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世记》第38章 – 他玛与犹大的罪
A. 他玛的寡居与犹大的不公平。
1.(1-5)犹大与他的三个儿子。
那时,犹大离开他弟兄下去,到一个亚杜兰人名叫希拉的家里去。犹大在那里看见一个迦南人名叫书亚的女儿,就娶她为妻,与她同房,她就怀孕生了儿子,犹大给他起名叫珥。她又怀孕生了儿子,母亲给他起名叫俄南。她复又生了儿子,给他起名叫示拉。她生示拉的时候,犹大正在基悉。
a. 犹大离开他弟兄下去:犹大是雅各从利亚所生的第四个儿子,在他以先的是流便、西缅、利未。犹大在他弟兄中还没有为大。是他建议他们把约瑟卖给奴隶的(《创世记》第37章第26节)。
b. 犹大在那里看见一个迦南人名叫书亚的女儿,就娶她为妻:犹大因与迦南女子不虔敬不明智的结婚,生了三个儿子,就是珥,俄南,示拉。
i. 一直以来,与迦南妇女结婚在族长和与他们有联系的人中都是不被鼓励的(《创世记》第24章第3节,第28章第1节,第28章第8节)。迦南的邻居们正在迅速地腐蚀以色列的家庭。他们的未来看起来像是腐败和同化的结合体。神计划要把他们从迦南带出来。
2.(6-7)珥和他玛的婚姻以及他的死。
犹大为长子珥娶妻,名叫他玛。犹大的长子珥在耶和华眼中看为恶,耶和华就叫他死了。
a. 名叫他玛:犹大为儿子珥选了一个迦南人为妻并不奇怪,因为他自己也娶了一个迦南人。
b. 犹大的长子珥在耶和华眼中看为恶,耶和华就叫他死了:我们从未被告知他的恶是什么,但显然他的恶足以让神立即对他进行审判。在一个问题家庭长大的父亲和一个迦南人的母亲并没有帮助珥过敬虔的生活。
3.(8-10)俄南拒绝与他玛养育后代。
犹大对俄南说,“你当与你哥哥的妻子同房,向她尽你为弟的本分,为你哥哥生子立后。”俄南知道生子不归自己,所以同房的时候便遗在地,免得给他哥哥留后。俄南所作的在耶和华眼中看为恶,耶和华也就叫他死了。
a. 你当与你哥哥的妻子同房,为你哥哥生子立后:这是根据夫兄弟婚婚姻的习俗(后来在申命记第25章第5-10节被编入法律)。人若死了,还没有给他的妻子生儿子,他兄弟就有责任娶他的妻,给他的妻子生儿子。这孩子就算是亡兄之子,因为生兄代替他(俄南知道生子不归自己)。
i. 这样做是为了延续已故兄弟的名,也是为了让寡妇有孩子来赡养她。除此之外,她的余生可能会过着一贫如洗的寡妇的生活。
b. 与他哥哥的妻子同房的时候便遗在地,免得给他哥哥留后:俄南拒绝认真考虑为他死去的兄弟承担父亲的责任。他非常乐意利用他玛来满足他的性需求,但他不想给他玛一个他必须抚养的儿子,而他的儿子必须作珥的儿子。
i. 俄南追求性只是作为一种愉悦的体验。如果他真的不想和他玛生孩子,他就不该和她发生性关系。他拒绝履行对他死去的兄弟和他玛的义务。
ii. 许多基督徒用这段话作为反对手淫的证据。事实上,手淫被称为自慰。然而,这里的情况似乎并非如此。不管俄南做了什么,他都没有手淫。这不是手淫的罪,而是拒绝照顾他哥哥的遗孀而给她生孩子的罪,以及自私的性行为的罪。
4.(11)犹大对待他玛不公。
犹大心里说,恐怕示拉也死,像他两个哥哥一样,就对他儿妇他玛说,“你去,在你父亲家里守寡,等我儿子示拉长大。”他玛就回去,住在她父亲家里。
a. 恐怕示拉也死,像他两个哥哥一样:大家可以理解,犹大不想把他最后一个儿子给他玛做丈夫。神已经审判过她的两个前夫了。犹大发誓说,他不会按照惯例和公义的命令,把示拉给他玛作丈夫,但他会不断地拖延履行他那不诚实的诺言。
b. 他玛就回去,住在她父亲家里:这不是一个年轻无子的寡妇该待的地方。在她丈夫的家中还有其他的兄弟可以履行他们对他们已故的兄弟的义务。这一切都不是他玛的错。这都是犹大和他儿子们的错。
B. 他玛怀了犹大的孩子。
1.(12-14)犹大的妻子死了,他玛就扮作妓女。
过了许久,犹大的妻子书亚的女儿死了。犹大得了安慰,就和他朋友亚杜兰人希拉上亭拿去,到他剪羊毛的人那里。有人告诉他玛说,你的公公上亭拿剪羊毛去了。他玛见示拉已经长大,还没有娶她为妻,就脱了她作寡妇的衣裳,用帕子蒙着脸,又遮住身体,坐在亭拿路上的伊拿印城门口。
a. 他玛见示拉已经长大,还没有娶她为妻:他玛不想面对那种文化中艰难的生活——没有丈夫和孩子的生活。
b. 还没有娶她为妻:他玛没有选择再找一个男人结婚的机会。她在她公公犹大的权下,犹大得给她一个丈夫。决定了她可以嫁给谁,什么时候嫁给他。
c. 用帕子蒙着脸,又遮住身体,坐在城门口:他玛知道犹大将要离开家(到亭拿),就打扮成妓女,来到妓女接待客人的地方。她计划只见一个客户——犹大。
2.(15-18)他玛扮作妓女,与犹大发生性关系,并怀了孕。
犹大看见她,以为是妓女,因为她蒙着脸。犹大就转到她那里去,说,“来吧。让我与你同寝。”他原不知道是他的儿妇。他玛说,“你要与我同寝,把什么给我呢?”犹大说,“我从羊群里取一只山羊羔,打发人送来给你。”他玛说,“在未送以先,你愿意给我一个当头吗?”他说,“我给你什么当头呢?”他玛说,“你的印,你的带子,和你手里的杖。”犹大就给了她,与她同寝,她就从犹大怀了孕。
a. 犹大看见她,以为是妓女,因为她蒙着脸:他玛乔装改扮,成功地遇见了犹大。在谈定价后,他玛要求将约定的价(一只山羊羔)作为将来偿还的当头。
b. 犹大就给了她,与她同寝,她就从犹大怀了孕:他玛怀孕的时候,不是犹大所定的,乃是他玛所定的。更重要的是,这是神的计划。
3.(19-23)他玛消失。
他玛起来走了,除去帕子,仍旧穿上作寡妇的衣裳。犹大托他朋友亚杜兰人送一只山羊羔去,要从那女人手里取回当头来,却找不着她。就问那地方的人说,“伊拿印路旁的妓女在哪里,”他们说,“这里并没有妓女。”他回去见犹大说,“我没有找着她,并且那地方的人说,这里没有妓女。”犹大说,“我把这山羊羔送去了,你竟找不着她。任凭她拿去吧,免得我们被羞辱。”
a. 他玛起来走了,除去帕子:与犹大会面后,他玛立刻除去帕子,恢复了正常的生活。
b. 犹大托他朋友亚杜兰人送一只山羊羔去,要从那女人手里取回当头来,却找不着她:犹大打发一个朋友去给他玛山羊羔,拿回他留在她那里的当头。因为他玛消失了,他放弃了那个保证,把它留给了她。
4.(24-26)他玛无罪,犹大受了责备。
约过了三个月,有人告诉犹大说,“你的儿妇他玛作了妓女,且因行淫有了身孕。”犹大说,“拉出她来,把她烧了。”他玛被拉出来的时候便打发人去见她公公,对他说,“这些东西是谁的,我就是从谁怀的孕。请你认一认,这印和带子并杖都是谁的,”犹大承认说,“她比我更有义,因为我没有将她给我的儿子示拉。”从此犹大不再与她同寝了。
a. 她因行淫有了身孕:那寡居未婚的他玛,被人发现怀孕了,很明显是出于某种淫行。也许他玛甚至告诉别人她做了妓女。
b. 拉出她来,把她烧了:犹大不爱惜他玛,就是已经作了他两个儿子的寡妇。他发现审判和他一样犯了罪的人而不审判自己很容易。
c. 请你确认这些东西是谁的:他玛行事精明,反被控为娼妓。她提出了一个合乎逻辑的诉求,即注意到雇用她的那个男人和她一样有罪。
d. 她比我更有义:然而,就连犹大也能看穿问题的实质。犹大的罪是没有从他小儿子示拉给他玛生一个儿子。
5.(27-30)他玛生了双胞胎法勒斯和谢拉。
他玛将要生产,不料她腹里是一对双生。到生产的时候,一个孩子伸出一只手来。收生婆拿红线拴在他手上,说,“这是头生的。”随后这孩子把手收回去,他哥哥生出来了。收生婆说,“你为什么抢着来呢?”因此给他起名叫法勒斯。后来,他兄弟那手上有红线的也生出来,就给他起名叫谢拉。
a. 因此给他起名叫法勒斯…就给他起名叫谢拉:马太福音第1章第3节和路加福音第3章第33节都把法勒斯列为弥赛亚耶稣的祖先。尽管犹大和他玛都不是敬虔的榜样,神还是把儿子在不敬虔的境况中放在了弥赛亚的家族中。
i. 这是说明恩典的一个很好的例子。尽管他们有种种作为,神还是选择了他们,让他们既能站在弥赛亚的家谱上,又能在神的救赎计划中发挥作用。
b. 他兄弟那手上有红线的也生出来,就给他起名叫谢拉:第二个儿子谢拉的手上有红线,但是第一个儿子法勒斯则属于弥赛亚血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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