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撒母耳记上》第2章-哈拿的祷告及以利的恶子
A. 哈拿的祷告。
1. (1-2)感恩与赞美。
哈拿祷告说:
“我的心因耶和华快乐,
我的角因耶和华高举。
我的口向仇敌张开,
我因耶和华的救恩欢欣。
只有耶和华为圣,
除他以外没有可比的,
也没有磐石像我们的神。
a. 哈拿祷告说:《撒母耳记上》1章28节结束时,这样写道:“于是他们在那里敬拜耶和华”(注:参见新钦定本圣经,和合本圣经作“于是在那里敬拜耶和华。”)。就在那一天,哈拿将她的稚子——她唯一的孩子献上,留在会幕那里,从此在她的家中再也看不见他的身影。
b. 我的心因耶和华快乐:哈拿展示了对神极深的爱与奉献,与她相比,我们实在没什么可以自傲的,我们应当谦虚地向她学习。在她做出一生中最大牺牲的那一日,她因耶和华快乐。
i.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她因耶和华快乐。尽管她因母子分离而郁郁寡欢,但她仍能够做到因耶和华而快乐。也就是说,在最令人绝望的处境里,我们面对的尽是忧愁与悲伤,幸福快乐消失得无影无踪,但这时我们仍可以因耶和华而欢喜快乐。
c. 我的角因耶和华高举:在《圣经》里,“角”常常用来体现力量(诗篇第75章第4-5节;第92章第10节)。这是因为公牛或牡牛的力量展现在它的角上。哈拿指的是力量和能力因耶和华高举。
i. “我们常常看见‘角’代表能力、大能和统治。在《圣经》中它的用法向来如此,在外邦人中也是这样。”(克拉克,Clarke)
d. 我的口向仇敌张开(注:新钦定本圣经翻译成“我开口嘲笑我的仇敌”):哈拿渴望神为她伸冤,报应她的对头,就是以利加拿的另一个妻子毗尼拿。毗尼拿残酷无情地对待哈拿,奚落她、贬损她(撒母耳记上第1章第6-7节),但现在哈拿满心喜乐,因为耶和华神高举她,让她有信心。
e. 只有耶和华为圣:这体现了希伯来诗歌的典型形式——反复使用排比手法。说耶和华神为圣,就是说祂全然为圣;祂独一无二,没有人能与祂相比。哈拿继续赞美神,在同一节经文里,她又说:“除他以外没有可比的”。她又用“只有耶和华为圣”来表达同样的意思;意思相同,只是词语不同。她再说“也没有磐石像我们的神”,她再一次用不同的词语来表达同样的意思。
i. 由此可见,希伯来诗歌的韵律更多体现在思想上和意思上,而不是词语的发音上的。《撒母耳记上》2章2节的三段诗行在意思上押韵,虽然词语不同,但“声张”了同样的思想。
2. (3)警告狂妄骄傲人。
人不要夸口说骄傲的话,
也不要出狂妄的言语,
因耶和华是大有知识的神,
人的行为被他衡量。
a. 人不要夸口说骄傲的话:当然,哈拿心中所想的是她的对头,不过她也将毗尼拿视为世上一切骄傲狂妄之人的代表。哈拿智慧地劝诫骄傲人不要夸口,也不要出狂妄的言语。骄傲可以体现在许多方面,但通常体现在我们的言语中。纵使让骄傲狂妄之人闭口不言,也好过他说三道四、口吐妄言。
b. 因耶和华是大有知识的神:这就是我们应该摒弃傲慢的最好的理由。与神相比,我们空空如也,一无所知。神洞悉我们,人的行为被他衡量。
3. (4-8a)哈拿归荣耀与神,因祂使强悍人降为卑,使贫弱人升高。
勇士的弓都已折断,
跌倒的人以力量束腰。
素来饱足的,反作佣人求食;
饥饿的,再不饥饿。
不生育的,生了七个儿子;
多有儿女的,反倒衰微。
耶和华使人死,也使人活;
使人下阴间,也使人往上升。
他使人贫穷,也使人富足;
使人卑微,也使人高贵。
他从灰尘里抬举贫寒人,
从粪堆中提拔穷乏人;
使他们与王子同坐,
得着荣耀的座位。
a. 勇士的弓都已折断:我们应该在神面前保持谦卑,因为祂知道如何使强悍人降卑。素来饱足的人,现今为了糊口要辛苦劳作讨生活,而多有儿女的,反倒衰微。如果现在我们得到抬举,得享丰盛,我们应当保持谦卑,因为耶和华神可以在一夕之间改变我们的处境。
b. 跌倒的人以力量束腰……饥饿的,再不饥饿。不生育的,生了七个儿子:我们应当在神面前保持谦卑,因为祂知道怎样高举软弱的人。如果我们软弱无力,处于卑微的境地,那我们就应当在神面前保持谦卑,等候祂来抬举我们(路加福音第14章第7-11节)。
c. 他使人贫穷,也使人富足;使人卑微,也使人高贵(注:钦定本圣经翻译成“也使人升高”):哈拿知道自己不孕,是因为“耶和华不使哈拿生育”(撒母耳记上第1章第6节)。她知道神使她先处卑微,再使她升高。通过她所遭遇的一切,她能够看出神始终掌管着一切。
4. (8b-10)哈拿对未来充满信心,因为她对耶和华神充满信心。
地的柱子属于耶和华,
他将世界立在其上。
他必保护圣民的脚步;
使恶人在黑暗中寂然不动。
人都不能靠力量得胜。
与耶和华争竞的,必被打碎;
耶和华必从天上以雷攻击他,
必审判地极的人;
将力量赐与所立的王,
高举受膏者的角。”
a. 地的柱子属于耶和华:哈拿坚信神有能力使强悍人降为卑,也有能力抬举弱小,因为神统管万有。如果神没有掌权,那么强悍人就可以为所欲为,而神无力制止他们。哈拿知道大地的根基(地的柱子)属于耶和华神。
b. 人都不能靠力量得胜。与耶和华争竞的,必被打碎(注:新钦定本圣经翻译成“因为人不是靠力量得胜”):神用祂的能力拨乱反正,使事情回归正轨,井然有序。但对我们而言,相信神具备这种能力是不够的;我们还必须明白,神施展祂的能力是为了祂的荣耀和公义。
c. 耶和华……将力量赐与所立的王,高举受膏者的角(注:新钦定本圣经翻译成“将力量赐与祂所立的王,高举祂所膏立者的角”):当时以色列并没有君王,似乎也没有立君的想法。因此,当哈拿说出“所立的王”这样的话,她所期待的是未来的救世主弥赛亚,祂将拨乱反正,彻底纠正一切错谬,使万有回归正轨。祂就是那位受膏者。
i. 这是《圣经》中第一处指出耶稣是弥赛亚。“她首先将这个非凡显著的称号用在祂身上,就是希伯来语里的弥赛亚,也就是希腊语里的基督、英语中的受膏者,大卫、拿单、以探、以赛亚、但以理都曾引用这个称号,还包括《旧约圣经》里后来的众先知、《新约》的使徒,以及诸位受圣灵所默示的《新约圣经》作者”(克拉克引自黑尔斯,Hales, cited in Clarke)
ii. 在《路加福音》1章69节里,施洗约翰的父亲撒加利亚引用了哈拿的话,他先知性地称呼耶稣为“拯救的角”。这个称呼引自《撒母耳记上》2章10节。耶稣的母亲马利亚经常引用哈拿的赞歌(路加福音第1章第46-55节)。
5. (11)撒母耳事奉耶和华神。
以利加拿往拉玛回家去了。那孩子在祭司以利面前事奉耶和华。
a. 以利加拿……去了:他们做到了。要将年幼的儿子留下转身离开,这对他们来说不容易,但他们做到了。因为他们已向神作出许诺,要将他们的儿子奉献给神。
b. 那孩子在祭司以利面前事奉耶和华:尚且年幼的撒母耳开始事奉耶和华神。我们的年轻人可以赞美神,努力讨神喜欢。只有当他们在敬拜神的过程中体验神,他们通常才更有可能实现与神同行。
i. 《当代圣经》的译法不错:那孩子从此就成了主的仆人,帮助祭司以利服事主。即使是小孩子也有用武之地,也能事奉神,服事祂。
B. 大祭司以利的恶子。
1. (12)以利儿子的邪恶品行。
以利的两个儿子是恶人,不认识耶和华。
a. 以利的两个儿子是恶人(注:钦定本圣经翻译成“以利的两个儿子是彼列之子”):从字面上讲,古希伯来语称呼这二子为“彼列之子”。“彼列”是一个异教神祇,“彼列之子”这个短语指的是品质恶劣、卑鄙无耻的恶人。这是一个极其严重的问题,因为以利的两个儿子按照继承顺序要接替他做大祭司,而且他们已经担任祭司的职务。
b. 不认识耶和华:即使他们的父亲以利认识耶和华神,但这种认识不会遗传给他的两个儿子。他们必须亲身体验耶和华神才能认识祂、了解祂。
2. (13-17)他们的一大恶行:抢夺献给神的供物。
这二祭司待百姓是这样的规矩:凡有人献祭,正煮肉的时候,祭司的仆人就来,手拿三齿的叉子,将叉子往罐里,或鼎里,或釜里,或锅里一插,插上来的肉,祭司都取了去。凡上到示罗的以色列人,他们都是这样看待。又在未烧脂油以前,祭司的仆人就来对献祭的人说:“将肉给祭司,叫他烤吧!他不要煮过的,要生的。”献祭的人若说:“必须先烧脂油,然后你可以随意取肉。”仆人就说:“你立时给我!不然我便抢去。”如此,这二少年人的罪在耶和华面前甚重了,因为他们藐视耶和华的祭物(注:或作“他们使人厌弃给耶和华献祭”)。
a. 这二祭司待百姓是这样的规矩:百姓带到会幕的祭物十分丰盛,其中一部分祭物要归给神,一部分要归给祭司,一部分则留给献祭者。根据《旧约圣经》的其他章节,祭司可以得到摇祭的胸和举祭的腿。然而在这里,在摩西律法颁布四百多年之后,祭司的惯例做法已经改变了——他们不按照规定接受祭牲的腿和胸,而是用叉(肉钩子)在锅里随意钩,祭司钩到什么,就得到什么。
b. 又在未烧脂油以前:应当先把属神的部分归给神,所以在未烧脂油以前就取走属于祭司的部分,这种做法是错误的。
i. 当时脂油被认为是牲畜身上最奢侈、最好的部分,因此要将其归给神。他们认为,神理当得到最好的,且向来如此,应当首先将神当得的归给祂。然而,以利的两个儿子行事狂傲,在未烧脂油以前就取走他们自己那一份。
c. 他不要煮过的,要生的:以利的两个儿子为什么要生肉?或许是因为这样他们就可以按照自己喜欢的方式随意烹制这些肉;或者更有可能的是,因为生肉更容易出售,这样他们可以出售这些祭肉,从中牟利、中饱私囊。
d. 你立时给我!不然我便抢去:以利的两个儿子贪婪成性,品行极其败坏,他们可以毫不犹豫地使用暴力和威胁手段夺取他们想要的。
e. 因为他们藐视耶和华的祭物(注:或作“他们使人厌弃给耶和华献祭”):以利的两个儿子犯下大罪、影响恶劣,他们出于贪婪以暴力、威胁手段强夺祭肉,使得人们对其恶劣行径心生反感,不愿再来会幕向耶和华神献祭。以利的两个儿子犯下大罪,不仅在于他们本身的言行十分恶劣;还在于他们伤害了他人。
3. (18-21)撒母耳纯洁正直、忠心尽职,而以利的二子品行邪恶,撒母耳与他们对比鲜明,有如云泥。
那时,撒母耳还是孩子,穿着细麻布的以弗得,侍立在耶和华面前。他母亲每年为他做一件小外袍,同着丈夫上来献年祭的时候带来给他。以利为以利加拿和他的妻祝福说:“愿耶和华由这妇人再赐你后裔,代替你从耶和华求来的孩子。”他们就回本乡去了。耶和华眷顾哈拿,她就怀孕,生了三个儿子,两个女儿。那孩子撒母耳,在耶和华面前渐渐长大。
a. 撒母耳却(注:参见新钦定本圣经;新钦定本圣经翻译成“撒母耳却在耶和华面前事奉,尽管他还是个孩子”;和合本圣经作“撒母耳还是孩子……侍立在耶和华面前”):以利的两个儿子作恶多端,但撒母耳却与他们迥然有别。可以说,这就是神要兴起撒母耳的原因——因为以利的两个儿子寡廉鲜耻、品行恶劣。以利的两个儿子究竟有多败坏,神一清二楚;神主导事情的走向,这一连串事件都在祂的掌管下发生,最终促成撒母耳在会幕里服事神。如果以利的两个儿子不是合格的继承人,那么神就会兴起其他人代替他们。
i. 归根结底,腐败的牧者不能拦阻——甚至不能阻碍——神的工作。可能看起来神的工作受到阻碍,但每次有像以利之子这样的人出现,神就会兴起像撒母耳这样的人。当服事神的牧者败坏堕落,神的工作并不会因此止步。
b. 穿着细麻布的以弗得:即使还是一个年幼的孩子,撒母耳也勤勤恳恳,以事奉耶和华为尊荣。他的服事非常出色,因此得到一件细麻布的以弗得,一件祭司的制服(出埃及记第39章第27-29节)。
i. 撒母耳做了什么?“他负责一些小事,诸如摆放灯盏,叠放衣袍,学习音乐,诸如此类的小活儿。”(特拉普,Trapp)
c. 还是孩子:虽然还是一个孩子,撒母耳对神的服事比以利的两个儿子做得更好,而且从某种程度上讲,做得比他们更多。论到对神的服事有多大,人所看的往往与神所看的不一样。
d. 他母亲……为他做一件小外袍:只有真正在场的人才会描述出这么小的细节。虽然哈拿将她的小家伙奉献给神,但她对儿子的爱却从未停止过。
e. 耶和华眷顾哈拿:祂当然做到了——哈拿又生下三个儿子和两个女儿。神永远不会亏欠任何人。哈拿绝不可能埋怨耶和华神说:“我将自己的儿子献给你,你又给了我什么呢?”因为神已赐给她更多的回报。
4. (22)以利两个儿子所犯的第二件大罪:苟合行淫。
以利年甚老迈,听见他两个儿子待以色列众人的事,又听见他们与会幕门前伺候的妇人苟合。
a. 以利年甚老迈:这段经文的重点不在于以利的两个儿子,而在于以利自身。他老迈龙钟,状态不佳,无力胜任以色列的大祭司。他听见他两个儿子……所做的一切事(注:参见新钦定本圣经;新钦定本圣经翻译成“听见他两个儿子对以色列众人所做的一切事”,和合本圣经翻译成“听见他两个儿子待以色列众人的事”),但以利只是不痛不痒地责怪几句了事。
b. 他们与会幕门前伺候的妇人苟合:这就是说,以利的两个儿子与那些来会幕敬拜的妇女苟合行淫。这是发生在牧师或传道人中间的现代性丑闻的古代版本。
i. 从某些方面来说,这些在会幕门前伺候的妇人有可能是在神殿中事奉的工人。《出埃及记》38章8节提到“会幕门前伺候的妇人”。
5. (23-26)以利对其子空洞无效的责备。
他就对他们说:“你们为何行这样的事呢?我从这众百姓听见你们的恶行。我儿啊,不可这样!我听见你们的风声不好,你们使耶和华的百姓犯了罪。人若得罪人,有士师审判他;人若得罪耶和华,谁能为他祈求呢?”然而他们还是不听父亲的话,因为耶和华想要杀他们。孩子撒母耳渐渐长大,耶和华与人越发喜爱他。
a. 你们为何行这样的事呢:这个问题可以理解,根本没有必要问,也起不到任何效果。“为何”根本不重要,因为根本就不存在好的理由。他们没有任何借口可以为他们的罪行开脱;他们必须为自己的罪行承担罪责。
i. 作为父母,以利管教孩子的做法可算是最糟糕的一种:只是动动嘴皮,说说而已。他只是发发牢骚,抱怨他们做错了,但他从来没有采取必要的行动来纠正这个问题。父母最好少些大喊大叫,少些说教,多采取明智的行动,让孩子体会到他们悖逆所需承受的后果。
ii. 约翰·特拉普(John Trapp)曾在17世纪的作品中建议以利应当这样说,“你们这些巫婆的儿子,奸夫和妓女的种子,都要前来……你们这败坏的儿女,你们是彼列的子孙,不是以利的子孙;你们这些永远沉沦的坏小子……我所听到的都是赤裸裸、臭气熏天之事,而让我在有生之年听到这等污秽之事,这是我的悲哀;情愿我早就死了,或者你们被活埋了,也比这样活着在地上发臭要好。”
b. 你们使耶和华的百姓犯了罪:经文再次提到,这是以利的两个儿子所犯的大罪。他们放纵私欲,窃取抢夺属神之物已经够糟糕的了;但他们所犯的罪不仅是这些,他们还绊倒人。百姓因他们的败坏行为不愿在会幕里献祭敬拜神(撒母耳记上第2章第17节),此外,他们还引诱前来敬拜的妇女苟合行淫。
c. 人若得罪人,有士师审判他;人若得罪耶和华,谁能为他祈求呢:幸运的是,《约翰福音》2章1节解答了以利的问题:若有人犯罪,在父那里我们有一位中保,就是那义者耶稣基督。感谢神,当我们得罪耶和华时,有一位为我们祈求的。
d. 然而他们还是不听父亲的话,因为耶和华想要杀他们:这一句惊人的陈述对一些人来说似乎不公平。在他们的想象中,以利的两个儿子想要悔改,听从父亲的话,但神拦阻了他们。事情完全不是这样的。神是这样审判以利的两个儿子的:祂让他们随心所欲、为所欲为,他们想要什么,祂就给他们什么。他们不愿悔改,神也没有在他们心中做工,引他们悔改。
i. 在神眼中,他们是败坏之人,祂想要审判他们。耶和华想要杀他们,这只是意味着神渴望向以利的两个儿子施行公义。
e. 孩子撒母耳渐渐长大,耶和华与人越发喜爱他:与以利的恶子相比,这是多么鲜明的对比啊!这说明尽管以利远远算不上是一位完美的父亲,但他也不是无可救药的坏父亲。因为至少他作为撒母耳的父亲生养了他。撒母耳在他身边渐渐长大,他也逐渐成为一名正直敬虔的人。
C. 神宣告审判临到以利的家。
1. (27-33)一位不知名的神人向以利宣告神的审判:他的家系必衰落,不得再担任大祭司的职任。
有神人来见以利,对他说:“耶和华如此说:‘你祖父在埃及法老家作奴仆的时候,我不是向他们显现吗?在以色列众支派中,我不是拣选人作我的祭司,使他烧香,在我坛上献祭,在我面前穿以弗得,又将以色列人所献的火祭都赐给你父家吗?我所吩咐献在我居所的祭物,你们为何践踏?尊重你的儿子过于尊重我,将我民以色列所献美好的祭物肥己呢?’因此,耶和华以色列的神说:‘我曾说,你和你父家必永远行在我面前;现在我却说,决不容你们这样行!因为尊重我的,我必重看他;藐视我的,他必被轻视。日子必到,我要折断你的膀臂和你父家的膀臂,使你家中没有一个老年人。在神使以色列人享福的时候,你必看见我居所的败落。在你家中必永远没有一个老年人。我必不从我坛前灭尽你家中的人,那未灭的必使你眼目干瘪,心中忧伤。你家中所生的人都必死在中年。
a. 有神人:这个人究竟是谁,我们不得而知,这个神人是《圣经》中奇妙的无名角色之一。然而,他究竟是谁并不重要。他是一个神人,而神兴起他,在这个重要时刻来向以利和他全家传话。
b. 你祖父在……的时候,我不是向他们显现吗(注:新钦定本圣经翻译成“你父家在埃及法老家为奴的时候,我不是明明向他们显现过吗”):这里提到的“父”是亚伦,他是第一任大祭司。因为大祭司的职任是世袭的,所以以利是亚伦的后裔,而神曾亲自向亚伦显现。
c.《撒母耳记上》2章28节对以色列祭司的一些职责作了很好的总结。
· 作我的祭司:大祭司的首要工作是事奉耶和华神。首先,他是神的仆人;其次才是为民服务、服事百姓。他首先要作的是神的祭司,然后才是以色列民的祭司。
· 在我坛上献祭:祭司要将赎罪和敬拜所用的祭物带到祭坛那里献上。
· 烧香:烧香是一幅体现祈祷的画面,因为香的烟气与馨香之气向上升腾,直达天堂。祭司要带领国民祷告,为国祈祷。
· 在我面前穿以弗得:祭司要穿戴特别的服装,为荣耀,为华美(出埃及记第28章第2节)。他要成为神的代表,向百姓展示神的威严、尊贵、荣耀与华美。
· 火祭(注:新钦定本圣经翻译成“所有火祭”):祭司还要负责收纳神的百姓所献供物并好好利用它们。
d. 我……的祭物,你们为何践踏:以利可以用两句简单的话为自己开脱,“这不是我做的!是我的两个儿子做的!”然而,以利对他的儿子负有双重责任:作为父亲的责任(虽然两个儿子已长大成人,这种责任已有所减轻),以及作为大祭司的责任。他的两个儿子作为祭司为他“工作”,而以利是一个糟糕的“上司”。
e. 尊重你的儿子过于尊重我:以利没有好好管教他的两个儿子,从本质上讲,这表明他将自己的儿子摆在优于耶和华神的位置上。倘若以利更怕的是得罪神,而不是担心得罪他的两个儿子,他早就尽心尽责管教他们了。
i. 埃里克·利德尔(Eric Liddell)是英国杰出的运动员之一,他在传教的禾场上为耶稣献出了自己的生命。1924年,他准备代表英国参加奥运会的赛跑项目,当时他是100米赛跑的热门选手,最有希望夺冠——结果却发现这项比赛的预赛将在周日进行。利德尔平静而坚定地拒绝参赛。到了400米赛跑的当天,正当利德尔走向起跑线时,一个不认识的人往他手里塞了一张纸条,上面写着《撒母耳记上》2章30节中的一句话:尊重我的,我必重看他(注:新钦定本圣经翻译成“尊重我的,我必使他得荣耀”)。那一天埃里克·利德尔(Eric Liddell)刷新了400米赛跑的世界纪录。
f. 我要折断你的膀臂:这里不能按照字面意思来理解。由于“膀臂”在希伯来文化里是力量和大能的体现(诗篇第10章第15节;第77章第15节;第89章第10节),所以这里的意思是以利的家族将失去权力,成为卑微无力之辈。
g. 我曾说,你和你父家必永远行在我面前;现在我却说:神应许祭司职任不会传给以利和他的后裔,而是会传给亚伦后裔中的其他支系。许多年以后,在所罗门时代,这句话得到应验。亚比亚他(出自以利家族)被革除大祭司职务;撒督(来自另一个家族)代替他作大祭司。
i. 《列王纪上》2章27节这样记载道,所罗门就革除亚比亚他,不许他作耶和华的祭司。这样,便应验耶和华在示罗论以利家所说的话。
ii. 我曾说,你和你父家必永远行在我面前;现在我却说:这是在《出埃及记》29章9节以及诸如这类的经文中神给亚伦的应许。神并没有将亚伦的后裔从祭司职任的传承从中除去,而是剔除了以利的后裔,使他的家族不能再担任祭司职任。
h. 在你家中必永远没有一个老年人……你家中所生的人都必死在中年:在这几节经文中,重复表达了这个意思。神想要强调的是,祂不会祝福以利的后裔,使他们得享长寿。
i. 使你眼目干瘪,心中忧伤:以利的后裔即使活得久一点,也不会过上蒙福的生活。有目共睹,他们的结局痛苦凄凉。
2. (34-36)征兆与诺言:这二子必同一日死亡。
你的两个儿子何弗尼、非尼哈所遭遇的事可作你的证据:他们二人必一日同死。我要为自己立一个忠心的祭司,他必照我的心意而行。我要为他建立坚固的家,他必永远行在我的受膏者面前。你家所剩下的人都必来叩拜他,求块银子,求个饼说:求你赐我祭司的职分,好叫我得点饼吃。’”
a. 可作你的证据(注:新钦定本圣经翻译成“这事是给你的预兆”):因为要在许多年之后(在所罗门的时代),审判之事才会完全应验;所以神给了以利一个当前的证据来证明祂的可靠。以利的两个儿子必在同一日死亡;以利会看见这事,就知道神的审判临到他的家了。
b. 我要为自己立一个忠心的祭司:这里预言的那个忠心的祭司是谁呢?他是一位伟大的祭司,因为他必照【神的】心意而行。他是一位蒙福的祭司,因为神在提到他是这样说的,“我要为他建立坚固的家,他必永远行在我的受膏者面前”。
· 在撒母耳身上,这个应许得到部分成就,因为他作为一位忠心的祭司尽忠尽责,实际上代替了以利的恶子。
· 在撒督身上,这个应许得到部分成就,因为在所罗门的时代,撒督取代以利的家族,承接祭司职任。
· 在耶稣基督身上,这个应许得到完全成就,因为祂按照麦基洗德的等次永远为祭司(希伯来书第7章第12-17节)。
c. 你家所剩下的人都必来叩拜他,求块银子:这是一个正当的判罚。因为以利的两个儿子所犯的罪很大程度上是出于贪婪,抢夺偷窃神的子民。以利的家族不再能像从前那样理所当然地得到属于他们的祭司份额,相反,有一天他们会沦为乞丐。
© 2022 The Enduring Word Bible Commentary by David Guzik – [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