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太福音第 19章–耶稣关于婚姻、离婚、财富和门徒训练的教导
A. 耶稣教导婚姻、离婚和独身。
1. (1-2) 耶稣前往犹太和耶路撒冷。
耶稣说完了这些话,就离开加利利,来到犹太的境界,约但河外。有许多人跟着他。他就在那里把他们的病人治好了。
a. 他就离开加利利,来到犹太的境界: 马太、马可和路加的记录集中在耶稣的加利利事工上,只强调他在受难和复活之前到过耶路撒冷。然而,如果你认为耶稣从加利利到犹太的境界的这段旅程是不同寻常的,那你就错了。约翰福音告诉我们他以前多次来到犹太和耶路撒冷。
i. “通过庇哩亚到达犹大境内。它位于约旦河东岸。”(布鲁斯,Bruce)马可福音10章1节和路加福音9章51节指出了同样的行程。
ii. “因此,很有可能,基督的旅程是沿着约旦河一带,而不是过了约旦河。希腊单词peran,特别是这里的一个属格,有时有这个意思,见约翰福音6章22节。” (克拉克,Clarke)
b. 有许多人跟着他。他就在那里把他们的病人治好了: 马太指出这一点是为了让他的读者明白耶稣的声望和能力并不局限于加利利地区。在犹太境内也很明显。
i. “经文说,他医治了他们。却没说,他们信了他。” (普尔,Poole)
ii. 他们跟着他; “有些是要受教导的,有些是要得医治的,有些是出于好奇,有些是要迷惑他的。” (克拉克,Clarke)
2. (3) 法利赛人来试探耶稣。
有法利赛人来试探耶稣说,“人无论什么缘故,都可以休妻吗?”
a. 有法利赛人来试探耶稣: 这延续了与宗教领袖的冲突和争议的主题。在马太福音前面部分,当耶稣在加利利做工时,他们曾质问过他。耶稣在犹太又被他们问,他们的问话很不诚实。他们问这话,是要试验他。他们希望抓住耶稣的把柄。
b. 人可以休妻吗?: 离婚在耶稣的时代是一个有争议的话题,有两种主要的思想流派,围绕着它的两个最著名的支持者。第一个是拉比沙迈学派(一个更严格但不受欢迎的观点),第二个是拉比希勒尔学派(一个更宽松并受欢迎的观点)。
i. 在当时的犹太人中,结婚是神圣的职责。如果一个人在20岁还没有结婚,他就是犯了罪,专心学习律法除外,违背了神“生养众多”的命令。据巴克莱(Barclay)说,他们说他没有孩子就如同杀了自己的后代,并且在地上辱没了神的荣耀。
ii. 从理论上讲,当时的犹太人对婚姻有着美好的憧憬。但他们看不起女性。“犹太人女人的地位很低下……妻子是被买来的,当作财产,用作家庭的苦力,然后被随意解雇。”(布鲁斯,Bruce)今天,男人也看不起女人;可悲的是,女人也看不起女人,她们往往拒绝接受男女不同这种观点。
iii. 他们看不起女人就意味着他们必须对美好婚姻的憧憬不断妥协,这些妥协被写入法律,正如拉比希勒尔(Hillel)的思想一样。希勒尔的思维下,“如果妻子弄翻了他的晚餐,或旋转,或留着飘散的头发,或在大街上与其他男人说话,或在他面前对他父母无礼,或她是一个爱吵架的女人,隔壁邻居可以听到她的声音;男人就可以与她离婚。拉比阿奇巴(Akiba)甚至说,如果一个男人找到一个他更喜欢、他认为更漂亮的女人,他就可以和他的妻子离婚。” (巴克莱,Barclay)
iv. “也许,他们也希望耶稣会说些什么,把他卷入希律–希罗底的事件中去,这样他就会遭遇施洗者的命运。” (卡尔森,Carson)
c. 无论什么缘故: 这些话是辩论的中心。每个学派认为摩西律法允许离婚在申命记24章1节: 人若娶妻以后,见她有什么不合理的事,不喜悦她,就可以写休书交在她手中,打发她离开夫家。每一方都知道并相信申命记24章1节;问题是“什么构成不合理的事?”
i. 沙迈拉比学派认为不合理意味着不道德的性行为,并认为这是离婚的唯一正当理由。希勒尔拉比学派将不合理理解为任何形式的轻率;甚至某些拉比到了认为烧焦丈夫的早餐是离婚的正当理由的地步。
ii. 巴克莱(Barclay)说,拉比们有很多关于坏婚姻和坏妻子的说法。他们说,有坏妻子的男人永远不会下地狱,因为他已经为他在地球上的罪付出了代价。他们说被妻子统治的男人有一种不是生活的生活。他们说,坏妻子对丈夫来说就像是麻风病,只有离婚才能治好他。他们甚至说:“如果一个男人有一个坏妻子,那么与她离婚是一种宗教责任。”
d. 试探他: 所以在他们的问题中,法利赛人试图让耶稣站在其中一个教导的一边。如果他同意拉比希勒尔的拉比学派,很明显,耶稣没有认真对待摩西的律法。如果他同意沙迈拉比严格的学校,那么耶稣可能不受群众欢迎,因为他们通常喜欢得到一个容易的离婚方式。宗教领袖们有理由相信他们抓住了耶稣进退两难的机会。
3. (4-6) 耶稣对法利赛人的第一个回答是:回到婚姻中去。
耶稣回答说,“那起初造人的,是造男造女,并且说,因此,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这经你们没有念过吗?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两个人,乃是一体的了。所以神配合的,人不可分开。”
a. 你们没有念过吗: 法利赛人想谈论离婚和拉比的观点,但是耶稣想回到圣经中谈论婚姻。耶稣从亚当和夏娃这第一桩婚姻开始。这强调的是经文和婚姻,而不是离婚,是一个回应任何有兴趣保持婚姻的明智的做法。
i. “我们的主从圣经中引出他的论点来荣耀圣经。他特意把自己的印记印在创世故事的一部分上——这个故事,现代的批评家们称之为神话。” (司布真,Spurgeon)
ii. “不是从沙迈,也不是从希勒尔,乃是从摩西,藉着回答这问题,我们可称颂的主就战胜了他们的恶意,挫败了他们的计谋。” (克拉克,Clarke)
iii. “在亚当和夏娃的情况下,离婚不仅是不可取的;不仅是错误的;更是完全不可能的,原因很简单,因为没其他人,所以他们俩谁都不可能跟别人结婚。” (巴克莱,Barclay)
iv. 当婚姻生活遇到困难时,离婚并不是一个现成的选择。婚姻是一面镜子;它反映出我们对婚姻的投资。如果一方或双方都认为离婚是一个便利的选择,那么离婚的可能性就会大得多。
v. “如果婚姻是建立在创造的基础上的,就像上帝创造我们一样,那么它就不能被简化为一种契约关系,当契约的承诺被打破时,这种契约关系就会破裂。” (卡尔森,Carson)
b. 那起初造人的,是造男造女: 创世纪1章27节,耶稣首先指出,上帝使男人和女人不同,上帝使一男一女结合。在这一点上,耶稣主张上帝对婚姻的权威;婚姻是上帝设立的,而不是人设立的——所以公平地说,上帝的规则适用。
i. 通过把问题带回到圣经的婚姻的基础上,耶稣表明,夫妻必须放弃他们的单身(人要离开父亲),和配偶成为一体,既是一个事实(他们是…一体)也是目标(成为一体)。
ii. “神的律法不是叫人一有想法就离弃妻子,乃是叫人宁可离开父母,不可离弃妻子。叫他和妻子同住。” (普尔,Poole)
c. 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 回到创造中,亚当在创世纪2章23节中的陈述,我们看到男人和女人(作为丈夫和妻子)是不同的;然而他们连为一体、彼此成全、成为一体。
i. 亚当对夏娃说了这句话。就好像亚当说:“你和我不一样;但你是为我而生,也是从我而出。我们虽不相同,却是一体的。在《创世纪》中,亚当告诉我们男人和女人从被造时就不一样:
· 被造的材料不同。
· 被造的方式不同。
· 被造时间不同。
· 被造的名字不同。
ii. 尽管男人和女人在本质上有这些根本的被造的不同,神呼召丈夫和妻子联合,成为一体。这种彼此的不同的过程是上帝在婚姻中伟大工作的一部分;成圣的工作,以及培养成为一个好的父母团队的工作。
iii. 他们成为一体的观念包括性的结合,但也远远超出性。“婚姻不是两个人一起做一件事,而是一起做所有的事。”(巴克莱,Barclay)“紧紧地跟她粘一起。” (特拉普,Trapp)
iv. “这主要是指生理上身体上的合一。但在希伯来人的思想中,身体代表了整个人,而婚姻的理想中的合一则涵盖了全部。它是灵魂和身体的统一:怜悯、兴趣、目的。” (布鲁斯,Bruce)
v. 二人成为一体也禁止一夫多妻制,这表明上帝从一开始的意图。虽然在旧约中一夫多妻是被允许的,但一夫多妻从来都不是上帝的意思——人应该从《创世纪》2章24节就知道这一点。
d. 神配合的: 耶稣也提醒法利赛人,在神面前,婚姻是属灵的结合。婚姻不仅仅是一种社会契约;因为是神所配合的,所以他期望人尊重他所配合的,维持婚姻。
i. 配合的: “配在一起,就像在犁地的牛,每只牛都必须平等地拉动,才能使它前进。在古代,当人们新婚时,他们会在脖子上戴上枷锁,或在胳膊上戴上锁链,以表明他们是一体的,紧密地结合在一起,在生活中相互团结在一起。” (克拉克,Clarke)
ii. “成为一体生动地表达了一种观点,这种观点认为婚姻比人类的便利或社会习俗要深刻得多……把离婚看作是人在违背上帝的话语,这使整个问题有了一个全新的视角。” (弗朗斯,France)
4. (7-9) 与摩西律法的争论:耶稣的第二个答案。
法利赛人说,“这样,摩西为什么吩咐给妻子休书,就可以休她呢?”耶稣说,“摩西因为你们的心硬,所以许你们休妻。但起初并不是这样。我告诉你们,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就是犯奸淫了,有人娶那被休的妇人,也是犯奸淫了。”
a. 摩西为什么吩咐给妻子休书,就可以休她呢?: 法利赛人错误地认为,神命令哪里有不合理的事就离婚。当时有一句拉比的谚语是这样说的:“如果一个男人有一个坏妻子,那么从宗教的角度来说,他有义务和她离婚。”但是耶稣注意到了“命令”和“允许”的区别。“上帝从未命令离婚,但他允许离婚。
i. 法利赛人认为摩西是在制造或推动离婚。事实上,他是在控制离婚。
b. 摩西因为你们的心硬: 离婚从来都不是命令,而是上帝在某些情况下允许的,上帝之所以允许离婚,是因为人的心硬。这就好像耶稣说:“这就是理想;当人类的罪和心刚硬使理想无法实现时,上帝才许可。”
i. 心硬: “这种想法与其说是男人对妻子残忍,不如说是他们对上帝的心意和旨意无动于衷。” (弗朗斯,France)
ii. 有时,冒犯一方的心刚硬,他们不会做必要的事情来和解。有时,被冒犯的一方的心刚硬,他们拒绝和解和不计前嫌,即使有悔改。通常双方的心都很刚硬。
iii. “离婚绝不是上帝设立的,道德上中立的选择,而是罪的证明,心刚硬的证据。” (卡尔森,Carson)
c. 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 耶稣解释了摩西律法中“不洁净”一词的意思,表明它指的是淫乱,而不是任何使丈夫不高兴的事情。因此,离婚——以及无罪再婚的自由——只在淫乱的情况下被许可。
i. 在古希腊语中,porneia是淫乱的意思。这是一个广泛的词,涵盖了大量的关于性的不当行为。一个人可能没有淫乱的行为就犯了porneia。“必须承认,‘porneia’这个词本身使用很广泛……porneia涵盖了这类罪的全部范围……除非上下文需要,否则不应加以限制。” (卡尔森,Carson)
ii.这是对离婚的允许,对此,《圣经》补充了被不信神的配偶离弃的情况(林前7:15)。这也包括那些口头上宣称信神,在生活中却长期不悔改,其行为严重破坏婚姻关系的人。因此,《圣经》给出神眼中允许离婚的两个依据。在实际婚姻生活中应用这些原则,则需要敬虔的智慧。《圣经》给出了宽泛的原则,而牧者、长老、辅导员和其他人在运用时必须持守忠心,而且往往会处于面临极大挑战的境地里。
iii.在了解这两种《圣经》允许离婚的情况时,同样显而易见的是,不再彼此相爱、刻薄、不快乐,这些情况本身并不能构成离婚的充足理由。当然,没有人应当生活在家庭暴力或配偶暴行的真正危险中,这类情况肯定是分居的理由(而后在婚姻存续期间,继续忠于婚姻的誓言,正如《哥林多前书》7 章 11节所述)。通过这些字句,保罗向我们指出,在这些令人忧伤的处境中,基督徒可能不再与配偶生活在一起,但分居的理由并不能构成合乎《圣经》的离婚理由。在这类情况下,夫妇应当尊重他们的婚誓,即使处于分居的情况下,因为从神的角度来看,根据神所认为的合乎《圣经》的离婚理由以及可能适用的任何法律程序来看,他们之间的婚姻仍然有效,他们的婚誓仍未被打破。
iv.神的意思是要保存婚姻,祂给出有力的命令以促进对婚姻的维护(玛 2:16),而利用这些诫命,把其当成控制的手段和工具,向婚姻中的一方施加不虔的压力,这在耶和华神面前是一种极其恶劣的大罪。如果某些已婚之人认为,“神说了我们必须在一起,所以无论我怎样对待我的配偶都不要紧,”那他们就完全曲解了神对婚姻的旨意(弗 5:33),而且这种人应当得到纠正。在某些例子里,这种曲解神对婚姻的旨意、按照谬解做出的谬行可以被视作离弃的一种形式(林前 7:15),因为这有问题的已婚之人已经离弃了“任何神尊荣的婚姻的样式”。
d. 有人娶那被休的妇人,也是犯奸淫了: 一个没有合法离婚的人在再婚时犯奸淫的原因是因为在上帝的眼中他们没有离婚。因为他们的旧婚姻从来没有因为不合圣经原则而被解除,所以婚姻仍然有效,他们实际上犯有重婚罪和淫乱罪。
i. “他既不同意沙迈也不同意希勒尔;因为即使沙迈的学校比希勒尔更严格,当离婚不符合它自己的Halakah (行为准则)时,它还是允许再婚的。” (卡尔森,Carson)
ii. 耶稣的这一教导告诉我们,婚姻,作为对上帝、对我们的配偶、对世人的承诺,是一个有约束力的承诺,不能因为我们自己的判断而被打破。如果神不承认承诺破碎,那就不是破碎。
iii. 我们必须承认,这是耶稣的一个艰难的教导。今天,人们提出许多理由来证明离婚是合理的,但这些理由并不符合圣经中对离婚的两项规定。
iv. 也有很多情况下,一段婚姻因为不符合圣经所规定的离婚条件而被拆散或离婚,但后来一方或多方的配偶继续给出符合圣经所规定的离婚条件,通常是通过再婚或与另一方发生性关系。
v. 我们也记得使徒保罗在哥林多前书7章17所写的:神所召各人的而行。在这段中,保罗的观点之一是警告人们不要试图在关系上抹掉过去;神告诉我们要悔改所有的罪,然后前行。如果你在与第一任妻子离婚后娶了第二任妻子,并成为基督徒,不要认为你现在必须离开第二任妻子,回到第一任妻子那里,试图挽回过去。照主所召你们的,就在你现在所在的位置而行。
5. (10-12) 门徒们问关于婚姻和独身问题。
门徒对耶稣说,“人和妻子既是这样,倒不如不娶。”耶稣说,“这话不是人都能领受的。惟独赐给谁,谁才能领受。因为有生来是阉人,也有被人阉的,并有为天国的缘故自阉的。这话谁能领受,就可以领受。”
a. 既是这样…倒不如不娶: 门徒们清楚地理解耶稣关于婚姻和离婚的教导。他们明白,这不是一种很快或随便就能达成的承诺。他们认为,既然婚姻在上帝面前是如此具有约束力,那么倒不如不娶。
i. “结婚不恶,谨慎是善;三思而后行。” (特拉普,Trapp)
b. 这话不是人都能领受的。惟独赐给谁,谁才能领受: 耶稣认识到独身对一些人是有益的,对那些能够领受独身的人(如耶稣本人和使徒保罗,哥林多前书7章7-9节)。
i. “若有人能领受这教训,不经历婚姻,能勒住他的私欲,过单一的生活,不因行淫乱,和一切污秽的私欲,邪情,邪欲,得罪神,他就可以不结婚,他可能更属灵,更少分心,专心事奉神,更适合在世上宣扬神的国,让他去做吧。” (普尔,Poole)
ii. “但这并不是每个人的幸福所在,奥古斯丁说,童贞的骄傲和不洁一样都是罪。” (特拉普,Trapp)
c. 有生来是阉人: 阉人一词是用来比喻那些自愿放弃婚姻的人。耶稣在这里给了三种阉人。
·那些生来就没有性和婚姻能力的人。
·那些因他人所导致的没有性和婚姻能力的人。
·那些为了天国的缘故而选择不要性、不结婚的人。
i. 保罗说,那因蒙召没有娶妻的,无论是在身体上,在属灵上,都要圣洁(林前7:34)。因此,为了天国的缘故自阉的,这些人应该在身体上和属灵上都有平安;在任何方面都不应该是对他们持续的折磨。
6. (13-15) 耶稣祝福小孩子。
那时有人带着小孩子来见耶稣,要耶稣给他们按手祷告。门徒就责备那些人。耶稣说,“让小孩子到我这里来,不要禁止他们。因为在天国的,正是这样的人。”耶稣给他们按手,就离开那地方去了。
a. 那时有人带着小孩子来见耶稣: 奇妙的是,在耶稣对婚姻的教导中,父母们带着他们的孩子来接受祝福。今天,父母们仍然应该带他们的孩子来见耶稣;他要祝福他们,欢迎他们进入天国。
i. “犹太人有个规矩,在赎罪日的晚上,要把孩子带到长老那里,“为他祝福,为他祈祷’ (Mishnah Sopherim 18:5)。“ (弗朗斯,France)
ii. “路加在路加福音18章15节称这些孩子为婴孩,很小的孩子。” (克拉克,Clarke)
b. 让小孩子到我这里来: 这也向我们展示了耶稣性格中引人注意的地方。他是那种孩子们所喜欢的人,而孩子们往往对性格有敏锐的判断力。
c. 耶稣给他们按手: 耶稣就这样祝福孩子们。按手礼是圣经中用来祝福他人的一种方式(徒6:6,8:17,9:17;提前5:22;提后1:6)。
i. “他没有给他们施洗,却为他们祝福。” (司布真,Spurgeon)
B. 耶稣教导我们关于财富和跟随他的话题。
1. (16-17) 一个人问耶稣关于如何得到永生的问题。
有一个人来见耶稣说,“夫子,我该作什么善事,才能得永生?”耶稣对他说,“你为什么称我是良善的,除了神以外,没有一个良善的。你若要进入永生,就当遵守诫命。”
a. 我该作什么善事,才能得永生: 这个问题表明,这个人,像所有的人一样,天生就有一种追求永生的倾向。他想知道他能做什么善事或高尚的行为来得到永生。
i. 三部福音书(马太、马可和路加)都告诉我们这个人很富有。马太告诉我们他很年轻(太19:22),路加告诉我们他是一个统治者。
b. 你为什么称我是良善的?在这一点上,耶稣并没有否认他自己的良善。相反,他问这个人:“你知道你称我是良善的是什么意思吗?”
i. 这就好像耶稣说:“你到我这里来,问我你能做什么善事来承受永生。”但你对善真正了解多少呢?” “他的论点很清楚:要么耶稣是良善的,要么他不该称他是良善的;惟独神是良善的,那良善的耶稣就是神。” (司布真,Spurgeon)
c. 你若要进入永生,就当遵守诫命: 耶稣对这个人的问题回答得很直接。如果你想从你的行为中获得永生,你必须遵守诫命–所有的诫命,并且完全遵守。
i. “他想要藉着行为得救,基督叫他行活人所不能行的事,也叫他知道自己的错误。” (特拉普,Trapp)
2. (18-20) 耶稣用摩西律法来测试他,这律法是关于人与人的关系。
他说,“什么诫命?”耶稣说,“就是不可杀人,不可奸淫,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当孝敬父母。又当爱人如己。”那少年人说,“这一切我都遵守了。还缺少什么呢?”
a. 不可杀人: 耶稣问这个人关于主要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的诫命。这少年人回答说“这一切我都从小时候遵守了”这样,通过我们如何待别人就能说明完全遵行神的诫命。
i. 律法的两面都要在神面前试验众人。仅仅善待我们的同胞并做一个正派的人是不够的;我们必须靠神行正确的事,把他应得的尊贵和荣耀归给他。
b. 这一切我从小都遵守了: 问这个人是否真的遵守了这些诫命是合理的。很可能他确实以一种使他在世人眼中看为义的方式来遵守的,就像保罗所说的律法上的义,在腓立比书3章6节是无可指摘的。但他肯定没有完全遵守耶稣在登山宝训中所说的。
i. 马可福音10章21节告诉我们,耶稣爱他。耶稣就怜悯这个人。他被诱导,以为真能在神面前称义。
c. 还缺少什么呢?仅仅这一点就告诉我们,这个人没有完全遵守法律,因为他仍然知道他的生命中缺少了一些东西,这就引发了一个问题:“我还缺少什么?”他的生命中仍有一些缺憾,反映出他与上帝的关系中缺失了一些东西。
i. “模范生命加上不满,意味深长……‘根据您的教导,我走的路是对的;我所剩下的那真实敬虔的生命,我为什么不能得着呢?’” (布鲁斯,Bruce)
3. (21-22) 耶稣用摩西律法来测试他,这律法是关于人与神的关系。
耶稣说,“你若愿意作完全人,可去变卖你所有的,分给穷人,就必有财宝在天上,你还要来跟从我。”那少年人听见这话,就忧忧愁愁地走了。因为他的产业很多。
a. 可去变卖你所有的,分给穷人,就必有财宝在天上,你还要来跟从我: 撇下一切来跟随耶稣的呼召,就是把神放在一切的首位。这是对律法第一条的完全顺服,这条律法是关于人与神的关系的。
i. 这里我们可能会犯两个错误。一个是相信这个适用于每个人,当耶稣从来没有对所有跟随他的人发出过这样的命令,只对这个富人,他的财富显然是他门徒生涯的障碍。相反,许多富人可以通过继续赚钱和利用这些资源为上帝的荣耀和他人的利益做更多的善事。第二个错误是相信这并不适用于任何人,因为今天显然有这样一些人,他们在属灵上能为自己做的最好的事情就是彻底放下正在毁灭他们的物质主义。
ii. 然而,我们注意到耶稣只是叫这个人做他的门徒,他说:“来跟从我。”他用同样的语言呼召了他的许多门徒(太4:19,8:22,9:9;可2:14)。耶稣只是称这个人为他的跟随者;但对这个人来说,这意味着放弃他一心所追求的财富。
iii. “因此,不要像许多人那样,认为世上只有贫穷是地狱,世上唯有富足是天堂。” (特拉普,Trapp)
b. 就忧忧愁愁地走了。因为他的产业很多。: 在这一点上,这个富有的提问者完全失败了。金钱是他的上帝;他犯了拜偶像的罪。这就是为什么耶稣知道这个人的心,要求他放弃他的财产。
i. “他将通过行为得救;然而,他却不能完全按照法律的要求来行。他既没有注意到第二条诫命的精义,也没有注意到第一条诫命的精义。他不像爱自己那样爱他的弟兄;他在基督耶稣里,没有尽心尽性的爱神。” (司布真,Spurgeon)
ii. 这个原则仍然在: 神可能会挑战并要求某个人为了神的国放弃一些东西,而他仍然允许其他人拥有这些东西。有许多人因为不肯离弃神的吩咐而灭亡。
iii. 忧忧愁愁, 因为他的产业很多: “与良心的安宁和灵里的安息相比,这些又算得了什么呢?此外,他有确凿的证据表明,这些东西对他的安慰起不到任何作用,因为他现在即使有了这些东西,也还是痛苦的。凡是把世俗的财物放在至高上帝的位置上的人,也都是这样。” (克拉克,Clarke)
4. (23-26) 财富阻碍进入天国。
耶稣对门徒说,“我实在告诉你们,财主进天国是难的。我又告诉你们,骆驼穿过针的眼,比财主进神的国还容易呢。”门徒听见这话,就希奇得很,说,“这样谁能得救呢?”耶稣看着他们说,“在人这是不能的。在神凡事都能。”
a. 我实在告诉你们: 我们不应该削弱耶稣话语的力量,也不应该忽视他话语在我们这个富裕社会中的应用。我们中间谁不会被认为比这个富有的年轻统治者更富有呢?
b. 财主进天国是难的: 财富是一个问题,因为它往往使我们对现在的生活感到满意,而不是向往未来的时代。同样地,有时追求财富是以牺牲追求上帝为代价的。
i. 耶稣所使用的比喻——骆驼穿过针的眼更容易——是有点幽默的味道。我们立即认为这是不可能的。
ii. “骆驼,最大的普通动物,试图挤过可以想象得到的最小的洞。” (弗朗斯,France)
iii. 财富的一个问题是,它鼓励一种虚假的独立精神,就像老底嘉的教会一样:“我是富足,已经发了财,一样都不缺”(启3:17)。
c. 门徒们就希奇得很: 门徒们非常希奇,因为他们认为财富是上帝赐福和恩典的象征。
i. 他们可能希望他们跟随耶稣使他们富有并有影响力,并在他的弥赛亚政府中成为杰出的领袖。“在这样一个文化里,财富被视为上帝赐福的象征,因此宗教教师至少要有一定的财富,而耶稣和他的门徒们的生活方式却截然不同。”(弗朗斯,France)
d. 在神凡事都能: 富人是有可能得救的。神的恩典足以拯救富人;就如撒该、亚利马太的约瑟、巴拿巴等人。这些都是富人,他们仍然把上帝放在第一位,而不是他们的财富。
i. “耶稣并不是说所有的穷人都能进天国,富人都不能进天国。那样的话,就排除了亚伯拉罕、以撒、雅各,更不用说大卫、所罗门和亚利马太的约瑟了。” (卡尔森,Carson)
5. (27-30) 彼得的直率问题:我们跟从你能得到什么?
彼得就对他说,“看哪,我们已经撇下所有的跟从你,将来我们要得什么呢?”耶稣说,“我实在告诉你们,你们这跟从我的人,到复兴的时候,人子坐在他荣耀的宝座上,你们也要坐在十二个宝座上,审判以色列十二个支派。凡为我的名撇下房屋,或是弟兄,姐妹,父亲,母亲,儿女,田地的,必要得着百倍,并且承受永生。然而有许多在前的将要在后,在后的将要在前。”
a. 将来我们要得什么呢?与那位富有的年轻统治者不同,门徒们确实放下一切来跟随耶稣——那么他们的奖赏是什么呢?耶稣说:“你们这跟从我的人,你们也要坐在十二个宝座上,审判以色列十二个支派。”门徒们在将来的审判中扮演一个特殊的角色,可能是在千年王国的管理意义上。
i. 同时,使徒们也很荣幸地为教会奠定了独特的基础(弗2:20),并在新耶路撒冷有特别的贡献(启21:14)。
ii. “彼得的话是真的,但说得不明智。它有一种自私的、贪婪的样子……毕竟,与我们从耶稣那里得到的相比,我们有什么可失去的呢?” (司布真,Spurgeon)
b. 凡为我的名撇下房屋,或是弟兄,姐妹的: 但是凡为耶稣摆上的人,必有普世的荣耀;凡为他所舍的,除了永生外,还要百倍加给我们。
i. 百倍显然不是物质意义上的字面意思;否则,耶稣应许一百个母亲和一百个妻子。耶稣将会做更多的事情来弥补我们为他所放弃的,但是回报是属灵的,而不是物质的。在属灵层面上,百倍是肯定的。
ii. 马太·普尔(Matthew Poole)描述了我们获得百倍的一些方式:
· 圣灵里的喜乐,良心的平安,神的爱。
· 知足。他们应该有一颗知足的心。
· 上帝会感动他人的心来满足他们的需要,这样的供应,他们必觉得比先前的丰富更甘甜。
· 神有时会在今生偿还他们,就像他在试炼之后恢复约伯,使他获得更大的财富。
iii. 原则是: 上帝不欠任何人的债。我们不可能给予上帝的比他给予我们的更多。
c. 然而有许多在前的将要在后,在后的将要在前: 在前几句中,耶稣应许那些为他和他的国摆上的人会得到奖赏。然后他说,虽然他们会得到奖赏,但这与人们通常所期望的不同;因为我们通常相信,先来的必先得,后来的必后得。下一章的比喻将说明这一原则。
i. “耶稣说在最后的评估中会有惊喜…可能那些在地上谦卑的人在天上会成为伟人,那些在地上伟大的人在天上会变得谦卑。” (巴克莱,Barclay)
ii. “记得一个古老的罗马神话,包含了一个伟大的真理。有一个弟兄,极力传道,为基督争赢得了许多的灵魂。有一天夜里,在梦中,他得了启示,说,他所作的一切,在天上必没有奖赏。他问奖赏会给谁;一位天使告诉他,奖赏会给一位老人,这位老人常常坐在教堂的阶梯上为他祈祷。好吧,也许是这样,虽然更可能的是双方都会得到他们主人的赞美。然而,我们不会仅仅因为表面上的成功就得到奖赏。” (司布真,Spurge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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