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示录》第1章-引言;有关耶稣的异象
A. 《启示录》的介绍与序言
1. (1-2)《启示录》的作者。
耶稣基督的启示,就是神赐给他,叫他将必要快成的事指示他的众仆人。他就差遣使者晓谕他的仆人约翰。约翰便将神的道和耶稣基督的见证,凡自己所看见的都证明出来。
a. 耶稣基督的启示:翻译成“启示”的古希腊词语是apokalupsis(apocalypse,末日启示)。这个词语单单意味着“开启,揭示”。《启示录》就是耶稣基督的启示,从这种意义上讲《启示录》属于祂,正是祂做成这启示的工作。《启示录》也是有关耶稣的启示,从这种意义上讲祂就是这卷书所揭示的对象;耶稣就是这卷书中所揭示的那一位。
i. 从一开始,经文就告诉了我们有关《启示录》的最重要的真理。这卷书向我们揭露敌基督,显明神的审判,展现地上发生的大灾难,通过生动的细节揭发“奥秘哉,大巴比伦”。最重要的是,这卷书是耶稣基督的启示,是给我们的启示。如果我们抓住书中的一切,独独漏了耶稣,我们就误读了《启示录》这卷书。
ii. 我们多么需要耶稣的启示!“许多教授的最大缺点就是,基督对他们来说只是一个纸上的人物;当然不只是一个神话,不过,也就是一个模糊过去的人,一个生活在许多年前的历史人物,做了最令人钦佩的事情,靠着这些事我们得到拯救,但是祂远不是一个活生生的、当前的、光明的现实。”(司布真,Spurgeon)
b. 就是神赐给他,叫他……指示他的众仆人:为什么神要赐下这卷耶稣基督的启示,这是一个重要原因。祂赐下这卷书是指示他的众仆人要。神赐下这卷《启示录》,好向信徒展示它,而不是要隐藏它。这是一部末世启示——一部启示,而非旁经(隐藏的)。
c. 必要快成的事(注:新国际版圣经翻译成“必定快要发生的事”):这阐述了这卷书中记载的事件会在何时发生(注:参见新国际版圣经,和合本作“快成”)——这些事件很快就会发生,而且它们必定会很快发生。这意味着《启示录》是一卷预示性的预言,它谈到了将来必定发生的事情——至少是从《启示录》写成之时开始算起的未来。
i. 不是所有预言都是预示性的,但这卷预言性的书卷明显具有预示性。这卷书描述了必要快成的事情。这些事情成就的时候近了(启1:3;注:新国际版圣经翻译成“时候近了”),然而在书写这部书卷时,时候还没有到。
ii. 有人会说,我们不应该关心预言,这是一种不务正业的操练——但是如果神足够关心预言,愿意谈论预言,我们就应该足够关心预言,留心听预言。“有些人告诉我们说,在未来之事仍停留在未来阶段时,不应该对它进行查验,直到它发生以后才可以查验。我很难相信这种看法是认真的。”(塞斯,Seiss)
d. 快成的(注:新国际版圣经翻译成“快要发生”):“快”和“近”是相关联的用语,而这是神的时间表,不是人的。然而两千年来,历史一直濒临万有结局的边缘平行发展,直至临界,而非朝着一个遥远的终点前进。
i. 古希腊词组就是“en tachei”,意思是“‘迅速或突然发生’,表示行刑开始后迅速执行。这里的意思并不是说事件可能会很快发生,而是一旦事情发生,必定是突如其来的。”(华富德,Walvoord)
e. 他就差遣使者晓谕他的仆人约翰:这讲述了《启示录》中包含的信息是如何传递的。这是一本关于预兆的书卷:天使向约翰传达了(注:翻译成“晓谕”的英语单词“sign-ified”,在组成上包含“预兆”一词在内)这个信息。这是一部以各种预兆来传递信息的书卷。
i. 的确,《启示录》中使用的各种预兆引起了一些读者的困惑不解,或者是一个引发争议的来源。然而这些预兆是必要的,因为约翰表达的是天上的事,而保罗表示他曾听见隐秘的言语(林后12:4)。约翰描绘了他所看见的事情,所以他只能用象征性的图像来解释。对我们来说,这卷书是预言,但约翰只是单单记录了展现在他面前的历史,把他所看见的写下来。“约翰有来自天堂的异象;不过,他用自己的语言,按照自己的方式来描述这些异象。”(克拉克,Clarke)
ii. 预兆也是必要的,因为象征性的语言具有强大的力量。称某人或某事为邪恶的或不好的是一回事,然而描述一个喝醉了圣徒的血的女人形象要生动得多(启17:6)。
iii. 尽管《启示录》这卷书中充满各种预兆,但对那些明白《圣经》前65卷书,尤其是明白《圣经》前39卷书,即《旧约圣经》的人来说,《启示录》是容易理解的。《启示录》以《旧约圣经》为根基。它包含了超过500个《旧约圣经》中的典故,在《启示录》的404节经文中,有278节经文(将近70%)在某种程度上参考了《旧约圣经》。
f. 差遣使者……他的仆人约翰(注:钦定本圣经翻译成“天使”,和合本圣经作“使者”):由此我们知道,是谁写了《启示录》这卷书。正是他的仆人约翰,最佳证据表明这是使徒约翰,与《约翰福音》、《约翰壹书》、《约翰二书》和《约翰三书》的作者是同一个人。
i. 差遣使者:《启示录》中的许多预兆和异象都是在天使的监督下,临到约翰的(其中的一些例子包括:启5:2;启7:2;启10:8至启11:1;启17:7)。
g. 约翰便将神的道……证明出来:在这个序言中,我们看到约翰知道这卷书是《圣经》,神的道。有时,我们感到好奇,不知《新约》的诸位使徒作者是否知道他们所写的是《圣经》。至少在这个例子里,约翰是知道的。
i. 他知道这卷书是《圣经》,因为他称之为神的启示。他知道这是藉着耶稣,从父神而来的信息,而不是从人来的。
ii. 他知道这卷书是《圣经》,因为他称之为“神的道”,正如旧约圣经的先知会说的那样。他还称之为“耶稣基督的见证”。
2.(3)祝福读这书并遵守书中记载的人。
念这书上预言的和那些听见又遵守其中所记载的,都是有福的,因为日期近了。
a. 念这书……的和那些……遵守其中所记载的,都是有福的:对于那些读(注:钦定本圣经翻译成“读”,和合本圣经作“念”)并且遵守这书中信息的人,《启示录》为他们提供了一个特别而独特的祝福。这是启示录七个祝福中的第一个(启1:3;启14:13;启16:15;启19:9;启20:6;启22:7;启22:14)。
i. 因为忽视《启示录》这卷书,有许多人与这个祝福失之交臂。举例来说,英国圣公会实际上在其常规读经计划中,无论是公开崇拜还是私人灵修,都将《启示录》漏掉了。这是对待《启示录》这卷书的典型态度。许多人认为,只有狂热分子才想深入挖掘这卷书,但实际上,这卷书是为所有那些想要成为有福的人而写的。
ii. 幸运的是,约翰没有说我们必须明白《启示录》中所写的一切,才能成为有福的人。在这卷书里有一些难以明白的事情,只有当预言已应验,我们再次回顾这些预言时才能明白;但是即使我们不明白,我们也可以通过读和听这些预言,仍然得蒙祝福。
b. 念这书……的和那些……遵守其中所记载的,都是有福的:约翰相信这卷书是圣经的一部分,而这个应许为这种看法提供了更多的依据。首先,“念这书……的和那些听见……的”,这些文字表明,这卷书的成书目的是要公开,让众人阅读,就像其他公认的圣经经卷一样。其次,祝福的应许本身说明,约翰认为这卷书是圣经的一部分。在犹太世界里,这样的祝福永远不会加在一本人类的书籍上。
i. 综合所有这些事情可以看出,无疑《启示录》中有明确的申明——这卷书是《圣经》。批评家可以同意这种说法,也可以不同意,但他们不能否认《启示录》作出了这样郑重地声明。
c. 遵守其中所记载的:《启示录》带给我们的,不仅是预言性的预示信息。它告诉我们应当遵守的事情。如果我们明白了《启示录》,我们的生活方式将因此而改变。
d. 念这……的(注:钦定本圣经翻译成“读这”):这里的词语是单数形式。它指的是一个读预言的人。“那些听见……的”人是复数形式。它指的是有许多人在倾听。这个想法很可能来自早期教会的习惯做法。在当时的教会里,人们十分注重公开诵读圣经,然后,在读经之后,往往是解释圣经。按照我们现代的说法,约翰可能会说:“教导《启示录》的牧师是有福的,听见《启示录》的会众也是有福的。”最重要的是,不论牧师还是会众,那些遵守其中所记载的人,都是有福的。
i. “我们也不可只遵行这预言的话,还要愿意为这预言而死,如果蒙召,就要甘心与它一同被火烧;正如那圣洁的殉道者,当他看见《启示录》与他一同被投入火中,就喊着说:‘这蒙福的《启示录》啊,能与你一同被火烧,我是何等的快乐啊!’”(特拉普,Trapp)
3. 由于对《启示录》的不同解读引起了如此多的争议,了解数百年来人们用来解读《启示录》的四种基本方法,能对我们有所帮助。
a.过去视角解释法:这种方法认为启示录只涉及约翰时代的教会。按照过去解释法,《启示录》没有预示任何事情。约翰只不过描述了他那个时代的事件,但是他用象征性的代码来表示它们,这样那些教外的人就不能明白他对罗马帝国政府的抨击。按照过去视角解释法,《启示录》是一部关于当时的书卷
b.历史视角解释法:这种方法认为《启示录》是所有教会历史的一部大范围的、无序的全景画卷。按照历史解释法,《启示录》预示了未来,不过预示的是“教会时代”的未来——而不是将来末世时候的事件。按照历史视角解释法,《启示录》中比比皆是描述现在的象征。
i. 举例来说,许多宗教改革者称教皇为《启示录》第13章里的兽,但他们不一定会认为末世已近在眼前。所以,他们相信《启示录》谈的是他们的时代,而不一定是在讲末世的事情。
c.诗歌视角解释法:这种方法认为,《启示录》是一部尽是图画和象征的书卷,旨在鼓励和安慰在约翰的时代受到逼迫的基督徒。按照诗歌或寓意的视角来看,《启示录》既不是文学性的,也不是历史性的。《启示录》是一部具有个人意义的书卷。
d.未来视角解释法:这种方法认为,从第四章开始,《启示录》就是在谈论末世的事情,即耶稣再来之前的一段时期。按照未来视角解释法,《启示录》是一部主要描述末世的书卷。
e.哪种方法是正确的?每种方法在某些方面都是符合事实的。《启示录》的确谈到了约翰的时代。《启示录》谈到了教会的历史。而且《启示录》确实对我们的个人生活有意义。因此,虽然前三种方法的要素各自占有一席之地,但我们仍不能否认未来视角解释法的位置。我们可以知道《启示录》清楚地谈到了末世,因为从《启示录》1章1-3节中可以归纳出两个中心原则。
i. 首先,我们相信《启示录》一定是有意义的。耶稣赐下这卷书,是要指示他的众仆人。这不是一部毫无意义、胡言乱语的书卷。它带有赐福的应许,而不是赐下混乱迷惑的应许。
ii. 其次,我们相信《启示录》确实如它宣称的那样,包含预示性的预言。约翰清楚明白地指出:必要快成的事……日期近了。约翰写下了一些对他来说仍未发生的未来事件。
B.问候。
1.(4-5a)带着恩惠和平安的问候。
约翰写信给亚西亚的七个教会。但愿从那昔在、今在、以后永在的神和他宝座前的七灵,并那诚实作见证的,从死里首先复活,为世上君王元首的耶稣基督,有恩惠、平安归与你们!
a. 写信给亚西亚的七个教会:最初,这封信是写给七个蒙拣选的亚西亚的教会。这是罗马的亚西亚行省,位于现代的土耳其西部。
b. 从那昔在、今在、以后永在的神:约翰带来了父神的问候,他用这个称号来形容神。从那昔在、今在、以后永在的神,指的是神永恒的属性。这个用语含有无限存在的意思,并且与《旧约圣经》中的雅巍这个名字联系在一起(出6:3;出17:15)。
i. 在古希腊文里,“昔在、今在、以后永在的”,这句话是刻意安排成这种有些拗口、有点难度的句子结构。约翰似乎在寻找一个短语来传递《旧约圣经》中有关雅巍的理念。
ii. 仅仅说神是今在的,或者仅仅说祂是昔在的,或者仅仅说祂是以后永在的,似乎都不足以形容神。正如神超越时间,永世无穷,祂掌管过去、现今和未来。
iii. “那昔在、今在、以后永在的神”,这样的描述适用于神的儿子和神的圣灵,正如这话适用于父神一样。事实上,雅巍这个称号描述了三一真神,三位一体的神。然而,看起来约翰着重关注的是,有这个称号的父神身上,因为在这一节经文后面的话中,他特别提到了神的儿子和神的圣灵。
c. 从……他宝座前的七灵:约翰带来了来自神的圣灵的问候,他用这个称号来形容神的圣灵。“他宝座前的七灵”,指的是圣灵的完美与完全。约翰使用了《旧约圣经》中对圣灵的一种形容。
i. “七灵”这个概念引用自《旧约圣经》。《以赛亚书》11章2节描述了圣灵的七个方面:耶和华的灵必住在他身上,就是使他有智慧和聪明的灵、谋略和能力的灵、知识和敬畏耶和华的灵。这并不是说神有七个不同的灵,而是说神的灵具有这些特征,并且祂拥有所有这些特征,既完全又完美。
d. 那诚实作见证的,从死里首先复活,为世上君王元首的耶稣基督:约翰带来了来自神儿子的问候,经文从祂的身份和祂的作为上来描述祂。
i. 耶稣是那诚实作见证的:这里谈的是耶稣对祂的父神和祂的子民绝对忠诚可靠,甚至至死不渝。翻译成“作见证”的古希腊词语也是用来表示“殉道者”的词语。
ii. 从死里首先复活(注:新国际版圣经翻译成“从死人中复活的首生者”):这说明了耶稣在万有中出类拔萃的卓越地位,即祂是第一的,是绝对优先的。从死里首先复活的意义远不止于耶稣是第一个复活的人。这还意味着,在所有复活的人(或将要复活的人)中,祂是第一的,是绝对优先的。耶稣在许多弟兄中作长子(罗8:29;注:钦定本圣经也可翻译成“作首生者”)。
iii. 使用“首生者”(注:参见新国际版圣经,和合本圣经作“首先复活”)一词,意思并不是耶稣有出生日期,因而祂是受造之物,而不是神。古代的拉比称呼“雅巍自己”为“世界的首生者”(莱特福特【Lightfoot】所著《歌罗西书注释》中引用拉比贝查【Bechai】的话)。拉比也用“首生者”(注:又译“长子”)作为弥赛亚的一个称号。“神曾说,‘我怎样使雅各成为长子(出4:22),我也要怎样使弥赛亚君王成为长子’(诗89:27)。”(莱特福特【Lightfoot】在其所著《歌罗西书注释》中引用《出埃及记犹太律法博士圣经注释》(Shemoth Rabba)中R·内森【R. Nathan】的话)
iv. 耶稣是世上君王元首(注:新国际版圣经翻译成“地上众君王的统治者”)。在《启示录》结束之前,耶稣将统治地上每一个君王。目前,耶稣统治着一个国度,但是这个国度尚不属于这个世界。
e. 在这句问候中,通过系统地提及三一真神的每一个位格,我们看见《新约圣经》如何陈述申明有关三一真神的教义。经文并没有以一种精心定义的、“系统神学”的方式来陈明这个教义。它简单地组织有关三一真神的真理——三位一体的神——贯穿着整部《新约圣经》的结构。
2.(5b-6)陈述对耶稣的赞美之言。
他爱我们,用自己的血使我们脱离罪恶(注:“脱离”有古卷作“洗去”),又使我们成为国民,作他父神的祭司。但愿荣耀、权能归给他,直到永永远远。阿们!
a. 他爱我们:对耶稣来说,这是一个多么美丽的称号!当经文使用“爱”一词的过去时态(注:参见钦定本圣经),它指的是过去的一个特定的时间和地点,就是在过去的何时何地耶稣爱我们。应该指出的是,许多圣经译本翻译成一般现在时态的“爱我们”(比如新美国标准版圣经、新国际版圣经和新普及译本圣经),然而过去时态的“爱我们”包含了美好的意义在其中。这种表达回望十字架。每个信徒都应该相信神的爱,靠神的爱得坚固,不要以他们现在所处的环境为判断的依据(有可能,现今处境艰难);相反,要以十字架上爱的最大明证为判断的依据。为此,耶稣配得我们的赞美。
i. 在《罗马书》5章8节中,保罗这样说道:惟有基督在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为我们死,神的爱就在此向我们显明了。耶稣在十字架上为我们所作的工,是神爱你的终极证明。祂可以提供更多的证据,但这是祂所提供的最大的证据。
ii. 难怪有许多信徒不明白耶稣对他们的爱,没有靠此得坚固——他们以自己目前的环境来衡量神的爱。与此相反,他们需要回望十字架,只此一次,并永远地解决这个问题,还要向耶稣献上赞美,因他爱我们。
b. 用自己的血使我们脱离罪恶(注:“脱离”有古卷作“洗去”):这就是因为耶稣在十字架上爱我们,而随之发生的事。祂洗净我们(注:钦定本圣经翻译成“用自己的血洗净我们,洗去罪恶”)——洗净我们脱离罪恶的深深污渍,这样我们在祂面前就真正清洁了。为此,耶稣配得我们的赞美。
i. 倘若我们认识自己的罪有多深,能得到洗净脱离罪恶,看起来是一件好得令人难以置信的事。我们可以作为清洁的人站在神的面前——得到洗净,除去最深的污秽。难怪使徒约翰还这样写道,“我们若认自己的罪,神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约壹9)。
ii. 用自己的血:如果有任何其他的方法可以洗净我们脱离罪恶,神也可能会采用其他的方法。“用自己的血”洗净我们,意味着神的儿子付出了最大的牺牲。除非这是唯一的方法,否则神绝不会这样做。“祭司只能用公牛和山羊的血来洗净;但祂‘用自己的血’洗净我们脱离罪恶。人们愿意流别人的血。他们是多么轻易就发动流血战争啊!然而基督愿意流自己的血,倾倒自己的性命,以致于死,好使我们得救。”(司布真,Spurgeon)
iii. 注意顺序:首先是爱,然后是洗净(注:参见钦定本圣经)。并不是神出于某种义务洗净我们,然后又因为我们已经成为清洁的,神就爱我们。当我们仍然污秽不堪时,神就已爱我们,然后祂又洗净我们(注:参见钦定本圣经)。
iv. 事实上,洗净是爱的证明。如果你有一条旧裤子,上面沾满了颜料,你会洗净它,然后保留它,只可能是因为两种原因。首先,如果你很穷,你会把裤子洗干净再留着。你不能或者不愿意花钱再买一条裤子,所以你会把裤子洗干净留着。第二,如果你真的喜欢那条旧裤子,你会把它洗干净留着。钱不是问题。你可以随时去买一条新裤子,但你实在爱这条裤子,以至于你愿意花时间和精力去清洗它,然后再使用它。神如此爱我们,爱到了愿意洗净我们的地步(注:参见钦定本圣经)。神当然不穷。只要一个意念,祂就能消灭所有的罪人,重新开始创造全新的生物。然而祂没有这样做。祂实在爱我们,所以祂甘愿洗净我们(注:参见钦定本圣经)。
v. 有些圣经学者认为约翰所写的是,“使我们脱离罪恶”。在古希腊语中,“洗净”和“脱离”这两个词语几乎完全一样,只有一个字母不同。这两个词语都出现在古代手稿中,所以很难判断约翰所写的究竟是哪一个词。不论怎样,这两个词语都符合事实——我们都得到洗净,脱离罪恶。
c. 又使我们成为国民,作他父神的祭司(注:钦定本圣经翻译成“又使我们成为君王,作他父神的祭司”):这就是耶稣所赐的身份,是祂赐给那些祂以十字架大工所爱,又用自己的血洗净的人(注:参见钦定本圣经)。原本只要爱他们,洗净他们就已足够了。然而,神做得更多,祂使我们成为君王,作他父神的祭司(注:参见钦定本圣经)。这是远超亚当的身份。即使是在伊甸园里活在纯真无罪的状态下,我们也没有看见圣经表示亚当成为君王,作……神的祭司(注:参见钦定本圣经)。为此,耶稣配得我们的赞美。
i. 我们是君王(注:参见钦定本圣经,和合本作“国民”),所以我们是神皇室的成员——这是特权、身份和权柄。我们是祭司,所以我们是神的特别仆人。在人面前,我们是神的代表;在神面前,我们是人的代表。我们可以向神献祭(来13:15)。我们有特权觐见神,来到神的面前(罗5:1-2)。
ii. 君王……祭司(注:参见钦定本圣经,和合本圣经作“国民……祭司”):在旧约里,君王和祭司这两种职分是禁止合并的。犹大王乌西雅就是一个例子,他企图把这两种职分合并,因此受到了惩罚(代下26:16-23)。在新约之下,我们可以像耶稣一样,因为祂既是君王又是大祭司(路1:31-33;来4:14)。
d. 但愿荣耀、权能归给他,直到永永远远:鉴于耶稣为我们所做的一切,赞美祂是合宜的,是应当的。我们应当将所有的荣耀、权能归给他,直到永永远远。当我们这样赞美的时候,我们并不是把荣耀、权能授予耶稣。我们只是承认祂拥有这些,我们是在为此荣耀祂。
i. 承认耶稣的荣耀,就是要为祂挺身而出。“你们中有一些人很像护壁板后面的老鼠。你在耶和华的殿里,但你并不被认为是家庭中的一员:有时你会在自己的藏身之处发出轻微的吱吱声;有时你会像老鼠一样在晚上出来,捡一两块面包屑,而不会被人看见。这对得起你自己吗?这对得起你的主、你的夫子吗?”(司布真,Spurgeon)
ii. 承认耶稣的权能,就是让祂真正统管我们。“再说一次,如果我们真心说:‘愿荣耀、权能归给祂’,那我们就必须把自身的统治权交给祂,让祂来管理我们。每个人都是一个三国小帝国——身体、魂和灵——而这三国应该成为一个联合王国。要让基督成为这三国的王。不要让这三国中的任何一个分支自立为王,自行其是;而要把它们都归入那一位大君王的统治之下。”(司布真,Spurgeon)
e. 阿们:在古希腊语中,这是一个借用自希伯来语《旧约圣经》的词语,意思是“是的”。这不是一个愿望,希望事情如此;而是一个肯定,即靠着神,事情必将如此。耶稣是配受赞美的。
i. 耶稣为你做了这么多,做了这一切。有许多事情值得你赞美祂——那就尽情地赞美祂吧!“当你在地上的生命结束时,你不希望能身处天堂吗?你必死的时候总会来到的,那时难道你不愿意有一个好的希望,能进入那完全人的幸福里吗?我相信你会愿意的,但如果你最后被算入高天蒙救赎的队伍里,你就必须趁着还在地上时学会他们的歌。如果你没有在下面练习和排练过他们的乐曲,你就不得进入天上的唱诗班。”(司布真,Spurgeon)
ii. “希腊语单词‘amen’(阿们)音译自一个希伯来语词语,发音类似,意思是‘真实的’或‘诚心实意的’,因此‘amen’(阿们)的意思是‘真真实实’或‘诚心所愿’。”(华富德,Walvoord)
3.(7)公开描述耶稣再来。
看哪!他驾云降临,众目要看见他,连刺他的人也要看见他,地上的万族都要因他哀哭。这话是真实的。阿们!
a. 看哪!他……降临:这是一个命令,要人们去看——去查看。约翰从赞美耶稣转向描述祂的复临。他希望我们看见耶稣复临。耶稣说过,我们应当警醒等候祂的再来(太24:42)。这是一件需要时刻铭记,用心去看的事情。
i. 这不是关于耶稣再来的超自然异象。稍后会谈到那种超自然的异象。这一描述是以约翰对神话语的理解为基础的,就是他怎样理解《旧约圣经》中有关弥赛亚再来的应许,以及耶稣亲自讲过的关于祂再来的话。举例来说,约翰知道耶稣要来(注:新国际版圣经翻译成“他驾云而来”,和合本圣经作“他驾云降临”),因为耶稣说过他要再来。耶稣这样说道,“我……必再来接你们到我那里去”(约14:3)。
ii. “基督升入天堂不是为了留在那里。祂是为了教会的益处而去;而且为了祂的教会的益处,祂必要再来。”(塞斯,Seiss)
b. 他驾云降临:当耶稣再来的时候,将有云彩围绕祂。从字面上讲,这将要真的发生,因为在耶稣离开这个世界的时候,祂被一朵云彩接去,升入天上,而神许诺说祂将要以同样的方式再来(徒1:9-11)。这也是真实的比喻,因为经文以比喻的方式,称呼许多信徒为云彩(来12:1)。云通常与神的同在和荣耀,联系在一起(出13:21-22;出16:10;出19:9;出24:15-18),与此有关的是,《旧约圣经》中称为“舍金纳”(Shekinah)的荣耀云彩。
i. 明白这与神荣耀之间的联系,是合宜的,也是奇妙的——许多信徒被称为“云彩”。神的子民就是祂的荣耀。他们是祂的“云彩”,祂的舍金纳荣耀(Shekinah)。
ii. 约翰不需要特别的异象,就能确知他驾云降临。约翰之所以知道这点,是通过《旧约圣经》(但7:13-14),以及耶稣亲自所讲的话:我告诉你们:后来你们要看见人子坐在那权能者的右边,驾着天上的云降临(太26:64)。
c. 众目要看见他:耶稣再来的时候,祂不会秘密地来临。每个人都将知道。耶稣第一降世的时候,从某些程度上讲,鲜少有人知道。当祂在地上服事的时候,从头至尾,祂从未上过罗马的头版新闻。然而,当耶稣再来的时候,众目要看见他。全世界都会知道。
i. 约翰不需要特别的异象,就能知道众目要看见他。约翰听见耶稣亲口说过,“若有人对你们说,‘看哪,基督在旷野里’,你们不要出去;或说,‘看哪,基督在内屋中’,你们不要信。闪电从东边发出,直照到西边;人子降临,也要这样。”(24:26-27)
d. 连刺他的人也要看见他:当耶稣降再来时,对犹太人来说,这将是具有特别意义的显现。当然,刺他的人不仅是犹太人。不过,我们知道约翰心里所想的是,耶稣对祂自己百姓的显现,因为这句话暗指《撒迦利亚书》第12章10节。
i. 当耶稣向祂自己的百姓——犹太人,显明自己的时候,祂不会在怒中显现。那时,犹太民族将要归向耶稣,信靠祂,相信祂是他们的弥赛亚(太23:39;罗11:25-26)。当他们看见耶稣,还有祂那被刺穿的双手双脚时,就会痛苦地想起他们以前怎样拒绝祂。这要应验《撒迦利亚书》第12章10节中描述的情景:我必将那施恩叫人恳求的灵,浇灌大卫家和耶路撒冷的居民。他们必仰望我,就是他们所扎的;必为我悲哀,如丧独生子,又为我愁苦,如丧长子。
ii. 约翰不需要特别的异象,就能知道连刺他的人也要看见他。他可以在《撒迦利亚书》第12章10节里读到这些。
e. 地上的万族都要因他哀哭:当耶稣再来的时候,犹太人会为他们从前拒绝耶稣而哀哭,然而要哀哭的不仅是犹太人。因为地上的万族中将有许多人得救(启7:9),人人都会参与这场哀哭。我们都要看着祂的钉痕,哭着说“我们曾这样对待祂”。
i. 约翰不需要特别的启示,就能知道地上的万族都要因他哀哭。他只需要记住《马太福音》第24章30节里耶稣所说的话就行:那时,人子的兆头要显在天上,地上的万族都要哀哭。他们要看见人子有能力,有大荣耀,驾着天上的云降临。
4.(8)耶稣的自我介绍。
主神说:“我是阿拉法,我是俄梅戛(注:“阿拉法”、“俄梅戛”乃希腊字母首末二字),是昔在、今在、以后永在的全能者。”
a. 我是阿拉法,我是俄梅戛:在许多圣经译本和“红字”版本中,这些词语是红色的。这表明圣经译者认为这些是耶稣所说的话。约翰的介绍完了,现在是耶稣的自我介绍。毕竟,这是祂的启示(耶稣基督的启示,《启示录》第1章1节),所以由祂来介绍它,并没有什么奇怪的。
i. 有的人想知道,在这里说话的是父神,还是神子。我们猜测这是神子,耶稣基督,我们相信这一点,是有许多理由的。首先,既然这是耶稣的启示,由祂来介绍这卷书看起来十分合适。第二,“阿拉法”和“俄梅戛”,以及“首先的”和“末后的”(注:参见钦定本圣经,和合本圣经未翻译这一截),这些称号是耶稣用来称呼自己的(启22:13)。第三,关于“昔在、今在、以后永在的全能者”,虽然在《启示录》1章4节中用这个称号来指父神,但这个称号对神子来说也是正确的,而且在《启示录》11章17节和16章5节中,似乎直接用这个称号来指耶稣。
b. 阿拉法……俄梅戛(注:钦定本圣经翻译成“我是阿拉法,我是俄梅戛,我是首先的,我是末后的”,和合本圣经未翻译后一截):这些用来指耶稣的称号,其背后的意思是,祂在万有之先,而且会一直在万有之上。阿拉法是古希腊语字母表中的第一个字母,而俄梅戛则是最后一个字母。耶稣所说的是,“我是字母A,我是字母Z,我是首先的,我是末后的”(注:参见钦定本圣经)。
i. 如果耶稣既是首先的又是末后的,那么祂也有权掌管这两者之间的一切。这意味着耶稣对历史有一个计划,祂引领人类的历史进程和事件,朝着祂所设计的方向前进,直至成就祂的计划。我们的生命不会被交给盲目的命运,交给无意义的偶然,或是没有解决之道的无尽循环。正相反,耶稣基督祂是 “阿拉法”和“俄梅戛”,祂是“首先的”和“末后的”(注:参见钦定本圣经),祂指引着人类的所有历史进程,甚至是我们的个人生命。
c. 是昔在、今在、以后永在的(注:钦定本圣经翻译成“是今在、昔在、以后永在的全能者”):正如《启示录》第1章4节的注释所示,这句话传递了雅巍这个伟大名字背后的含义,雅巍就是《旧约圣经》中三位一体神的名字。它反映了神永恒的本性和祂不变的存在。和父神一样,耶稣拥有这种永恒的本性。《弥迦书》第5章2节以预言的方式表达了这一点:他的根源从亘古、从太初就有。《希伯来书》第13章8节是这样表达的:耶稣基督,昨日、今日、一直到永远是一样的。
d. 全能者:“全能者”这个词语译自古希腊语单词“pantokrater”,其字面意思是“手中掌管万有的那一位”。它指的是耶稣对万事万物拥有至高无上的统治权——祂掌管过去、现在和未来。
i. 在《新约圣经》中,“全能者”这个词语出现了十次,而其中九次都是出现在《启示录》中。这卷书突出强调了神的至高主权,使人认识到神掌管万有。
C.约翰受命写下这一切。
1.(9)约翰在海岛上。
我约翰就是你们的弟兄,和你们在耶稣的患难、国度、忍耐里一同有分,为神的道,并为给耶稣作的见证,曾在那名叫拔摩的海岛上。
a. 我约翰……曾在那名叫拔摩的海岛上:拔摩岛就像是罗马帝国的一个恶魔岛监狱。拔摩岛曾被用作监狱岛,作为一个没有栅栏的监狱。这座海岛盛产大理石,大部分囚犯都是大理石采石场的强迫劳工。拔摩岛是一个岩石嶙峋的荒凉岛屿,长约10英里(约16公里),宽约6英里(约9.66公里)。
i. “当时,约翰被放逐在一个孤独荒凉的岛上。但是,无论是汪洋大海、雪山高峰,还是漫长岁月,都无法割断基督徒彼此之间的纽带,也无法割断基督徒与他们的主基督之间的联结纽带。不到一年前,我经过了那个海岛。它只是一堆光秃秃的岩石,颜色灰暗,形状单调。它位于公海上,靠近小亚细亚西部海岸。岛上既没有树木,也没有河流,除了岩石、礁石间的一些犄角旮旯,也没有任何适合耕种的土地。那里仍然有一个昏暗的洞穴,据说年迈的使徒曾经住在里面,据说他就在这个洞穴里领受了这个异象。一个小教会建筑在它上面,教会里悬挂着修士们点燃的长明灯。”(塞斯,Seiss)
ii. 巴恩斯(Barnes)这样形容拔摩岛,“孤寂、荒凉、不毛之地、荒无人烟,很少有人光顾,它具备了刑罚之地所需要的一切必要条件;将使徒放逐到那地,迫害者就可以达成所愿,在不置使徒于死地的情况下,从而封了使徒的口。”然而,这种流放并没有让使徒约翰闭口不言。
b. 为神的道,并为给耶稣作的见证:绝大多数圣经学者都认为,约翰之所以会在拔摩岛上,是因为他受到罗马人逼迫,遭到逮捕和囚禁。情况有可能如此,特别因为约翰曾经说过自己是“你们的弟兄,和你们在耶稣的患难、国度、忍耐里一同有分”。然而,还有可能约翰作为宣教士,来到拔摩岛上,要向那里的囚徒传福音。
i. 古代基督教历史学家尤西比乌斯(Eusebius)指出,在罗马皇帝多米提安(Domitian)统治时期,约翰被囚禁在拔摩岛上。(《教会历史》(Church History),卷III.18,20——摘自《尼西亚和后尼西亚时代教会教父》(Nicean and Post Nicean Fathers)系列2,第1卷,第148-149页)
ii. “根据维多利纳斯(Victorinus)的说法,约翰虽然年事已高,仍被强制在拔摩岛上的矿场里劳动。早期资料还表明,大约在公元96年,在多米提安(Domitian)死后,皇帝涅尔瓦(Nerva)掌权,之后约翰才被允许返回以弗所。”(华富德,Walvoord)
2.(10-11)约翰领受命令,写下这一切。
当主日,我被圣灵感动,听见在我后面有大声音如吹号,说:“你所看见的,当写在书上,达与以弗所、士每拿、别迦摩、推雅推喇、撒狄、非拉铁非、老底嘉那七个教会。”
a.当主日,我被圣灵感动(注:钦定本圣经翻译成“当主日,我在圣灵里”):“在圣灵里”的意思,似乎不仅是指约翰“顺着圣灵而行”,与“顺着肉体而行”正相反,正如保罗在《加拉太书》5章16节中所讲的那样。看起来,这句话在这里意义更深,不仅是约翰顺着圣灵而行,而是他领受了从圣灵而来的独特启示。对约翰来说,这是一次独特的属灵经历,有些人可能会称之为“魂游象外”——当然,与现今那种与巫术和通灵术联系在一起的经历无关。
i. 华富德(Walvoord)对“在圣灵里”(注:参见钦定本圣经,和合本圣经作“被圣灵感动”)的定义如下:“进入一种超乎常理的状态,在这种状态下,神可以超自然地启示这卷书中的内容。”
ii. 《启示录》中有四处经文提到约翰被圣灵感动。第一次,是在拔摩岛上(启1:10),接着是在天堂里(启4:2),然后是在旷野里(启17:3),最后是在神的山上(启21:10)。
b. 当主日:“主日”是什么日子?在罗马帝国的异教徒中,每个月的第一天被称为“皇帝日”,以罗马皇帝表示敬意。也许通过将一周的第一日尊为主日,基督徒以此来宣示他们对耶稣的忠诚。
i. 这与《旧约圣经》中“主的日子”(注:又译“耶和华的日子”),不是同一个术语,意思也不相同。《启示录》这卷书将会涉及到“主的日子”这个概念,不过,此处不是这个意思。
c. 听见在我后面有大声音:约翰听见的大声音清晰而响亮,好像吹号的声音。这大声音属于“阿拉法”和“俄梅戛”,属于“首先的”和“末后的”(注:参见钦定本圣经,和合本圣经未翻译这一截),祂是万有的开始,祂是万有的终结。既然在《启示录》第1章8节中耶稣用了这些称号来介绍祂自己,由此我们知道这大声音是耶稣发出的。
i. 关于“如吹号”,克拉克(Clarke)是这样解释的:“这是为了唤起每一个游移不定的思想,使他的注意力集中,并且使他的整个精神状态严肃起来,庄重认真。”
ii. “首先的”和“末后的”(注:参见钦定本圣经,和合本圣经未翻译这一截)这称号属于耶和华神,就是以色列的神,雅巍(赛41:4;赛44:6;赛48:12)。“阿拉法”和“俄梅戛”,这称号与“阿拉法”和“俄梅戛”意思一样。这是《新约圣经》中耶稣明确宣称自己是神的经文之一。
d. 你所看见的,当写在书上:在这里,神吩咐约翰写下他所看到的。在《启示录》这卷书中,约翰还将十一次领受写下所见的命令。我们有这样的感觉,除非约翰得到命令要写下来,否则他只会将所见所闻藏在自己心中。除非另有命令,否则最好保守秘密,不要将自己所得的异象和启示泄漏出来。
e. 达与……那七个教会(注:钦定本圣经翻译成“达与……那七个亚细亚教会”):约翰领受命令,给位于七座城市里的七个教会写信。这些教会全都位于罗马的亚细亚行省。然而,这个地区并不是只有这几个城市才有教会。例如,在歌罗西城有一座教会(使徒保罗写了一封信,就是歌罗西书给这个教会),不过歌罗西城没有包括在这七个教会的名单中。为什么特别选择了这七个教会?
i. 有人认为这是因为它们的位置,大致呈圆形排列。其他人认为这是因为这些城市是罗马亚洲行省的邮政区。许多人相信之所以选中七个教会,是因为在圣经中,数字七常常代表完整,而这些信——以及整卷《启示录》——都是写给全教会的,而不仅仅是这七个教会。塞斯(Seiss)写道,“所有时代的教会都包含在七里面”,并且引用了许多现代和古代释经家的话,他们都支持这种观点。
ii. “这是不少知识渊博的作家对这卷书的看法,就是我们的主藉这七个教会,来象征基督的所有教会,直到世界末日;并且通过祂对他们所说的话,来表明历世历代各教会应有的状况,以及他们的责任是什么。”(普尔,Poole)
iii. 有趣的是,使徒保罗也写信给七个教会:罗马、哥林多、加拉太、以弗所、歌罗西、腓立比和帖撒罗尼迦。
D.约翰在异象中看见耶稣。
1.(12-13)耶稣站在金灯台中间。
我转过身来,要看是谁发声与我说话。既转过来,就看见七个金灯台。灯台中间有一位好像人子,身穿长衣,直垂到脚,胸间束着金带。
a. 我转过身来,要看是谁发声:我们只能想象约翰转过身来的时候心里想的是什么。他听到的声音可能和他记忆中耶稣的声音不完全一样(约翰形容这好像是吹号的声音,《启示录》第1章10节)。然而,通过这声音的自我描述(阿拉法和俄梅戛),约翰知道这是耶稣。当耶稣在地上服事的时候,约翰认识了耶稣,在那些岁月里,约翰亲近耶稣,与祂建立了亲密关系。这是自那以后,约翰再次有机会看见耶稣。
b.首先,约翰没有看见耶稣。他看见七个金灯台。这些不是烛台,也不是分枝烛台,而是独立的油灯架。在这些灯台上又有灯。
i. 有七个独立的灯台。这个画面让我们想起,在帐幕和圣殿里的金灯台(出25:31-37)。然而,这是不同的灯台。旧约的灯台是一个灯台,上面有七盏灯。这里在新约里,我们看见七个……灯台。“在犹太人的帐幕里,有金灯台,灯台上有七个灯盏,发光照明……这里,约翰看见七【个灯台】。神只有一个犹太教会,在外邦人中间却有许多教会。”(普尔,Poole)
ii. 光不是从灯台本身发出的。光本来自油灯盏。灯台只是让光照得更广,更容易为人看见。因此,灯台是用来体现教会的一幅合宜的画面。我们本身不产生光,我们只是让光展示出来。
iii. “灯本身并不是光,它只是散播光的工具,它必须先得到油和火才能散播出光;因此,没有一个教会本身就有恩典和荣耀,教会必须从她的元首基督那里领受这一切,否则教会既不能散播光也不能散发生命。”(克拉克,Clarke)
c. 灯台中间有一位好像人子:耶稣站在灯台中间,好像人子,回看《但以理书》第7章13-14节,可以看见这个荣耀的形象。虽然“人子”这个称号听起来像是一个卑微的头衔,但是从《但以理书》的经文来看,它根本不是一个卑微的头衔。
d. 身穿长衣,直垂到脚,胸间束着金带:耶稣的衣着表明祂一个极有尊严和权威的人。只有那些不需要大量劳作的人才会身穿长衣,所以长衣是极有地位和权威的体现。胸间的金带可能暗示大祭司的服装(出29:5)。
i. 《出埃及记》39章1-5节指出,在以色列大祭司胸间所束的带子上有金线。耶稣胸间的带子不止几根金线,而是整根金带!耶稣永恒的、天上的祭司职分,远超地上,何等伟大!
ii. 旧约祭司的职责之一,就是要照管帐幕中的金灯台。他们要每天添加灯油,清除灰烬,修剪灯芯。他们必须仔细地检查和照看这些灯盏,这样它们才能在神面前持续地燃烧。这里是耶稣,我们的大祭司,站在七个灯台中间,仔细检查和照顾这些灯盏,让它们在神面前一直明亮地燃烧。
2.(14-16)约翰描述耶稣。
他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眼目如同火焰,脚好像在炉中锻炼光明的铜,声音如同众水的声音。他右手拿着七星,从他口中出来一把两刃的利剑,面貌如同烈日放光。
a. 他的头与发皆白:白发代表老年,因此在那种文化中,白发所代表的意思与伟大的智慧和永恒联系在一起。“如雪”一样白这个短语强调了纯洁的意思(赛1:18)。
i. 洁白的头与发,也将耶稣与《但以理书》第7章9节中的亘古常在者联系在一起。“‘亘古常在者’这个术语属于父神,但它也与基督相一致,祂在神性方面,与父神是平等的。”(普尔,Poole)
ii. “当我们看见这样的画面,就是祂的头与发皆白,像雪一样洁白时,我们就会明白祂的统治时间有多么久远、古老。”(司布真,Spurgeon)
iii. “这不仅是古老的标志,也是祂荣耀的证据;因为祂的头部和头发散发的白色光辉,无疑就是发散的光芒和荣光,这荣耀所发的光辉围绕祂的头,向四面八方射出。”(克拉克,Clarke)
b. 眼目如同火焰:在圣经中,火常与审判联系在一起(太5:2;彼后3:7)。耶稣的眼目如同火焰,洞察一切,有敏锐的判断力。
c. 脚好像……光明的铜:既然火与审判有关,“脚好像在炉中锻炼光明的铜”,就是指指经过审判的火,被熬炼炼净,成为纯净。耶稣曾经经历了“炼净的火”。
i. 黄铜是一种与审判和牺牲联系在一起的金属。以色列的祭坛是用铜做的(出27:1-6),被称为“铜祭坛”
ii. 黄铜也是一种坚固的金属,在古代世界里,被人们认为是最坚固的金属。因此,“脚好像……光明的铜”,是“一种标志,彰显祂的稳定和持久,黄铜被认为是所有金属物质或化合物中最经久耐用的。”(克拉克,Clarke)
d. 声音如同众水的声音:这意味着耶稣的声音大有能力,威严雄壮如同瀑布发出的震耳雷鸣。
e. 他右手拿着七星:七星指的是七个教会的领袖或代表,就是《启示录》第1章11节(启1:20)中提到的。七星牢牢地握在耶稣的手中,绝不会有闪失。既然“七”是表示完满的数字,我们就可以说“祂已经把整个教会都握在祂的手中。”
f. 从他口中出来一把两刃的利剑:这是一把沉重的利剑(古希腊词语rhomphaia),用来杀灭和毁灭。有的时候,《新约圣经》谈到的是一种小一些的、更具战术性的剑,就是古希腊语中的“machaira”一词。《希伯来书》第4章12节用这个术语,表示这种更小、更精密的剑。
i. “从他口中出来”的意思,并不是说耶稣口中叼着一把利剑。这里的意思是,这把利剑是祂的话语。祂的武器,也是我们的武器,就是神的道(弗6:17)。
ii. 巴恩斯(Barnes)指出,约翰不一定看到一把利剑从耶稣口中出来。“约翰听见祂所说的话,他感觉到祂的话语具有穿透的能力,仿佛一把利剑从祂嘴里出来。”
iii. 这是一把两刃的利剑:“要使用这种武器,就免不了会割伤自己,因为它没有刀背,两边都是利刃。基督的话语,不论怎样,都是明锐锋利的。”(司布真,Spurgeon)
g. 面貌如同烈日放光:耶稣的荣耀是如此伟大,如此耀眼,以至于人们甚至不能直视祂。耶稣在变像的时候,也拥有同样的荣耀,那时祂的脸面明亮如日头(太17:2)。
i. “祂的面容就像最明亮的夏日里,如同圆盘一样的烈日,郎朗烈日,天空万里无云,没有一丝云彩减弱祂的光辉。”(克拉克,Clarke)
ii. “你看见在基督的右手里有什么?七星;然而当你看见祂的荣面时,相比之下七星显得多么微不足道!它们是星星,有七颗星星;然而,正当烈日中天、骄阳似火,耀眼阳光照耀四方的时候,谁还能看见七颗星星,或者说,就此而言,七万颗星星呢?当主亲自出现与会众同在时,这是何等的甜美,以致于牧者,无论他是谁,都被完全忘记!亲爱的朋友,我恳求你,当你去一个敬拜的地方,总要努力看见神的荣面,而不是看见祂手中的星星;看着太阳,你就忘了星星。”(司布真,Spurgeon)
iii. 这个异象中的一切都体现了力量、威严、权柄和公义。这个异象中的耶稣与当今许多软弱阴柔的耶稣画像截然不同,令人印象深刻。不过,约翰所见的耶稣,是真实的耶稣,就是今日住在天堂,统治天堂的耶稣。
iv. 我们应该考虑这样一个事实:这是圣经中唯一一处描述耶稣身体的经文。唯一与此接近的描述,在《以赛亚书》第53章2节中:他无佳形美容,我们看见他的时候,也无美貌使我们羡慕他。
v. 在我们所做的耶稣的现代画像中,我们喜欢从祂过去的样子来认识祂,把祂过去的样子当作祂的形象,而不是从耶稣今日的样子来认识祂。我们更喜欢按照肉体来看待耶稣,认识耶稣。然而,保罗指出,“我们从今以后,不凭着外貌(注:原文作“肉体”,本节同)认人了。虽然凭着外貌认过基督,如今却不再这样认他了”(林后5:16)。
3.(17-18)约翰的反应和耶稣的保证。
我一看见,就仆倒在他脚前,像死了一样。他用右手按着我说:“不要惧怕!我是首先的,我是末后的,又是那存活的;我曾死过,现在又活了,直活到永永远远,并且拿着死亡和阴间的钥匙。
a. 我一看见,就仆倒在他脚前,像死了一样:这个可畏的异象,令约翰极受震撼,尽管约翰身为使徒,当耶稣还在地上服事时,他已经认识了耶稣,此时他仍然感到难以承受。即使约翰与耶稣在这个世界上度过了三年时光,也没有真正准备好看见天堂荣耀里的耶稣。这一刻,约翰明白了,当耶稣还在世上生活时,能够收敛祂的荣耀和权柄而不显露出来,这是多么大的神迹。
i. “何等蒙福的位置!死亡让你警醒了吗?除非死在祂的脚前,只有到了这时,我们才能真正被生命的大能所充满。”(司布真,Spurgeon)
ii. “如果我们躺在耶稣的脚前,什么困扰、什么不适都不重要了。最好死在那里,而不是活在别的地方。”(司布真,Spurgeon)
b. 他用右手按着我:首先,耶稣带着怜悯触摸约翰,安慰他。也许耶稣的触摸,比耶稣的外貌,更让人感到熟悉。然后,耶稣吩咐约翰:“不要惧怕。”约翰无需惧怕,因为他在耶稣面前,而耶稣用三个称号,清楚地向约翰表明自己的身份。
i. 耶稣是首先的,祂是末后的,是永世无穷的神,祂永远是过去的主,是未来的主,直到永永远远。
ii. 耶稣是那曾死过,现在又活了,直活到永永远远的。祂拥有复活的资格,而且要永远活着,直到万代。耶稣已经战胜了罪恶与死亡,这个胜利是永久性的胜利。祂从死里复活,不是为了再死一次生。
iii. 耶稣是手握死亡和阴间的钥匙的那一位。有人想当然地认为,不论怎样,魔鬼是“地狱之主”。有人想当然地认为,魔鬼拥有权柄或能力决定人的生死。显然,他们都错了,因为惟有耶稣掌握着死亡和阴间的钥匙。我们可以深信,耶稣从不会把钥匙借给魔鬼。
4.(19-20)再次吩咐要写下这一切及其解释。
所以你要把所看见的和现在的事,并将来必成的事都写出来。论到你所看见、在我右手中的七星和七个金灯台的奥秘,那七星就是七个教会的使者,七灯台就是七个教会。
a. 要把……的事都写出来:通过这第二个吩咐约翰写下所见的命令,我们可以看出《启示录》的结构,有助于我们明白这卷书。神命令约翰写下关于过去、现在和未来(从约翰的角度来看)的事情。
i. 你……所看见的……事:这意味着耶稣希望约翰写下他刚刚所看见的……事,就是他在异象中看见荣耀的、属天的耶稣。
ii. 现在的事:这意味着耶稣希望约翰写下当前的事,即约翰当时的事,就是关于亚细亚的七个教会的事。
iii. 将来必成的事:这意味着耶稣希望约翰写下在七个教会的事情之后将要发生的事,也就是末世将要发生的事情。
b.《启示录》是按这三部分结构编排的。
● 你……所看见的……事:《启示录》第1章。
● 现在的事:《启示录》第2和第3章。
● 将来必成的事:《启示录》第4至第22章。
c. 那七星就是七个教会的使者,七灯台就是七个教会(注:钦定本圣经翻译成“那七星就是七个教会的天使”):耶稣解释祂自己的形象。祂手中七星的代表七个教会的使者。七灯台就是七个教会自身的代表。
i. 我们注意到每个教会都有自己的使者,这些使者都掌管在耶稣的手中。有些人认为这些“使者”是这七个教会的牧者。这个想法是基于翻译成“使者”的古希腊词语(aggelos)的字面意思。这个词语的字面意思是“信使”,当然牧者就是教会的“信使”。另一些人认为“使者”可能是每个教会群体的“守护天使”。有些人认为“使者”根本不是真实的存在,他们只是代表了每个教会的主要风气。这些解释各有优缺点,但我们知道,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些“使者”是各个教会群体的代表。
ii. 亚当·克拉克(Adam Clarke)相信每个教会的使者就是其牧者。“这里,教会的使者准确地与会堂管理者的职位相应,在犹太人当中称为……教会的使者,他的工作是在会堂里读经、祈祷,以及教导圣经。”(克拉克,Clarke)
iii. 更重要的是注意使者所处的位置在哪里:耶稣的右手中。这是一处充满力量的地方,一个安全的地方。就连接下来的经文里将要描述的问题教会都在耶稣的右手中。
d.这是一个壮观的异象,许多人希望他们能像约翰一样看见特别壮观的异象;但是我们可以认识同一个耶稣,就是约翰所看见的耶稣。我们可以认识祂的纯洁,祂永恒的智慧,祂的洞察与判断,祂的胜利,祂的权柄与威严。祂本性的每一个方面都是我们应当通过与祂建立亲密关系,来切身认识、了解的。
i. 每想到约翰所见的辉煌异象,我们就应该记住当时约翰身处何处:他被囚禁拔摩岛上。经受苦难和试炼的时候,往往正是我们最能认识耶稣,最亲近祂的时候。约翰和司提反都是如此(徒7:54-60),他们为了耶稣的缘故,而经受逼迫患难,正是在苦难中,他们最清楚、最荣耀地看见耶稣。“恶人的愤怒只会使圣徒更靠近神上好的恩典。”(塞斯,Seiss)
(c) 2021 The Enduring Word Bible Commentary by David Guzik – [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