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伯来书第7章——更美的祭司职任,更美的大祭司。
A. 希伯来书第7章的主题。
1. 希伯来书的作者现在要解释他在2:17所引入的主题:耶稣是我们的大祭司。
a. 他从5:10就开始讨论这个问题,但由于想到受书人正处于停止过基督徒生活、灵命停滞的危险中,因此他不得不花些时间警告这些灰心的基督徒。
b. 就像优秀侦探小说的作者一样,希伯来书的作者从旧约中提取了一个不起眼的角色,许多人可能认为这个角色无足轻重,但作者使这个角色变得引人注目。
2. 这些有犹太背景的基督徒对耶稣作为他们的大祭司很感兴趣,但在理智上又极大地反对这个思想。这是因为耶稣不是来自祭司支派(利未支派)或祭司家族(亚伦家族)。
a. 希伯来书的作者想要消除犹太基督徒对福音存在的这些理性问题。这些理性障碍使他们无法在耶稣里继续成长成熟。
b. 同样地,许多基督徒也被那些可以解决的理性问题所困扰,阻碍了他们跟随耶稣。如果基督徒被诸如创造和进化、神迹的真实性,或其它类似的事情所困扰,他们应该解决这些问题,好能够继续跟随耶稣。
3. 这一章也很重要,因为它向我们显明应该如何看待旧约的祭司职任和律法制度。
B. 麦基洗德和他与亚伦等次的祭司职任的关系。
1.(1-3节)我们根据创世记14:18-20所认识的麦基洗德。
这麦基洗德就是撒冷王,又是至高神的祭司,本是长远为祭司的。他当亚伯拉罕杀败诸王回来的时候,就迎接他,给他祝福。亚伯拉罕也将自己所得来的,取十分之一给他。他头一个名翻出来就是仁义王,他又名撒冷王,就是平安王的意思。他无父、无母、无族谱、无生之始、无命之终,乃是与神的儿子相似。
a. 他当亚伯拉罕杀败诸王回来的时候,就迎接他:亚伯拉罕击败了掳掠他侄子的联盟国王回来后,遇到一位神秘的祭司,名叫麦基洗德,他也是撒冷(古代耶路撒冷的名字)城的王。
i. 历史表明,将宗教与公民权力混合起来是危险的。所以神不让以色列国王担任祭司,也不让祭司担任国王。麦基洗德既是撒冷王,又是至高神的祭司,是一个特例。
b. 至高神的祭司:麦基洗德不单单是敬拜真神的人。他被尊为至高神的祭司。神的伟大增加了麦基洗德祭司职任的伟大。
i. “任何祭司职任都是根据所事奉的神的地位来评定的,这意味着麦基洗德的职分一定非常崇高。”(古特利,Guthrie)
c. 给他祝福:麦基洗德祝福亚伯拉罕,亚伯拉罕将自己所得来的(根据创世记14:20,是所有战利品)拿出十分之一给他。
d. 他头一个名翻出来就是仁义王,他又名撒冷王,就是平安王的意思:麦基洗德这个名字的意思是仁义王,也称为平安王(因为撒冷这个名字的意思是平安)。
i. 顺序很微妙,但很重要。麦基洗德这个名字的意思首先是“仁义王”,其次是“平安王”。一如既往,公义总是在平安之前。公义是得平安的唯一真正道路。人们在逃跑、逃避或妥协中寻求平安,但平安只能在公义中找到。“没有公义的平安,就像在可怕的尼亚加拉瀑布前的平静水面一样。”(司布真,Spurgeon)
ii. 这些名字都各有意义,而且圣灵也解释这些意义,这表明每个词都很重要,都是神所默示的。“圣灵想通过这些名字中教导我们:所以使徒在这段经文中如此教导我们。我相信圣经的逐字默示;因此我可以看到,即使是人名和地名,对我们也有教导意义。那些拒绝逐字默示的人,实际上是谴责外邦人的伟大使徒,因为他的教训如此频繁地基于一个词。他创造的词汇和名字,比我们任何人想象到的都要多。他被主的灵引导,所以他是对的。就我个人而言,我更害怕轻视神的道,而不是怕看得太重。”(司布真,Spurgeon)
e. 他无父、无母:在创世记第14章或其它任何地方,都没有提到麦基洗德的家谱。就圣经记载而言,他无父、无母,无生之始、无命之终。“我们对他了解很少,然而,我们在他身上却看不到什么瑕疵。”(司布真,Spurgeon)
i. 尽管注释者对这一点几乎没有一致意见,不过有些人认为,他无父、无母、无族谱、无生之始、无命之终,乃是与神的儿子相似,意味着麦基洗德是天上的存在者,要不然,就是耶稣自己道成肉身之前的显现。
f. 乃是与神的儿子相似:麦基洗德与神的儿子相似。不是耶稣有麦基洗德那样的祭司职任。相反,是麦基洗德有耶稣那样的祭司职任。
i. 7:3中的与……相似这个短语是从古希腊词aphomoiomenos翻译过来的,在新约的其它地方都没有使用到这个词。“它是一个提示词,当用在主动语态中时,意思‘是……的摹本或样式’,用在被动语态中时,意思是‘与……相似’。”(古特利,Guthrie)
ii. “就好像父不能等到他儿子以祭司的身份进入幔内的那一天;他通过缩影的形式把他事奉的主要特征显明出来,使我们预先瞥见他的事奉的特征。”(梅尔,Meyer)
g. 永远作祭司(译注:和合本没有这个短语):这要么是指麦基洗德等次的祭司职任的延续,要么是证明麦基洗德实际上是耶稣在旧约中的显现。耶稣的祭司职任延续到今日,并直到永远。
2.(4-10节)麦基洗德比亚伯拉罕大,因为亚伯拉罕拿了十分之一给麦基洗德,且麦基洗德为亚伯拉罕祝福。
你们想一想,先祖亚伯拉罕将自己所掳来上等之物取十分之一给他,这人是何等尊贵呢!那得祭司职任的利未子孙,领命照例向百姓取十分之一,这百姓是自己的弟兄,虽是从亚伯拉罕身中生的,还是照例取十分之一。独有麦基洗德,不与他们同谱,倒收纳亚伯拉罕的十分之一,为那蒙应许的亚伯拉罕祝福。从来位分大的给位分小的祝福,这是驳不倒的理。在这里收十分之一的,都是必死的人;但在那里收十分之一的,有为他作见证的说,他是活的。并且可说那受十分之一的利未,也是藉着亚伯拉罕纳了十分之一。因为麦基洗德迎接亚伯拉罕的时候,利未已经在他先祖的身中。
a. 亚伯拉罕将自己所掳来上等之物取十分之一给他……那得祭司职任的利未子孙,领命照例向百姓取十分之一:得祭司职任的利未子孙领命照例向以色列人取十分之一。亚伯拉罕自愿拿出十分之一给麦基洗德。这使得亚伯拉罕给麦基洗德的十分之一,比以色列人纳给依据摩西律法设立的祭司的十分之一大。
i. 所掳来上等之物取十分之一:所掳来上等之物的字面意思是堆的顶部,指精选的战利品。当亚伯拉罕拿十分之一给麦基洗德时,他确实是“从顶上拿下来”的。
b. 并且可说那受十分之一的利未,也是藉着亚伯拉罕纳了十分之一。因为麦基洗德迎接亚伯拉罕的时候,利未已经在他先祖的身中:因为从遗传的角度来看,当亚伯拉罕取十分之一给麦基洗德时,整个利未支派都已经在亚伯拉罕的身中,我们看到旧约的祭司职任向麦基洗德的祭司职任交纳十分之一。这表明麦基洗德对亚伯拉罕及他的后裔利未人具有权柄的地位。
i. 7:9中的“并且可说”这个短语很重要。希伯来书的作者知道自己是在提出一个寓言式观点,所以,他不希望人们太过字面化地理解它的意思。
c. 位分大的给位分小的祝福:这个原则也表明麦基洗德比亚伯拉罕的位分大,因为他给亚伯拉罕祝福。而亚伯拉罕接受麦基洗德的祝福时,也承认麦基洗德比他位分大。
i. “这里所说的祝福……不是简单地祝愿别人好,下级对上级可以如此祝愿;但这是一个有授权之人的行动,宣告神要把好的东西给别人。”(克拉克,Clarke引用麦克奈,Macknight)
C. 新祭司职任的必要性。
1.(11节)利未人祭司职任从来没有使什么事情得以完全。
从前百姓在利未人祭司职任以下受律法,倘若藉这职任能得完全,又何用另外兴起一位祭司,照麦基洗德的等次,不照亚伦的等次呢?
a. 从前百姓在利未人祭司职任以下受律法,倘若藉这职任能得完全:这表明需要一种不同的祭司等次。若借着利未人祭司职任能得以完全,就不再需要另一种祭司职任了。然而,神在诗篇110:4中描述了另一种祭司职任。
i. 神在诗篇110:4中描述了一位照麦基洗德等次的祭司,这表明照亚伦等次的祭司缺少某些东西。神永远不会设立一个不必要的祭司职任。
ii. 利未人祭司职任这个短语描述了旧约的犹太祭司职任。它被称为利未人的,是因为旧约中关于祭司职任的大部分教导都出自利未记。
b. 从前百姓在利未人祭司职任以下受律法:旧约的祭司职任是与摩西律法有关的祭司职任。麦基洗德的祭司职任是与亚伯拉罕有关的,与摩西无关。
2.(12节)祭司职任和摩西律法的更改。
祭司的职任既已更改,律法也必须更改。
a. 祭司的职任既已更改:这是诗篇110:4的逻辑发展。如果没有必要,神绝不会引入一个新的祭司职任,他也不会给我们引入一个次等的祭司职任。提到照麦基洗德的等次(诗110:4和来7:11),表明神想要更改祭司的职任。
b. 也必须:亚伦的祭司职任与摩西律法有关。所以,如果祭司的职任发生更改,我们应当预料到律法的地位也应该会发生某些更改。
3.(13-14节)根据摩西的律法,耶稣不能成为祭司,因为他不是来自利未支派。
因为这话所指的人本属别的支派,那支派里从来没有一人伺候祭坛。我们的主分明是从犹大出来的,但这支派,摩西并没有提到祭司。
a. ……属别的支派,那支派里从来没有一人伺候祭坛:根据摩西的律法,神严格吩咐只有出自亚伦家族的人才能伺候祭坛。
b. 因为这话所指的人本属别的支派:耶稣显然不是来自亚伦家族,甚至不是来自利未支派。犹大支派(耶稣家系的支派)与根据摩西律法所设立的亚伦祭司职任无份。所以根据亚伦的祭司职任和摩西的律法,耶稣永远不能成为祭司。如果他是我们的大祭司,就必须遵循另一个原则。
4.(15-17节)神在诗篇110:4中宣告弥赛亚是属于另一个等次的祭司职任。
倘若照麦基洗德的样式,另外兴起一位祭司来,我的话更是显而易见的了。他成为祭司,并不是照属肉体的条例,乃是照无穷之生命的大能。因为有给他作见证的说:“你是照着麦基洗德的等次永远为祭司。”
a. 并不是照属肉体的条例:耶稣的祭司职任不是依照律法或遗传(属肉体的条例),而是依照神无穷之生命的大能。
b. 你是……永远为祭司:这可能是指照麦基洗德的等次为祭司的弥赛亚。它不可能是指照着亚伦等次的祭司,因为他们没有一人有无穷生命的大能,也没有一人的祭司任期是无限的,他们只限于在自己的有生之年服事。
c. 照无穷之生命的大能:马太福音27:1说:“到了早晨,众祭司长和民间的长老,大家商议要治死耶稣。”在那些同谋要杀害耶稣的人中,有亚伦等次的祭司。但当耶稣胜过死亡的时候,他借着无穷之生命的大能表明,他的祭司职任是优越的。
5.(18-19节)为什么不再把律法作为我们与神建立关系和亲近神的途径。
先前的条例因软弱无益,所以废掉了(律法原来一无所成),就引进了更美的指望,靠这指望,我们便可以进到神面前。
a. 因软弱无益:律法因为软弱无益,所以一无所成。律法在设定神的完美标准上非常好,但它并没有赐予人遵守标准的能力。
i. “让所有的律法主义者都记住这一点:律法原来一无所成。让基督复临安息日会记住这一点:律法原来一无所成。让所有梦想将律法当作生命准则的人记住这一点:律法原来一无所成。”(纽维尔,Newell)
b. 律法原来一无所成:所以,律法是有价值的,因为它向我们展示了神的完美标准,但它的最终目的并不是要作为人与神同行的基础。这是因为律法在拯救我们的灵魂或赐我们能力胜过罪恶上是软弱的、对我们毫无益处的。
i. 律法为我们的罪恶问题提供了专家诊断,这是绝对必要的。但律法不能医治我们的罪。只有耶稣能把我们从罪的问题中拯救出来。
c. 另一方面(译注:和合本没有这个短语):既然如今在耶稣里,我们有了一个更美的指望,靠这指望,我们便可以进到神面前,故此,回到依据律法过基督徒生活的做法是错误的。所以,律法“被废掉”或被搁置一边,在这个意义上讲,律法不再是我们生活的主导原则,特别是在我们与神的关系上。
i. “翻译成‘废掉’的希腊词是athetesis,在9:26的‘把自己献为祭,好除掉罪’这句话中,也出现了这个词。废掉律法和除掉罪一样,是绝对必要的。”(纽维尔,Newell)
ii. 律法并没有给你带来更美的指望。律法不像神在耶稣里所赐的恩典,使你可以进到神面前。然而,许多基督徒与神是律法的关系,而不是恩典的关系。
iii. “虽然律法发挥了宝贵的作用,但它的根本弱点是,即使对于那些遵守法律的人,它也不能赐他们生命和生命力,更不用说对于那些不遵守法律的人了。事实上,它的作用不是提供能力,而是提供一个标准,人可以用这个标准来衡量自己的道德状况。它的无效不应被理解为完全没有价值,而是说,在提供亲近神的恒定途径上,它是无效的,人唯独通过完全适当的献祭才能亲近神。”(古特利,Guthrie)
d. 先前的条例因软弱无益,所以废掉了……就引进了更美的指望:作者对律法得出的结论,与保罗在加拉太书3:19-25中所得出的结论是一样的,但他是以完全不同的方式得出的。在加拉太书中,保罗显明律法是训蒙的师傅,引我们到耶稣那里。在希伯来书中,律法与祭司职任有关,但根据律法所设立的祭司职任,已经被更优越的祭司职任废掉。
i. “不要再思想洁净,而是要思想那洁净者;不要再猜测拯救,而是要与拯救者相交。”(梅尔,Meyer)
e. 更美的指望,靠这指望,我们便可以进到神面前:因为我们有更美的祭司职任和大祭司,所以,我们也有一个更美的指望,使我们可以进到神面前。我们的指望是在耶稣里,而不是在摩西的律法里,也不是在于我们遵守律法的能力。
i. 这应该降低我们对重建耶路撒冷圣殿的激情。一小群完全致力于重建圣殿的虔诚犹太骨干分子,以为自己在神的预言计划中占有令人兴奋的位置。但凡是恢复亚伦祭司职任和利未人献祭的(尤其是为了赎罪而献祭),都是在否认耶稣超越了祭司职任,和他的终极献祭。
D. 我们的大祭司的优越性。
1.(20-21节)耶稣是神直接起誓立的大祭司。
再者,耶稣为祭司,并不是不起誓立的。至于那些祭司,原不是起誓立的,只有耶稣是起誓立的。因为那立他的对他说:“主起了誓,决不后悔,你是永远为祭司。”
a. 耶稣为祭司,并不是不起誓立的。耶稣的祭司职任是起誓立的。诗篇110:4有记载说:“主起了誓,决不后悔,你是永远为祭司。”
b. 至于那些祭司,原不是起誓立的:亚伦等次的大祭司是依靠遗传立的,不是凭个人品格或神的誓言立的。耶稣和麦基洗德等次的祭司却不是这样。神甚至用誓言给他的选择封上印记。
2.(22节)耶稣:我们更美之约的中保。
既是起誓立的,耶稣就作了更美之约的中保。
a. 耶稣就作了……的中保:翻译为中保(egguos)的古希腊词,是指为他人提供担保的人,他共同签署借款协议,保证偿还借款,或是为囚犯提供担保来保释囚犯。耶稣自己是一个更美之约的中保。
b. 更美之约:旧约有一个中保(摩西),但没有人保证约中人的一方。因此人不断背约。但新约——一个更美之约——有一个联署者代表我们保证它。因此,新约取决于耶稣做了什么,而不是我们做什么。他是中保,而我们不是。
c. 约:用来表示约的词(古希腊词是diatheke),不是用来表示“契约”的常用词(syntheke)。diatheke的字面意思更接近于“遗嘱”的概念,也就是“临终遗嘱”。也许作者想要强调的是,契约可以被认为是两个平等当事人达成的协议,但遗嘱是由立遗嘱的人规定的。我们通过耶稣与神相会的“协议”,并不是我们与他协商的。他向我们口授了条款,我们只是接受或拒绝那些条款。
d. 既是起誓立的:既是——耶稣基督的绝对优越性——证明他是配得的,有能力成为我们的中保和我们更美之约的联名签署者。
3.(23-25节)不变的祭司职任意味着永恒的救恩。
那些成为祭司的,数目本来多,是因为有死阻隔,不能长久。这位既是永远常存的,他祭司的职任就长久不更换。凡靠着他进到神面前的人,他都能拯救到底,因为他是长远活着,替他们祈求。
a. 那些成为祭司的,数目本来多:摩西律法下的祭司职任是不断改变的,所以多年来,祭司职任的好坏取决于祭司的品性。相反,耶稣的祭司职任长久不更换。耶稣永远不会死,他的祭司职任是永久的。我们不需要担心一个“坏的祭司”取代他。
b. 永远常存:这个古希腊词含有“继续做仆人”的意思。耶稣永远常存,他永远做仆人,即使在他升天之后。
c. 他都能拯救到底:耶稣的祭司职任长久不更换,意味着他所赐的救恩也是不改变的,是永恒的和稳固的。大多数人读这节经文时,以为它说的是耶稣能从底拯救。但它实际上是说,耶稣能拯救到底。因为他是我们永远的大祭司,他能永远拯救我们。
i. 布道家孙培理(Billy Sunday)做过一场精彩的布道,充满激情地讲述了神如何“从深坑中”拯救他,因为当神拯救他时,他喝得酩酊大醉。这名伟大的布道家的信息非常棒,但圣经所说的不是这个意思——我们不是从底被拯救,乃是被拯救到底。
ii. “动词‘拯救’是在绝对的意义上使用的,意思是说,基督将全面拯救;他把人从所有需要拯救的方面中拯救出来。”(莫里斯,Morris)
d. 凡靠着他进到神面前的人:这告诉我们耶稣能够拯救谁。就是住在子里面并与父相交的人。它也表明我们必须到哪里去寻求救恩——到神面前。去教会是一回事;到神面前是另一回事。
i. 这表明信徒处在安全的地方。当我们靠着他进到神面前时,他就会拯救我们到底。在耶稣里有得救的完全保障。
e. 因为他是长远活着,替他们祈求:这使我们更加认识到耶稣为我们祷告,他是长远活着,替我们祈求。这对任何想要放弃的人而言,都是极大的鼓励。
i. 罗马书8:33-34表明,使徒保罗认为耶稣替我们祈求的工作非常重要。在该段经文中,他描绘了耶稣通过他的代求,为我们抵挡一切的控告或定罪。
ii. “我们当称颂的主为我们代求,但他绝不是在安抚神。神的圣洁存在和公义管辖所要求的一切,都在十字架上一次就得到了完全和永远的满足。”(纽维尔,Newell)
iii. 耶稣替我们代求,并不是要安抚充满忿怒、想要除灭我们的父。这不是一个持续不断地替他的子民祈求的问题。而是说,他持续地在父面前代表我们,好叫我们借着他能来到神面前,他又为我们抵挡撒但的控告和攻击。
iv. 路加福音22:31-32给出了耶稣为他的子民代求的例子:“西门,西门!撒但想要得着你们,好筛你们像筛麦子一样。但我已经为你祈求,叫你不至于失了信心,你回头以后,要坚固你的弟兄。”
4.(26-28节)耶稣比所有按照摩西的律法被立为祭司的人更适合做大祭司。
像这样圣洁、无邪恶、无玷污、远离罪人、高过诸天的大祭司,原是与我们合宜的。他不像那些大祭司,每日必须先为自己的罪,后为百姓的罪献祭,因为他只一次将自己献上,就把这事成全了。律法本是立软弱的人为大祭司,但在律法以后起誓的话,是立儿子为大祭司,乃是成全到永远的。
a. 像这样……的大祭司,原是与我们合宜的:摩西律法之下的祭司没有神的儿子的品性。耶稣是圣洁、无邪恶(没有诡诈或欺骗)、无玷污、远离罪人(就是与他们的罪无份)的。耶稣的个人品性远超过世上任何一个祭司。
i. 信徒应该以这段高举耶稣、显明他优越性的经文为荣。“对于我们主耶稣基督的优越性这个话题,不是每个人都会感兴趣。对许多人来说,这如果不是一个无聊故事的话,似乎也只是一种宗教狂热。然而,对于那些照着拣选的恩典得救的人而言,当他们思想到这一点时,会有说不出的甘甜。”(司布真,Spurgeon)
b. 高过诸天的大祭司:两个事实证明了耶稣的完美品性。第一,他被高举到天上。其次,他不需要先为自己的罪献祭——其他祭司每日都要这样做。
c. 他……将自己献上:这完全是独一无二的。祭司会奉上祭物,将祭物献在坛上。但耶稣既是祭司又是祭物。这是由最卓越的祭司献给父神的最好祭物。
i. 当他献上自己时,是心甘情愿地献上的。“啊,这使基督的献祭如此蒙福和荣耀!他们拖着公牛,赶着羊到祭坛;他们用绳子把牛犊捆起来,甚至用绳子把牛犊拴在坛的角上。但神的基督不是这样。没有人强迫他去死;他自愿舍去自己的生命,因为他有权柄舍去生命,也有权柄夺回来。”(司布真,Spurgeon)
d. 律法本是立软弱的人为大祭司:在摩西的律法下,祭司都是软弱的人。但耶稣是儿子,乃是成全到永远的大祭司。因为他是一位完全的大祭司,所以他能够为我们的罪献上自己,作为完美的祭物。耶稣完全有资格做我们完全的大祭司——成全到永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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