和试探争战,他失败了。他说:“只要成就我的意思,不要成就你的意思。”他的失败影响了全人类。第二个无罪的人在另一个园子里与撒但、罪恶、自我和试探争战,他取得了胜利。他说:“不要成就我的意思,只要成就你的意思。”
2. (43-44节)耶稣在痛苦中的时候,有天使来给他加添力量。
有一位天使从天上显现,加添他的力量。耶稣极其伤痛,祷告更加恳切,汗珠如大血点,滴在地上。
a. 有一位天使从天上显现,加添他的力量:对于耶稣的祷告,父神的回应是不拿走他的杯。但是父神通过天使给耶稣加添力量,使他能喝下那杯。
i. 关于路加福音22:43-44这两节是否包含在原文中,人们对抄本证据存在争论。一些现代译本把它们排除在外,认为它们不属于原文。然而,“因为43-44节非常难解释,所以人们无法得出结论性的答案。最古老的手抄本证据存在着分歧。”(佩特)
ii. 也许这些天使——难过地——做了那些熟睡门徒没有做的工作。约翰·特拉普说耶稣接受天使的帮助,“是为了表明他比天使小一点(来2:7),他从他的仆人天使那里接受安慰。”
b. 耶稣极其伤痛,祷告更加恳切:处在极其伤痛中的耶稣,祷告更加恳切,以致汗珠如大血点,滴在地上。路加并没有说耶稣的汗是血,而是说它如血;这或者是因为汗从他的额头上流下来,或者是因为汗里含有从他额上破裂毛细血管和扩张毛孔里渗出来的血。
i. “他大汗淋漓,汗水就像血一样滴到地上。”(佩特)
ii. 然而,“也有这样的例子,有些人因为身体虚弱或心里恐惧,汗水里会有血……有时由于精神压力,人的毛孔会扩张,血液会从里面渗出,形成血汗。”(克拉克)
iii. “古希腊名医伽林(Galen)列举了一个实例,说有个人由于极度恐惧,流出一股变色的汗水,那汗水几乎是深红色的,不管怎么看都像是血。医疗机构也提供了其它一些例子。”(司布真)
iv. 祷告更加恳切:“可以说,他绷紧了所有的神经,他要使他的精神和语言都达到最活跃状态,为我们沉闷和昏昏欲睡的祷告赎罪。”(特拉普)
3. (45-46节)耶稣警告门徒。
祷告完了,就起来,到门徒那里,见他们因为忧愁都睡着了,就对他们说:“你们为什么睡觉呢?起来祷告!免得入了迷惑。”
a. 见他们因为忧愁都睡着了:门徒也非常忧愁,但他们没有祷告,而是睡着了。耶稣叫醒他们,鼓励他们祷告。
b. 起来祷告!免得入了迷惑:他们是耶稣的跟随者,跟随他会给他们带来无法想象的试验和磨难。耶稣鼓励他们为了他们自己的好处起来祷告,耶稣为他们和他们的好处着想,而不是因为他们没有支持他而生气。
D. 耶稣被捉拿和受审。
1. (47-53节)耶稣被出卖和被捉拿。
说话之间,来了许多人,那十二个门徒里名叫犹大的走在前头,就近耶稣,要与他亲嘴。耶稣对他说:“犹大,你用亲嘴的暗号卖人子吗?”左右的人见光景不好,就说:“主啊,我们拿刀砍可以不可以?”内中有一个人把大祭司的仆人砍了一刀,削掉了他的右耳。耶稣说:“到了这个地步,由他们吧!”就摸那人的耳朵,把他治好了。耶稣对那些来拿他的祭司长和守殿官并长老说:“你们带着刀棒出来拿我,如同拿强盗吗?我天天同你们在殿里,你们不下手拿我。现在却是你们的时候,黑暗掌权了。”
a. 来了许多人:从被派去捉拿耶稣的人数可以看出,宗教领袖显然认为这是一项危险任务,稍有不慎,可能会引起骚乱或捉拿失败。
i. “根据约翰福音18:3、12,罗马士兵也参与了捉拿行动。”(佩特)
ii. 许多人中也包括守殿官(路22:52)。“守殿官,就是人们所说的撒干,是负责管理圣殿的人。这里提到的守殿官是他的副手,负责实际捉拿耶稣的行动。”(巴克莱)
b. 就近耶稣,要与他亲嘴:犹大热情地问候耶稣,甚至按照惯例与他亲嘴。但这个亲嘴只是为了向前来捉拿耶稣的当局人士确认耶稣的身份。显然,耶稣的外表非常普通,因此犹大有必要为那些捉拿耶稣的人确认哪一位是耶稣,他选择通过亲嘴问候的方式确认耶稣。
i. “当一个门徒遇见敬爱的拉比时,他会右手搭在拉比的左肩上,左手搭在拉比的右肩上,与拉比亲嘴。犹大正是用门徒对敬爱老师的亲嘴方式,作为他出卖耶稣的暗号。”(巴克莱)
c. 犹大,你用亲嘴的暗号卖人子吗?当然,耶稣知道被人用热情的问候出卖是多么的讽刺,所以他本质上是在问犹大:“你所有的感觉都死了吗?竟能用亲嘴来出卖我?”犹大是一个良心被烙惯了的典型例子。
i. 出卖耶稣是可怕的罪,犹大要为他的行为负全部责任。然而,神按照他的护理,使用犹大的出卖作为把耶稣交在他仇敌手中的最好方式。
• 如果他们经过战斗才捉拿住耶稣,或者耶稣逃跑躲藏起来,直到他们发现并抓住他,就表明他是一个不情愿的牺牲者。
• 如果耶稣自己投降,这可能会为杀害他的人开脱,或者被视为自杀。
• 如果它是偶然发生的,将会减弱耶稣要喝之苦杯的整全效果。
• “不,他必须被朋友出卖,使他可以忍受至深的苦楚,使他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有悲伤之泉。”(司布真)
d. 内中有一个人把大祭司的仆人砍了一刀,削掉了他的右耳:约翰福音18:10确认这个无名剑客就是彼得。彼得使用刀时,只能削掉人的耳朵;但是当他使用神话语的大能时,却能荣耀神,深深地扎入人的心(徒2:37)。
i. “教会拿起剑时,通常显明她不知道如何使用,而且常常击错对象。”(麦克拉伦)
ii. 路加以医生的准确性确定被削的是右耳。假设彼得惯用的是右手,用这种方法削掉别人右耳的唯一方法就是从后面攻击。彼得很可能——虽然不能确定——是从后面袭击的。
iii. 耶稣阻止了这种愚蠢而无效的流血,他说:“由他们吧!”“他对诉诸暴力的门徒说:‘到此为止。’我们可以把这句话改译为:‘住手,不可再这样!’”(佩特)
e. 就摸那人的耳朵,把他治好了:甚至在这里,耶稣也要收拾门徒留下的烂摊子。他治愈了被彼得砍伤的人。
f. 现在却是你们的时候,黑暗掌权了:耶稣解释了他为什么跟祭司长和守殿官并长老及许多来捉拿他的兵丁同去。他没有反抗,因为现在正是耶稣要成全他们一直想对他做的事的时候——捉拿并杀害他。从表面上看,这似乎是他们的时刻,不是耶稣的时刻。
2. (54-60节)彼得否认他认识耶稣或与耶稣有关系。
他们拿住耶稣,把他带到大祭司的宅里。彼得远远地跟着。他们在院子里生了火,一同坐着,彼得也坐在他们中间。有一个使女看见彼得坐在火光里,就定睛看他,说:“这个人素来也是同那人一伙的。”彼得却不承认,说:“女子,我不认得他。”过了不多的时候,又有一个人看见他,说:“你也是他们一党的。”彼得说:“你这个人!我不是。”约过了一小时,又有一个人极力地说:“他实在是同那人一伙的,因为他也是加利利人。”彼得说:“你这个人!我不晓得你说的是什么!”正说话之间,鸡就叫了。
a. 他们……把他带到大祭司的宅里:路加没有详细记录耶稣被带到大祭司该亚法的面前及公会成员仓促聚集的情况(太26:57-68)。他的叙述重点是从天亮之后的正式公会会议开始的(路22:66)。
i. 在耶稣被带到大祭司该亚法的家里之前,他先被带到了亚那的家里。亚那是前大祭司,他是大祭司的“幕后操纵者”(根据约翰福音18:12-14和18:19-23的记述)。
b. 得远远地跟着:彼得关心耶稣,想知道他会怎么样。然而,他没有勇气表明自己与耶稣的关系,因此他远远地跟着。这样的距离会使彼得在被问到与耶稣的关系时,更加难以承认。
i. 其余的门徒都逃跑了。彼得远远地跟着,希望能证明耶稣关于他的预言是错的,因为耶稣说过,当他受难的时候,彼得会不认和离弃他。
c. 彼得也坐在他们中间:彼得跟那些人一起坐在火堆旁感觉很暖和,也希望能融入他们,他坐在了那些捉拿和迫害耶稣的人中间。彼得没有与逃亡门徒一起逃跑,但这个时候,他也不想被认为是耶稣的跟随者。
d. 彼得却不承认:彼得至少以三种方式不认耶稣。首先,彼得否认自己认识耶稣(女子,我不认得他),然后否认自己是耶稣的跟随者(你这个人!我不是),最后竟不承认自己是加利利人(你这个人!我不晓得你说的是什么)。
i. 马太福音26:74说彼得最后一次不认耶稣时,他甚至“发咒起誓”——希望这能帮助他与耶稣保持距离。
3. (61-62节)耶稣看了一眼彼得,彼得便想起主对他所说的话。
主转过身来看彼得,彼得便想起主对他所说的话:“今日鸡叫以先,你要三次不认我。”他就出去痛哭。
a. 主转过身来看彼得:鸡叫的时候,耶稣透过他周围的人群,和彼得发生目光接触。彼得立刻认识到自己的罪;不仅因为他不认耶稣,而且因为他骄傲地认为自己决不会不认耶稣。
i. 看的古希腊词“通常是指充满兴趣、充满爱或关心地看一看。”(莱费德)
b. 彼得便想起主对他所说的话:难过的是,他想起得太晚了——犯罪之后才想起。此刻,彼得唯一的反应是痛哭——不过他会被恢复过来。
i. 此时此刻,彼得应该痛哭,但是他并非没有盼望。正如耶稣所应许的,彼得不认他是真的,但“叫你不至于失了信心”(路22:32)的应许也是真的。彼得跌倒,但并没有背道。
4. (63-65节)耶稣被鞭打和戏弄。
看守耶稣的人戏弄他,打他,又蒙着他的眼,问他说:“你是先知,告诉我们打你的是谁?”他们还用许多别的话辱骂他。
a. 看守耶稣的人戏弄他,打他:路加没有记录耶稣于夜间第一次在大祭司和被仓促召集的公会面前受审的过程(太26:57-68)。但他记录了在那次审判之后立即发生的事情——耶稣被宗教当局戏弄和殴打。
b. 又蒙着他的眼:双眼被蒙住的耶稣忍受了那些殴打和疼痛,也许还有脑震荡。马太福音26:67和马可福音14:65还说到他们吐唾沫在他脸上。
i. 人们很容易认为他们这样做,是因为他们不知道耶稣是谁。从某种意义上讲,这是真的,因为他们不愿承认他是弥赛亚和神的儿子。然而从另一种意义上讲,这根本不是真的,因为人本来就是神的敌人(罗5:10;西1:21)。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人就是等着击打神,打他的脸,朝他吐唾沫。
• 全能者必须被捉拿,他的荣耀必须被戏弄。
• 至善者必须被攻击、殴打、压伤。
• 全知者必须似乎一无所知。
• 神完美之爱的脸必须被击打。
• 神的公义必须被藐视。
ii. 所以,神有他荣耀的工作要做。然而,人类的罪恶却表现得淋漓尽致。
• 他们觉得罪恶是一种游戏。
• 他们觉得残忍的罪恶是令人愉快的。
• 他们觉得要多多增加罪恶。
c. 你是先知,告诉我们打你的是谁?如果耶稣正当地使用他的神能和权柄,他可以准确地说出是谁打他。耶稣也可以说出关于那个人的一切。然而,耶稣却没有使用他的神能和权柄,而是作为一个灵性坚强的人来面对这一切。
i. “他们嘲笑耶稣的预言能力,然而讽刺的是,耶稣的这个能力刚在前一幕中得了证明:正如耶稣所预言的,彼得三次不认主。”(佩特)
ii. 耶稣面对这样的虐待很重要,尽管这对他来说是痛苦的,对他的跟随者来说也是痛苦的。
• 这证明对仇恨的正确回应不是更多的仇恨,而是爱。
• 这显明了他对天父的信靠,神会为他申辩,他不需要为自己辩护。
• 使那些遭受虐待和羞辱的人可以在神里面寻找庇护,他知道他们所经历的一切。
iii. “我也必须称他为得胜者。逼迫他的人无法使他发怒。他们不能摧毁他的仁慈,不能杀死他的爱,不能使他考虑自己,不能使他因为众人嘲笑他、殴打和戏弄他,就宣告他将不再继续从事拯救罪人的工作。”(司布真)
5. (66节)耶稣在公会面前第二次受审。
天一亮,民间的众长老连祭司长带文士都聚会,把耶稣带到他们的公会里。
a. 天一亮:在耶稣被卖的那天晚上和他被钉十字架的那天,他实际上是在不同的审判官面前接受了好几次审判。事件的顺序可以概括如下:
i. 耶稣首先被带到亚那的家里,亚那是前大祭司,是大祭司的“幕后操纵者”(约18:12-14、19-23)。
ii. 然后,耶稣被带到当时在位的大祭司该亚法的家里。特别召集的公会在那里连夜对他进行了审判(太26:57-68),有些人作假见证控告他,但总得不着实据,于是大祭司就问耶稣是不是神的儿子。对于这个问题,“耶稣对他说:‘你说的是。然而,我告诉你们,后来你们要看见人子坐在那权能者的右边,驾着天上的云降临。’大祭司就撕开衣服,说:‘他说了僭妄的话,我们何必再用见证人呢?这僭妄的话现在你们都听见了。你们的意见如何?’他们回答说:‘他是该死的。’”(太26:64-66)
iii. 之后,就开始了路加福音22:63-65所描述的殴打。
iv. 再然后,天一亮,公会再次聚集,这一次是正式开庭,他们就进行了路加福音22:66-71所描述的审判(马太福音27:1-2也有提到)。
b. 民间的众长老连祭司长带文士都聚会,把耶稣带到他们的公会里:公会的这个白天会议是必要的,因为根据公会自己的法律和规定,马太福音26:57-68中所描述的夜间审判是非法的。
i. 根据犹太法律,所有的刑事审判都必须在光天化日之下开始和结束。第二次审判是必要的,因为他们知道第一次审判——真正的审判——不合法。
ii. 根据犹太法律,只有在正式会议地点做出的判决才有效。第一次审判是在大祭司该亚法的家里进行的,所以他们召集了这次审判,是在他们的公会里进行的。
iii. 根据犹太法律,刑事案件不能在逾越节期间进行审判。
iv. 根据犹太法律,只有无罪判决才能在审判当天宣布;有罪判决要等一个晚上,好使人产生怜悯之心。
v. 根据犹太法律,所有的证据都必须有两个证人担保,而且证人要被分别询问,彼此之间不能接触。
vi. 根据犹太法律,做假见证的人要被处死;在耶稣的受审中,许多做假见证的人并没有受到任何惩罚。
vii. 根据犹太法律,审判的时候,在提出证明被告有罪的证据之前,总是要先提出证明被告无罪的证据;这个审判并没有遵从这个惯例。
viii. “整个审判过程的设计是为了仁慈怜悯;甚至从路加的总结说明中也可以清楚看到,但公会审判耶稣时,却并没有遵守自己的规章制度。”(巴克莱)
6. (67-71节)公会第二次审问耶稣时对耶稣的讯问。
说:“你若是基督,就告诉我们。”耶稣说:“我若告诉你们,你们也不信;我若问你们,你们也不回答。从今以后,人子要坐在神权能的右边。”他们都说:“这样,你是神的儿子吗?”耶稣说:“你们所说的是。”他们说:“何必再用见证呢?他亲口所说的,我们都亲自听见了。”
a. 你若是基督,就告诉我们:他们想听听耶稣本人的声音,看他是否自称是弥赛亚。这再次只是一种形式,因为他们在前一天晚上已经对耶稣进行了非法审判(太26:57-68),当时,他们本质上问了同样的问题(太26:63)。
b. 我若告诉你们,你们也不信:鉴于当前的情形——耶稣已经被判有罪,目前的审判只是一场作秀——这是最完美的回应。他们装出一副思想开放的样子,真诚地提问,但那不是真实的,只是装模作样罢了。
c. 从今以后,人子要坐在神权能的右边:这与早前审判时耶稣对大祭司的回答本质上是一样的(太26:64)。耶稣警告他们,虽然他们现在坐着审判他,但总有一天他会坐着审判他们——而且他的审判将会更有约束力。
i. 从今以后:“‘从今以后!’‘从今以后!’啊,当‘从今以后’来临,对耶稣的敌人而言,将是多么难以应对啊!”该亚法在哪里呢?现在他还会命令主说话吗?众祭司啊,抬起你们高傲的头来!现在来判他的罪吧!你们的受害者现在坐在天上的云上。现在来说他说僭妄的话,拿起你们的低劣指控,再次谴责他吧!该亚法在哪里呢?他掩藏自己的罪恶,全然蒙羞,祈求大山倒在他身上。”(司布真)
ii. 权能:“权能是典型的犹太表达,是一种敬虔的态度,避免说出神的圣名(这可能会使耶稣面临亵渎的指控,尽管讽刺的是,他们正是以这项指控定他有罪的,太26:65)。”(弗朗斯)
d. 何必再用见证呢?在这个白天的审判中,他们没有努力寻找见证耶稣不是的证据,因为在夜间的审判中,见证人的控告总得不着实据(太26:59-60)。因此,他们在这个白天的审判中并没有采用见证人的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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