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埃及记》第23章-指导审判官的其他律例
A. 促进公正的律例。
1. (1-3)尊重律法的命令,而不是贪图便利或附和多数。
不可随伙布散谣言,不可与恶人连手妄作见证。不可随众行恶,不可在争讼的事上随众偏行,作见证屈枉正直;也不可在争讼的事上偏护穷人。
a. 不可布散谣言(注:新钦定本圣经翻译成“不可传播谣言”):这条诫命与下一条诫命有关,因为无论古今,散布谣言从根本上来说就是与恶人连手,也是随众行恶。
i. 要想遵守这条诫命,唯一的方法就是止息谣言。什么也不做,袖手旁观、保持中立就是允许谣言进行传播(注:参见新钦定本圣经;和合本圣经作“随伙布散”)。“谣言和诽语的编造者和接受者可以说都是罪犯。这个词似乎指的是两者之一,我们的【圣经】译者恰如其分地保留了这两种意思。”(克拉克,Clarke)
ii. 既然问题是谣言,那么应要求传播这个流言的人提供证据,而且是由两至三个见证人提供《圣经》里所要求的证据(申19:15)。
iii. 妄作见证(注:钦定本圣经翻译成“作假见证”):“最好翻译成‘在暴力指控中作证’,目的是要让判决对被告而言会带来灾难性后果。”(科尔,Cole)
b. 不可随众行恶:自从亚当跟随夏娃犯罪以来,人的本性一直是喜欢随众行恶。
i. 随众偏行……屈枉正直,见风使舵,随俗沉浮,跟着我们的伙伴和流行观念去做是容易的,也是危险的。如果随众去做的是散布谣言或歪曲正义(注:钦定本圣经翻译成“歪曲正义”,和合本圣经作“屈枉正直”),那就是在犯罪。
ii. 为什么我们要谨慎选择我们交往的对象、我们附和的群众(注:新钦定本圣经翻译成“不可随从群众作恶”,和合本圣经作“不可随众行恶”)?因为滥交是败坏善行(林前15:33)。
iii. “一切权利运动的历史首先是孤独灵魂的历史,这些孤独的灵魂听到神真实的声音,独自站立,或者站在少数人一边。”(摩根,Morgan)
c. 也不可在争讼的事上偏护穷人:不可偏袒穷人;穷人不应该仅仅因为贫穷就受到偏袒,富人也不应该因为富有就受到偏袒。裁决争端的标准应该是案件事实和司法原则,而不是涉案人员的地位高低或对受害人的身份认知。
2.(4-9)促进公民良善与公义行为的律例。
若遇见你仇敌的牛或驴失迷了路,总要牵回来交给他。若看见恨你人的驴压卧在重驮之下,不可走开,务要和驴主一同抬开重驮。不可在穷人争讼的事上屈枉正直。当远离虚假的事。不可杀无辜和有义的人,因我必不以恶人为义。不可受贿赂,因为贿赂能叫明眼人变瞎了,又能颠倒义人的话。不可欺压寄居的,因为你们在埃及地作过寄居的,知道寄居的心。
a. 若遇见你仇敌的牛或驴失迷了路,总要牵回来交给他:要求以色列人善待你仇敌的诫命十分重要。它说明神要求以色列以恩慈良善待人。这条诫命要求的不仅是要以恩慈良善对待那些他们喜欢的人、所爱的人,而是所有人。一个人也许不需要命令就能为朋友做这些事,但这样对待仇敌和恨你的人(注:参见新钦定本圣经,新钦定本圣经翻译成“恨你的人”,和合本圣经作“恨你人”)却是必要的。
i. 原则十分清楚:你对待某些人的行为是否正确并不取决于你对他们的看法感受。公义的原则是必须遵守的,是高于我们的感受的。
ii. “在这种背景下,‘仇敌’可能意味着‘法律上的对手’。公义要求我们像对待其他邻舍一样对待他。”(科尔,Cole)
b. 不可在穷人争讼的事上屈枉正直:神知道穷人在行政司法上总是容易被人忽视。并不能因为一个人贫穷就认定他必然在法律纠纷中处于无辜的一方;但这绝不能妨碍穷人的案件得到公正的审理、公义的判决。
c. 当远离虚假的事。不可杀无辜和有义的人:在神的律法下,尊崇真相、倡导事实是极其重要的基本要素。神知道人与人之间有多少邪恶和不公不义通过谎言摇身一变成了正当合理的事。因此神强调,以色列在日常生活和法律实践中要说真话。
i. 不可杀无辜和有义的人,这条诫命不仅是指需要保护在母腹中尚未出生的生命,还包括一些需要处死罪人和恶人才能伸张公义的案例。
d. 不可受贿赂,因为贿赂能叫明眼人变瞎了,又能颠倒义人的话:在促进公义方面,神还下令禁止收受贿赂。具体来说,神下令不可收受贿赂;一个巴掌拍不响,没有受贿者,行贿者就无能为力、计无所出。
e. 你仇敌的牛……恨你人的……不可欺压寄居的:神命令以色列要以良善和公平对待那些天生很难友好相待的人。后来,有一些拉比教导说,仇恨敌人是一种义务,或者至少是允许的。这里,要以公平与良善待人是神的命令,甚至是对待那些恨你的人(注:参见新钦定本圣经;和合本圣经翻译成“恨你人”)——在好撒玛利亚人的比喻中,耶稣更是清楚阐明了这一点(路10:30-37)。
i. 因为你们……知道寄居的心:“这并不是通常用来表示‘心’的希伯来词语,而是‘nepes’一词,这个词语也可以翻译成‘生命’或‘自我’。这里,看起来它的意思更多是‘心愿与渴望’。”(科尔,Cole)
ii. 耶稣将这些律例简明扼要地总结为促进以色列社群里的良善行为与公平公正:你要……爱邻舍如同自己(路10:27)。
B. 有关礼仪奉献的律例。
1.(10-13)安息的原则。
六年你要耕种田地,收藏土产,只是第七年要叫地歇息,不耕不种,使你民中的穷人有吃的。他们所剩下的,野兽可以吃。你的葡萄园和橄榄园,也要照样办理。六日你要做工,第七日要安息,使牛、驴可以歇息,并使你婢女的儿子和寄居的都可以舒畅。凡我对你们说的话,你们要谨守。别神的名你不可提,也不可从你口中传说。
a. 六年你要耕种田地:安息日的原则适用于更多方面,而不仅是一周的工作安排。还当有安息年,每七年里,要拿一年让土地歇息,不耕不种。
i. “有关安息年的律例。这在世界上是独一无二的,而且只与以色列有关。”(托马斯,Thomas)
b. 第七年要叫地歇息,不耕不种(注:新钦定本圣经翻译成“第七年要叫地歇息,休耕”):根据传统,一些以色列人在任何时候都只耕种他们土地的七分之六,并实行轮作法。
i. 使你民中的穷人有吃的:神设立安息年的一个原因是让穷苦人可以有食物吃。因为他们获准可以收取和加工休耕(注:参见新钦定本圣经,和合本作“不耕不种”)土地上自生自长的作物。这种方式可以帮到穷人:既要求土地所有者控制自己,不去追求最大利润,也要求穷人努力工作,自力更生。
ii. 以色列未能遵守律例给予这片土地安息年,这决定了被掳巴比伦发生以及被掳期限(利26:32-35;代下36:21)。
c. 第七日要安息,使牛、驴可以歇息:安息日休息的原则是为所有人而设的,甚至包括动物。同样的模式,成就在耶稣里的安息日的安息是为所有人而设的(来4:9),甚至是为所有受造之物而设的(罗8:21)。
d. 别神的名你不可提:安息日是献给耶和华神的,而不是给任何外邦的神或假神的。
2.(14-17)三个国家节日。
一年三次,你要向我守节。你要守除酵节,照我所吩咐你的,在亚笔月内所定的日期,吃无酵饼七天。谁也不可空手朝见我,因为你是这月出了埃及。又要守收割节,所收的是你田间所种、劳碌得来初熟之物。并在年底收藏,要守收藏节。一切的男丁要一年三次朝见主耶和华。
a. 一年三次,你要向我守节:神命令所有以色列男子必须一年聚集守节三次,庆祝最重要的节期。这些节期包括无酵节(与逾越节有关)、初熟节和收藏节(五旬节)。
i. “老人、病人、男性智障者和十三岁以下的男童除外;因为这是犹太医生对这条诫命的理解。”(克拉克,Clarke)
b. 除酵节……收割节……收藏节:关于这些节期,在后面的《利未记》中将给出守节的具体细节。
3.(18-19)关于献祭与献上初熟之物的律例。
不可将我祭牲的血和有酵的饼一同献上,也不可将我节上祭牲的脂油留到早晨。地里首先初熟之物要送到耶和华你神的殿。不可用山羊羔母的奶煮山羊羔。
a. 不可将我祭牲的血和有酵的饼一同献上:酵是罪和腐败的象征,因此绝不可将祭牲的血与有酵的饼一同献上。
i. “这意味着当家中存有酵时,这个以色列人不可宰杀逾越节的羊羔。”(凯泽,Kaiser)
b. 也不可将我节上祭牲的脂油留到早晨:如果救赎应当被视作是一项全然完成的工作,就必须将祭物完整地献给耶和华神——一切都必须献给神,不可留为后用。这特别包括祭牲身上最好的部分——祭牲的脂油。
c. 地里首先初熟之物要送到耶和华你神的殿:当以色列人来到迦南地时,他们有一个特殊的责任,就是除了定期献上初熟之物以外,还要将在这片土地上首先收获的初熟之物献给神(出23:16)。将首先的和最好的献给神,尊荣祂是厚赐万物给我们的美善的供应者。
d. 不可用山羊羔母的奶煮山羊羔:这条听起来颇为奇怪的诫命,实际上是一条禁止效仿常见的异教生育仪式的命令。
i. “迦南人的文献显示这是一个魔法咒语,所以这条规定更在意的是仪式上的,而不是人道方面。”(科尔,Cole)
ii. “这是古代外邦人的一种习俗,当他们把所有的作物都收割完后,会把一只小山羊放在它母亲的奶里煮;然后以一种魔法的方式四处走动,用这种汤汁洒满他们所有的树木、田地、花园和果园;认为通过这种方式可以使他们增长多产,让他们在来年获得更丰富的收获。”(克拉克引用卡德沃思的话,Cudworth cited in Clarke)
iii. 然而,由于怪异的犹太教拉比释经,今天严守教规的犹太人以这个命令为由,拒绝吃已获得犹太洁食认证的芝士汉堡包。如今,严守教规的犹太人不会在一顿饭里同时吃牛奶和肉(甚至不会在同一个锅里用同样的厨具来煮牛奶和肉,也不会用同一个盘子来盛装)。因为拉比坚持认为制作奶酪所用的牛奶来自母牛,母牛所生小牛的肉可能正好是汉堡里所夹的肉,而奶酪和肉会在一个人的胃里“沸腾”,如此就违背了这一条诫命。
iv. 这条律例还谈到要抵制一种做法,就是使母亲与其子女的死产生关联。梅尔(Meyer)认为这条律例旨在“教诲人以柔软和善的心、以感恩的心对待自然次序,以及存续的母子关系。使母亲沦为其孩子之死的帮凶,这有悖自然。”
C. 神的同在与祝福的应许。
1.(20-21)奉神名而来的使者。
看哪!我差遣使者在你前面,在路上保护你,领你到我所预备的地方去。他是奉我名来的,你们要在他面前谨慎,听从他的话,不可惹他(注:“惹”或作“违背”),因为他必不赦免你们的过犯。
a. 我差遣使者在你前面:这位特别的使者要求得到以色列的顺服,而且拥有权柄刑罚这国。最为重要的是,神的名在这位使者身上(因为我的名在他身上;注:参见新钦定本圣经,新钦定本圣经翻译成“因为我的名在他身上”,和合本圣经作“他是奉我名来的”)
i. 我们只知道几个使者的名字,从某种意义上说,米迦-勒(Micha-el)和加百-列(Gabri-el)的名字里都含有神的名字。但是,无论是米迦勒还是加百列,都没有要求得到以色列人的这种顺服,也不会被认为是坐在审判座上要审判以色列的审判者。这是主耶和华的特别使者,是耶稣在《旧约》中的显现,在祂道成肉身降生在伯利恒之前,祂经常直接以主的身份说话。
ii. “使者(20节)不是一个受造的天使,而是神的一种显现,以使者的形式现身的、三位一体的第二位格。”(托马斯,Thomas)“‘我的名在他身上’,似乎赋予‘使者’一词一种超自然的意味,因为神的‘名’等同于祂显现的本性。”(科尔,Cole)
iii. 他是奉我名来的(注:新钦定本圣经翻译成“我的名在他身上”):当然,雅巍的名在耶稣身上(注:参见新钦定本圣经。)。从字面意思上讲,祂的名是“约书亚”(Yah-shua)。当以色列在旷野里跋涉的时候,耶稣全程与他们同在。“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这个带有神的名、具有其名的权柄与声望、威望显赫的使者就是以神子显现的神自己。”(凯泽,Kaiser)
b. 领你到我所预备的地方去:这使者将要走在他们前面,带领他们“到我所预备的地方去”。同样的原则也适用于我们今天跟随耶稣而行的生活。耶稣不仅走在我们前面,在天堂里为我们预备了地方(约14:2-3);我们今天所走的路、所到之地,也是神预备的;我们明天要走的路、要到之地同样是神预备的。
2.(22-26)应许要赐福顺从神的以色列。
你若实在听从他的话,照着我一切所说的去行,我就向你的仇敌作仇敌,向你的敌人作敌人。我的使者要在你前面行,领你到亚摩利人、赫人、比利洗人、迦南人、希未人、耶布斯人那里去,我必将他们剪除。你不可跪拜他们的神,不可事奉他,也不可效法他们的行为,却要把神像尽行拆毁,打碎他们的柱像。你们要事奉耶和华你们的神,他必赐福与你的粮与你的水,也必从你们中间除去疾病。你境内必没有坠胎的、不生产的,我要使你满了你年日的数目。
a. 你若实在听从他的话,照着我一切所说的去行:摩西之约的特点是,祝福几乎全部基于以色列人的表现。如果他们顺服,他们就会蒙福。如果他们悖逆,他们就会受到诅咒。
i. 在新约之下,我们根据不同的原则运作。虽然犯罪有不可避免的后果,必定会因悖逆而受到神出于的爱的管教;但是我们在耶稣里是蒙福的,我们并不是因顺服而赚得祂的祝福(弗1:3)。
b. 我的使者要在你前面行:神没有把以色列人从埃及领出来,然后把他们丢在旷野里不管。祂的计划是带领他们进入祂那富饶美丽的应许之地。虽然迦南诸族是强大的敌手,但祂的使者会带领顺从的以色列进入应许之地。
c. 你不可跪拜他们的神:迦南人极度堕落、道德败坏,这是他们事奉堕落败坏的偶像与假神所导致的自然结果。因此,至关重要的是,以色列不可效仿他们,参与他们的偶像崇拜,也不可允许他们的偶像崇拜继续存在。
i. “关于被赶逐出去的诸族,值得注意的是,这一段经文表明‘他们的神’是他们毁灭的原因。无论是一个人,还是一个民族,其生活中的一切都取决于崇拜的性质。”(摩根,Morgan)
d. 你们要事奉耶和华你们的神,他必赐福与你的粮与你的水:如果他们果真拒绝膜拜迦南人的诸神,继续忠于神,神就应许要赐福与他们,使他们一生蒙福。
3.(27-30)神怎样帮助以色列得地为业。
凡你所到的地方,我要使那里的众民,在你面前惊骇、扰乱,又要使你一切仇敌转背逃跑。我要打发黄蜂飞在你前面,把希未人、迦南人、赫人撵出去。我不在一年之内将他们从你面前撵出去,恐怕地成为荒凉,野地的兽多起来害你。我要渐渐地将他们从你面前撵出去,等到你的人数加多,承受那地为业。
a. 我要使……在你面前惊骇……又要使你一切仇敌转背逃跑(注:新钦定本圣经翻译成“我要在你面前显露我的威严……我要使那里的众民在你面前惊慌失措,又要使你所有的仇敌转身逃跑”):神应许祂要走在以色列前面,通过明显的超自然手段(显露我的威严;注:参见新钦定本圣经)和看似自然的现象(打发黄蜂飞在你前面),帮助他们得到那地。
i. “‘我的威严’(注:参见新钦定本圣经)解释了在以色列面前神用来制服迦南人的方法:迦南人会陷入从神而来的恐慌之中。”(科尔,Cole)在诸如《约书亚记》2章11节这样的经文里,这句话得到应验。
ii. “从《约书亚记》24章12节中,我们发现,实际上亚摩利人的两个国王被这些黄蜂从这片土地上撵了出去,因此以色列人在征服的战斗中无需使用刀剑,也不用弓箭。”(克拉克,Clarke)
iii. “对圣徒来说,祂是使者;而对祂的仇敌来说,祂是黄蜂。”(梅尔,Meyer)
b. 渐渐地:神应许要把以色列的仇敌从迦南地赶出去,但祂不会在一夕之间把他们全都赶出去。以色列人可能希望当他们到来时,面前的这片土地已被清理干净,再没有迦南人;但神知道这样做,对这片土地或以色列人来说都不是最好的结果。
i. 虽然有时我们会遭遇困难与挫折,但这常常是神在我们的生命中动工的方式。尽管我们更喜欢事情在顷刻之间全部办成,但祂采用逐渐清理的方式,一点点清除杂质渣滓。神希望以色列在征服应许之地的过程中繁衍增长,人数加多。祂希望他们能够成长壮大,这也是神在意的地方,所以祂往往采用循序渐进的方式,使我们能渐渐地成长起来。
ii. “神使祂的怜悯一点一滴临到我们;因此,云彩并不是在突然的爆发中一下子倾空消失,而是一滴一滴凝结成水珠掉落在地上。”(特拉普,Trapp)
c. 恐怕地成为荒凉,野地的兽多起来害你:这就是为什么我们认为神渐渐地打败他们的仇敌是一种更妥善的做法。以一种看似简单的方式来做,即顷刻之间清除以色列的所有仇敌——这样做的后果是以色列目前预计不到的,也不希望有的。
4.(31-33)以色列产业的疆界。
我要定你的境界,从红海直到非利士海,又从旷野直到大河。我要将那地的居民交在你手中,你要将他们从你面前撵出去。不可和他们并他们的神立约。他们不可住在你的地上,恐怕他们使你得罪我。你若事奉他们的神,这必成为你的网罗。”
a. 从红海直到非利士海,又从旷野直到大河:这包括一片以色列从未完全拥有过的广阔土地。许多人认为,以色列的国土面积与此最接近的时期是在大卫王和所罗门王的时代。
i. 然而,这片疆域的某些部分一直延伸到幼发拉底河。“《圣经》中的‘河’总是‘大河’,也就是幼发拉底河,就像‘海’通常是指地中海一样。”(科尔,Cole)
ii. 这里有一个属灵的原则。神可以赐予,但我们必须得着。祂的手中握有许多祝福尚未赐下,直到我们在放胆无惧、凭着信心顺服祂,与祂同工,祂才会让我们得着这些祝福。神已经在基督里曾赐给我们天上各样属灵的福气(弗1:3),但我们只有凭着信心和顺服与祂同工才能得着这些祝福。
iii. 神不是一个溺爱儿女的父亲。祂不会在祂的孩子尚未预备好领受,预备好担负责任时就把资源、祝福和恩赐通通倾注给祂的孩子们。当祂的子民凭着信心预备好领受、“得地为业”时,那就是应许成真的时候。
b. 不可和他们……立约:由于缺乏辨别力,以色列最终落入圈套,与当地的一些人立约(书9)。以色列也好,或别的任何人也好,都没有完全、充分地遵守律法的任何一个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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