箴言28– 智慧的祝福和勇气
1. (1) 箴言28:1
恶人虽无人追赶也逃跑,
义人却胆壮像狮子。
a. 恶人虽无人追赶也逃跑:这是指一种属于恶人的困惑与恐惧,不属于敬虔和智慧的人。这既是因为神不喜悦他们,也是因为他们并没有圣灵的力量和勇气。
i.“这句箴言暗示,恶人因内疚或恐惧审判而变得害怕,对所有人都充满戒心。”(罗斯)
ii.“神使恶人心里发昏,树叶摇动的声音都使他们惊惶。就像在算术中,无中不会生有,但他们却在无需恐惧之处感到恐惧。”(特拉普)
b. 义人却胆壮像狮子:神的义人即使遭攻击,也站立得住,靠着神的力量,他们却胆壮像狮子。
i. 义人:“正直之人,如狮子,无须回头。紧随其身后的不是他的过去(民数记32:23),而是他的后盾:神的良善与慈爱(诗篇23:6)。”(柯德纳)
ii.“亚当在犯罪之前,不知道什么是恐惧。但既然罪带来恐惧,那么罪的消除便会带来信心。”(布里奇斯)
iii.“这两种心理状态都基于客观现实。神保障义人的安全,注定恶人要遭受惩罚与灾祸。”(沃尔特克)
2. (2) 箴言28:2
邦国因有罪过,君王就多更换。
因有聪明知识的人,
国必长存。
a. 邦国因有罪过,君王就多更换:君王就多更换——统治者、官员众多——绝非是一种祝福。这表明庞大、复杂且层级繁多的政府,对于一个民族而言可能是一种灾祸,邦国因有罪过而变得如此。
i.“由于这片土地与神彻底决裂,他们需要一个庞大的官僚体系来互相监督,不然就无法存续……有一句阿拉伯诅咒说:‘愿真主让你的酋长众多。’”(沃尔特克)
b. 因有聪明知识的人,国必长存:神赐下一个有聪明知识的人,而非众多的王子来掌管一国。伟大而敬虔的领袖,对于一个国家而言,会是极大的福分。
3. (3) 箴言28:3
穷人欺压贫民,
好像暴雨冲没粮食。
a. 穷人欺压贫民:人们可能以为穷人会非常同情其他贫民,但事实并非总是如此。有一些穷人也会欺压穷人。
i.“我们的主通过两个欠债人的比喻,极其精彩地阐释了这句谚语,见马太福音18章23节及后面章节……这里穷人欺压穷人,结果怎样呢?欺压人的穷人被交给了掌刑的;已被赦免的债务又重回到他头上,因为他毫无怜悯之心。相对贫穷的人,常常对真正穷困的人表现出令人震惊的冷漠与无情。”(克拉克)
b. 好像暴雨冲没粮食:这场破坏性的暴雨使人们饥饿而没有希望。穷人欺压贫民的后果也是如此。
i.“让一个挥霍无度的人掌权,他必像毁灭的洪水一样。”(布里奇斯)
4. (4) 箴言28:4
违弃律法的,夸奖恶人。
遵守律法的,却与恶人相争。
a. 违弃律法的,夸奖恶人:当正义的基本原则被摒弃时,这对义人并无益处,反而会给恶人带来好处和夸奖。
i. 违弃律法的:“若没有神的启示,一切很快就会变得相对;而在道德相对主义之下,似乎没有什么真正值得抨击。例如,暴君因能办成事而被接受;变态之人因自身状况‘有趣’而被容忍。”(柯德纳)
ii. 夸奖恶人:“赞美恶人可能意味着称他们为好人,也就是说,善恶已无法分辨。”(罗斯)。“就像马基雅维利对切萨雷·博尔贾的态度,这个极其邪恶的人,竟被当作所有基督教君主的典范。”(特拉普)。
iii.“犯罪是可怕的,以犯罪为乐更为可怕,而为犯罪辩护则是最可怕的。”(霍尔主教,援引自布里奇斯)
b. 遵守律法的,却与恶人相争:那些尊重和促进律法的人会抵制和反对恶人。他们理解使徒保罗后来在罗马书13:1-7中解释的原则,即神将律法和政府赐给人的一个原因,就是要约束恶人,与他们相争。
i. 这句箴言只提供了两条路:违弃律法或遵守律法。“划分人类的界线并非基于种族、政治甚至宗教,而是基于属灵层面。这条界线存在于每个人的心中。”(沃尔特克)
ii. 约翰・特拉普用“与恶人相争”这个说法来描述马丁・路德抗争的态度:“尽管蒙福的路德热切希望圣餐礼能以两种形式施行(与罗马的教义和习俗相悖),但他说,‘如果教皇以教皇的身份命令我以两种形式领受圣餐,我反而只会以一种形式领受。因为服从教皇以教皇身份下达的命令,就等同于接受兽的印记’。”
5. (5) 箴言28:5
坏人不明白公义。
惟有寻求耶和华的,无不明白。
a. 坏人不明白公义:邪恶或不道德之人,根本不理解正义。他们根本不明白公义。他们不了解公义的原则,也不知道这些原则如何适用于他们自己。
i. 不明白公义:“因为他们天生心智蒙昧,又因自身的偏见与情感,以及管辖他们的这世界的神,而愈发盲目。”(普尔)
ii.“总有些人认为,对自己有利的才是公义,否则就不是公义。”(罗斯)
b. 惟有寻求耶和华的,无不明白:敬虔的人明白公义,也明白更多的真理。他们寻求耶和华,敬畏他,也领受他的智慧。
i.“许多在人类理性看来晦涩难懂的事,因谦卑而变得简单。”(布里奇斯)
6. (6) 箴言28:6
行为纯正的穷乏人,
胜过行事乖僻的富足人。
a. 行为纯正的穷乏人:世上有比贫穷更糟糕的事,就是做一个行事不正的恶人,这更为糟糕。这是对那些常常遭人轻视的穷人的鼓励。
i.“这节经文只是将正直的穷人与乖僻的富人进行对比(见箴言19:1)——当然世上有正直的富人,也有乖僻的穷人。”(罗斯)
b. 行事乖僻的富足人:一个在神和人面前行事乖僻的富足人,比起敬虔的穷人,处境更为糟糕。定义我们的,更多是我们的品格,而非银行存款或财富价值。
i. 行事乖谬:“在希伯来语中有两种含义;在两条道路间踌躇不定,假装为善,实则作恶;或者用美好的伪装掩盖其邪恶图谋;又或者时而偏向这边犯错,时而偏向那边犯错,就像恶人通常所做的那样。”(普尔)
ii.“两面派的富人先欺侮穷人和谦卑人,然后伪装成正义的样子来掩盖自己的恶行。”(沃尔特克)
iii.“许多人会希望自己一生在默默无闻的贫困中度过,而不是被赋予财富,因为财富只会让他们肆无忌惮,公然违背上帝和自己的灵魂去犯罪。”(布里奇斯)
7. (7) 箴言28:7
谨守律法的是智慧之子。
与贪食人作伴的,却羞辱其父。
a. 谨守律法的是智慧之子:顺服是智慧的明证。有些人自称有洞察力有智慧,却根本不顺服,这显明了他们的愚昧。
b. 与贪食人作伴的,却羞辱其父:一个人即便自己没有沉溺于毁灭性的欲望,仅仅是与这类人交往,也会让家人蒙羞。
i.“愚昧人与那些浪费一切宝贵事物——生命、食物和训诲——的人为伍,这会让他自己的父亲蒙羞(见25:8)。”(沃尔特克)
8. (8) 箴言28:8
人以厚利加增财物,
是给那怜悯穷人者积蓄的。
a. 人以厚利加增财物:有些人通过经济暴力手段致富。他们收取高额且不公平的利息(厚利),或者利用权力进行欺诈和盗窃(敲诈勒索)。
i. “nesek(厚利)在圣经中出现了十次,指的是借款利息,在圣经所描述的时代,这种利息通常达到借款金额的30%左右。”(沃尔特克)
ii. 厚利:“摩西律法表明,其合法性取决于具体情境:从经济角度看,这是完全合理的行为(申命记23:20),从关爱本族弟兄的角度来看,则被视为不当(申命记23:19)。”(基德纳)
iii. 亚当・克拉克对那些利用兄弟的困境放高利贷和进行敲诈勒索的人发出了严厉的诅咒:“啊,真希望这个国家里所有那些冷酷无情、铁石心肠、坏透了的恶棍的名字,都能在每个集市的十字路口公布出来;然后把这些罪犯全都送去和新西兰的野蛮兄弟们待在一起。这对国家来说,能摆脱这些祸害,将是一大幸事。”
b. 是给那怜悯穷人者积蓄的:神不会让这些欺压他人的罪犯得逞。在上帝审判的裁决中,恶人的财富最终不过是为那些关爱和怜悯穷人的人积攒的。
9. (9) 箴言28:9
转耳不听律法的,
他的祈祷也为可憎。
a. 转耳不听律法的:神想要我们对他的话语(律法)始终保持开放和专注的耳朵。对神的话语不渴慕或不留意,这是神子民属灵病态的一种表现。
i.“许多人认为,如果他们不知道自己的职责,就无需为自己的过犯负责;因此他们回避一切可能启发他们的事物……但这种托词对他们毫无用处;因为那些本可以知晓主人的旨意却不愿去了解的人,他们将会受到与知晓旨意却违抗的人一样的对待。”(克拉克)
b. 他的祈祷也为可憎:神没有义务去听或尊重那些忽视他话语的人。我们向神祈祷之前,必须谦卑且专注地聆听他的话语,否则我们的祷告可能就是傲慢可憎的。
i.“这种祈祷肯定不是合宜的祈祷;拒绝顺服神的人不会按照神的心意祷告——他可能会祈求一些物质的东西,甚至可能向神提要求。”(罗斯)
10. (10) 箴言28:10
诱惑正直人行恶道的,必掉在自己的坑里。
惟有完全人,必承受福分。
a. 诱惑正直人行恶道的:有些人以引诱敬虔人行恶道为乐。这会让他们感觉良好,或许还觉得自己比正直人更优越。
i. 诱惑正直人行恶道的:“这引发了基督一些措辞极为严厉的话语,可参见马太福音5:19;18:6和23:15。”(基德纳)
b. 必掉在自己的坑里:神自有办法保护他的正直人,即便他们看似或确实会暂时误入歧途。神知道如何让恶人自食恶果(掉进自己的陷阱),也知道如何确保无辜之人得享美善。神不会让心怀恶念的恶人得逞,不会由他们来决定最终的结果。
i.“那些竭力使真正信神之人走入歧途,只为了能对宗教加以轻蔑的人,必掉进自己企图让别人陷入的地狱。”(克拉克)
ii.“这句话表明,恶人会自食恶果,落入自己设下的圈套;但它也表明,义人并非不会堕落,他们也可能被引诱做出道德败坏的行为。”(罗斯)
11. (11) 箴言28:11
富足人自以为有智慧。
但聪明的贫穷人,能将他查透。
a. 富足人自以为有智慧:富足人骄傲自大,自以为聪明,这并不罕见。其他箴言表明,智慧常常能带来财富,但并不是每个富足人都是凭借智慧获得财富的。
i.“尽管财富并不一定带来智慧,但富人往往会假装拥有智慧,并将他的成功归功于自己的聪明,尽管他可能显然浅薄又愚蠢。”(布里奇斯)
b. 但聪明的贫穷人,能将他查透:智慧的贫穷人高于愚昧骄傲的富足人。聪明的贫穷人能够洞察富人(能将他查透),而非相反。
i. 聪明的贫穷人:有些教训只有身处贫穷时才能学到,即便日后变得富有,也绝不应忘记这些教训。
ii.“然而,世间再没有哪个角色,能比富有洞察力的穷人更具尊严。道成肉身的主,不正是亲身承受贫穷的境遇,赋予了这份品格以尊荣吗?跟随他的脚踪,靠着他的灵,所获得的智慧、荣耀与幸福,远非这个充斥着虚荣的世界所能给予。”(布里奇斯)
iii. 能将他查透:“了解他胜过了解自己;并且,透过他所有的浮华和虚荣的表现,看到了他的本来面目,一个愚蠢而悲惨的人,尽管拥有许多的财富,但言行却十分愚蠢。”(普尔)
12. (12) 箴言28:12
义人得志有大荣耀。
恶人兴起人就躲藏。
a. 义人得志有大荣耀:在智慧和公义中生活的人,因他们所在社群的良好状况而欢喜,这对每个人都有益处,在这其中义人有大荣耀。
b. 恶人兴起人就躲藏:即便恶人自己也不愿受其他恶人的辖制。一种文化可能仰仗前代义人传承下来的成果而存续,但当恶人得势,公义所带来的益处和自由便会逐渐消逝。
i.“因此,摩西逃离法老,大卫躲避扫罗,以利亚躲避亚哈,俄巴底带先知躲避耶洗别,耶利米躲避约雅敬,约瑟和幼年的耶稣躲避希律。”(特拉普)
ii. 人就躲藏:“一个国家的状况是如此的可耻和危险,以至于那些真正配得上称为智慧、善良的人会躲起来,或是躲进角落及偏僻之地。部分原因是出于悲痛和羞愧,不愿看到那些公然犯下的无耻恶行;部分原因是为了躲避邪恶的压迫者的暴行与伤害。”(普尔)
iii. 义人得志……恶人兴起:“在英格兰,爱德华六世统治时期便是第一种情况;而在他的继任者玛丽一世在位时,则是第二种情况。在玛丽一世统治下,天主教教义、残酷行径以及种种恶行,几乎摧毁了这片岛屿上的教会与国家。”(克拉克
13. (13) 箴言28:13
遮掩自己罪过的,必不亨通。
承认离弃罪过的,必蒙怜恤。
a. 遮掩自己罪过的,必不亨通:自亚当和夏娃以来,人的本能驱使我们掩盖自己的罪过。我们的良心使我们为自己的罪感到羞耻,我们不想让别人看到它。甚至以为能向神隐瞒。然而,这种掩盖罪恶的本能对我们并无益处。它阻碍我们在神面前真实地面对自己的状况。
i. 在关于这句箴言的一次布道中,查尔斯·司布真描述了人们试图掩盖罪孽的许多方式——所有这些方式都是徒劳的。
· 找借口和自我辩解
· 保密隐瞒。
· 撒谎欺骗。
· 设计谋逃避责任。
· 寄希望于时间淡化。
· 用眼泪伪装。
· 借助仪式或圣礼来掩饰。
ii. 遮掩自己罪过的人:“出于罪恶的骄傲,这种人在神和众人面前装作无需忏悔,反而试图欺骗。”(沃尔特克)
iii.“罪恶与推诿一同来到世间。罪恶与撒旦在这一点上相似,它们都不愿以真面目示人。”(特拉普)
iv.“神和人都会遮盖罪——神以无尽的自由恩典来遮掩,人类则是出于羞愧和虚伪而隐瞒。”(布里奇斯)
b. 承认离弃罪过的,必蒙怜恤:获得神的怜恤的途径就是认罪悔改(离弃)我们的罪。这是在属灵层面以及日常生活中都能蒙福、并获得神怜悯的方式。
i.“认罪就是站在神这一边对抗罪。这意味着从内心和生活中一件件地揪出(罪),摆在神面前,承认这是我们的过错,而且是我们极其严重的过犯。”(迈耶)
ii. 圣经中所倡导的认罪的做法,能让我们摆脱未解决的罪过带来的沉重负担(包括属灵和身体上的负担,正如雅各书5:16所述),并且能消除阻碍圣灵做工的障碍。当信徒忽视或无视认罪时,这是悲剧,也是导致诸多属灵软弱和伪善的根源。
iii.“承认所亏欠的罪债,神就会勾销账目;他会用基督宝血涂抹我们的罪,抹去指控我们的罪状。”(特拉普)
iv. 莫法特在他对雅各书的注释中描述了早期教会是如何践行这一真理的:“在早期教会,通常情况下,认罪是在会众面前公开进行的。最早的教会行事手册规定:‘你必须在教会中认罪,不可怀着愧疚的良心去祷告’(十二使徒遗训第四章)。”(莫法特)
v. 按照莫法特的说法,英国公祷书指示牧师在领圣餐礼之前要发出这样的邀请:“让他来找我,或者去找其他谨慎且博学的神话语的牧者,倾诉他内心的痛苦;这样,借着神话语的作工,他就能得到赦罪的益处。”倾诉内心的痛苦会带来极大的益处。
vi. 在属灵觉醒的时期,认罪悔改是很常见的。查尔斯·芬尼敦促人们认罪,并对认罪进行了详细的阐述和讲解,让信徒更清楚地了解认罪这件事。在戈福斯(Jonathan Goforth)领导下的华北复兴中,认罪几乎总是蒙福的前奏;一位描述与高福思相关的韩国大复兴运动的作者写道:“对于公开认罪是否可取,我们或许各有自己的看法。我也有自己的观点,但我知道,当神的灵降临在有罪的灵魂中时,人们就会认罪,世间没有任何力量能够阻止这一点。”(引自威廉·牛顿·布莱尔所著的回忆)
vii. 公开认罪可能会带来极大的益处,也可能造成不良影响。一些指导原则能起到帮助作用。
· 应当向所得罪的人认罪。大多数基督徒更倾向于私下在神面前认罪,哪怕所涉及的事与他人相关。在他们看来,向神认罪似乎是最便捷的解决办法。倘若犯错之人真能意识到神的存在,那么即便私下承认个人的罪过,也会产生良好的效果。可惜的是,大多数犯错之人只是在自我沉思,而非与神建立联系,而神在某些情形下会拒绝他们的祷告。显然,用主的话说,涉及他人的罪应当向被得罪的那个人承认。”(J. 埃德温·奥尔)
· 认罪往往应当公开进行。雅各书5:16说明了这个原则。伟大的希腊学者罗伯逊(A. T. Robertson)说,在雅各书5章16节中的希腊动词“认罪”的特别时态,暗示的是在群体里认罪,而不是私下里的认罪。这是“个人对其他人”的认罪,而不是“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认罪。
· 公开认罪需要十分谨慎。通常,认罪的内容不需要超出祷告的内容。可以公开说:“为我祈祷吧,我需要战胜困扰我的罪”就足够了。进一步详述具体细节可能不妥,但请求别人祷告却很重要。这使我们不至于成为“假装的基督徒”,即明明生活中有问题,却装作一切都好。“几乎所有性方面的越轨行为,要么是隐秘的,要么是私人性质的,理应私下认罪。若负担过重难以承受,可以与牧师、医生或同性朋友分担。圣经不鼓励信徒之间提及不道德的行为,并且清楚表明,甚至提到不道德之人暗地里所做的事情,都令人羞耻。”(奥尔)
· 区分隐秘之罪与直接影响他人的罪:奥尔提出了一条很好的原则:“如果你犯的是隐秘之罪,那就私下认罪,公开承认自己需要战胜罪,不要谈具体细节。如果你犯的罪是公开性的,那就公开认罪,以便为那些被你妨碍的人清除绊脚石。如果你犯的是属灵方面的罪(诸如不祷告、缺乏爱、不信,以及由此产生的批评等衍生行为),那就向教会认罪,承认你给大家带来了阻碍。”(J. 埃德温·奥尔)
· 认罪是向人认罪,但在神面前进行:同时,我们注意到雅各书5:16说“你们要彼此认罪”。J. 埃德温・奥尔的著作中关于认罪的一个有趣之处在于,认罪几乎总是向人认的,而非神。这并非是你向神认罪而其他人在旁听。而是你在他人面前认罪,并请求他们为你祷告,好让你在神面前得以归正。
· 认罪应当具体恰当。当公开认罪时——就不要只是公开表明属灵需求,而是承认公开的罪或对教会犯下的罪——这必须要具体。“如果我犯了什么错,我很抱歉”这样讲根本算不上认罪。你具体犯了什么罪,就具体地承认什么罪。“一名教会成员在祷告会上承认‘我没有达到应有的样子’,这无需付出什么代价。说‘我应当成为更优秀的基督徒’也无需付出更多代价。但说‘我在教会里一直是个麻烦制造者,’就要付出代价。说‘我对某些教会领袖心怀怨恨,我一定会向他们道歉’,这也需要付出代价。”(奥尔,完全降服)
· “有些认罪并不彻底。它们太过笼统。没有向相关的人认罪。完全忽视了必要的赔偿。或者没有表示出改变行为方式、摒弃罪行的意愿。这类认罪只是为了寻求心理安慰。”(奥尔)
· 认罪必须真诚。如果我们认罪,却没有真正与罪争战的心志,我们的认罪就是不彻底的,这是在嘲弄神。有这样一个故事,一个爱尔兰人向他的牧师忏悔说自己偷了两袋土豆。牧师听到了镇上的传言,就对这个人说:“迈克,我听说你只是从市场上偷了一袋土豆。”这个爱尔兰人回答道:“神父,您说的没错,但偷起来太容易了,我打算明晚再去偷一袋。”无论如何,要避免虚假认罪 —— 那种没有真正的痛悔或悲伤的认罪。如果不是发自内心的真诚,那这种认罪毫无益处。
· 人们不必担心公开认罪必然会失控。奥尔讲述了这样一件事:有一次,一位女士因对自己的罪过深感悲痛而情绪失控,陷入歇斯底里。他立刻察觉到危险,便对她说:“冷静点,姐妹。把目光转向耶稣。”她照做了,从而避免了情绪走向极端。
· 听他人认罪的人也有重大责任。听到他人认罪的人应当做出恰当回应:就是给予以充满爱意的代祷,而避免掺入人的的智慧,去传播流言蜚语,或向他人“分享”所听到的他人的罪过。
viii. 在过去250年里,每一次真正的觉醒或复兴运动,都以真实、深刻、诚挚的认罪为显著特征。但这并非什么新鲜事,使徒行传19章17-20节所记载的以弗所复兴便是例证。经文中说,那已经信的,多有人来承认述说自己所行的事。这是基督徒与神恢复正常关系的过程,公开认罪就是其中一部分。
ix.“认罪是灵魂的呕吐,认罪的人不仅会感到良心的安宁,而且会得到神最美好的安慰和鼓舞,使他们重新振作。”(特拉普)
14. (14) 箴言28:14
常存敬畏的,便为有福。
心存刚硬的,必陷在祸患里。
a. 常存敬畏的,便为有福:遗憾的是,人们常常认为敬畏与快乐没有什么联系。人们觉得怀有敬畏之心的人古板又无趣。然而,一个人越是能常存敬畏,就越能获得真正的快乐。
i. 常存敬畏:“无论何时、处于何种群体或境遇中,都要如此。不仅仅是在遭遇巨大困境时有敬畏的心,因为那时就连伪善之人在某种程度上也会惧怕犯罪,而是在外部环境安宁繁荣之时,也能保持敬畏。”(普尔)
b. 心存刚硬的,必陷在祸患里:在这里,敬畏和心硬被视为对立的状态。心存刚硬的不会是真正怀有敬畏之心的人,而且他无论是在今生还是来世,都必陷在祸患里。
i. 心存刚硬的:“一个人的心刚硬时,他的心灵就无法再去感受、回应和选择新的方向。刚硬的心执顽不信,顽固地违抗神(出埃及记7:3;诗篇95:8);对训诫或责备无动于衷,无法转向新的行为模式。”(沃尔特克)
ii.“当那种敬畏之情缺失时,所谓的勇气不过是心变硬,表现为鲁莽、蛮勇。对神视而不见,孤注一掷、不顾一切向前冲的人,这种人不是英雄;他是个愚人,他们无一例外地迟早会陷入困境,使自己一蹶不振,还会给身边的人带来痛苦与灾难。”(摩根)
15. (15-16) 箴言28:15-16
暴虐的君王辖制贫民。
好像吼叫的狮子,觅食的熊。
无知的君多行暴虐。
以贪财为可恨的,必年长日久。
a. 好像吼叫的狮子,觅食的熊:所罗门用这些生动的意象,描绘了暴虐的君王辖制贫民的影响。暴虐的君王以反复无常、难以捉摸的残暴手段,对待地位低下的人(穷人)。对穷人来说,他极具危险性。。
i.“看那狮子如何怒吼着惊吓弱小的动物,把它们吓得不敢动弹,然后用牙齿撕咬吞噬;又像熊四处搜寻,将猎物肢解:暴君对待穷苦臣民便是如此。”(特普)
ii.“因为暴君就是这样,但以理书7:1-8使用动物形象(野兽形象?)来描述一系列残忍的世界统治者。穷人在这样的暴君面前不堪重负,因为他们无法满足暴君的要求。”(罗斯)
b. 无知的君多行暴虐:愚昧的君王(无知的人)会压迫他的子民。由于他治理国家的愚蠢方式,他的统治将充满不幸且动荡不安。
i.“君王的暴政或压迫,虽然在某些人看来很聪明,但实际上是一种极度愚昧的表现,因为这使他失去了民心,而他的荣誉、安全和财富依赖民心。”(普尔)
ii.“任何的怜悯之情都不能软化他的心。没有任何公正的原则可以规范他的行为。民众的抱怨只会引发他进一步的横征暴敛。反抗则会激起他那冷酷的心,使之陷入野蛮的狂怒。的确,那些因神的愤怒而受其暴政统治的民众,既无助又悲惨。”(帕克斯顿,转引自布里奇斯)
c. 以贪财为可恨的,必年长日久:如果一个人足够明智,能恨恶贪财,那么作为统治者,他在履行其他职责时可能也会明智。他的统治必年长日久。
16. (17) 箴言28:17
背负流人血之罪的,
必往坑里奔跑,
谁也不可拦阻他。
a. 背负流人血之罪的,必往坑里奔跑:我们可以这样推测,这可能是因为负罪害命的人内心充满愧疚与焦虑,思绪被蒙蔽、搅乱,最终陷入困境。或者,也可能是因为神降祸于这个负罪害命的人。
i.“这句箴言表明,一旦犯罪者的良心觉醒,他自己就会(如同被击打后的亚撒利雅,历代志下26章20节)匆忙走向惩罚。”(基德纳)
ii. 必往坑里奔跑:“必将迅速被毁灭,受到神的复仇、负罪良心的折磨以及血亲复仇者的追讨。”(普尔)
b. 谁也不可拦阻他:犯有流人血之罪的人自食恶果时,谁也不可拦阻他。通常情况下,最好的办法是让人承受自己犯罪的后果。
i. 谁也不可拦阻他:“无论是杀害无辜之人,还是设法致人死亡的人,可能会逃窜躲藏,但谁也不应给予他庇护。法律要求他偿命,因为他是杀人犯;任何人都不应剥夺正义的诉求。”(克拉克)
ii.“反对所有死刑的行为被误称为慈善。难道人要装作比神更仁慈吗?在这里,怜悯用错了地方。因此,杀害兄弟的人,其实是在毁灭自己。让神的律法顺其自然地施行吧。”(布里奇斯)
iii. 查尔斯・布里奇斯谨慎地补充道:“然而,我们不能抛弃他的灵魂。探访死囚牢房是一种特殊的仁慈之举。当我们顺从伟大立法者的严厉审判时,能将福音中白白赐予的赦免带给受法律宣判的罪人,实在是一件令人欣喜之事;这并非是要抹除他的罪,而是要表明,恩典远超罪孽的泛滥。
17. (18) 箴言28:18
行动正直的,必蒙拯救。
行事弯曲的,立时跌倒。
a. 行动正直的,必蒙拯救:这句箴言指的可能不是永恒的救恩;而是从生活的灾难与困境中获得拯救或解脱。特别是在旧约时代,神的祝福与保护会临到那些行动正直的人身上。
b. 行事弯曲的,立时跌倒:行事乖谬的人,别指望得到神的祝福与保护。那样扭曲、不正直的人应当料到,终有一天会突然跌倒。
18. (19) 箴言28:19
耕种自己田地的,必得饱食。
追随虚浮的,足受穷乏。
a. 耕种自己田地的,必得饱食:劳作的赏赐就是收成。耕种自己田地的,会享受随之而来的丰收,并因此得饱食。
i.“如果我们在世俗事务中都不应偷懒,而是热情积极,那么在关乎永恒的重大事务上,我们岂不是更应如此!”(布里奇斯)
b. 追随虚浮的,足受穷乏:那些忽视工作去享乐(追随虚浮)的人,不会像勤劳的人那样享受丰收的果实。懒惰、轻浮的人不会得饱食,而是会多遭穷乏。浪子的故事(路加福音15:13–17)就是这种情况的例证。
i.“这里有一个意味深长的重复:勤奋的人会有‘充足的(yisba)粮食’;但懒惰的人会有‘充足的(yisba)贫穷’。”(罗斯)
19. (20) 箴言28:20
诚实人必多得福,
想要急速发财的,不免受罚。
a. 诚实人必多得福:这作为一项普遍原则是正确的;对神律法的忠诚和顺服会带来祝福。在旧约之下尤其如此,神应许赐福给顺服的人,诅咒悖逆的人(申命记27-28章)。
i. 诚实人必多得福:“以忠信为主要原则的人必得奖赏。把积累财富当作为首要欲望的人会受到惩罚。”(摩根)
b. 想要急速发财的,不免受罚:想要急速发财的人几乎总是想通过欺骗或妥协来获得财富。神应许,这种人在今生或来世,都会受到惩罚。
i. 想要急速发财的:“箴言虽然不谴责财产本身,却总是拒绝贪婪。财务审慎、勤奋和慷慨的人,与渴望快速轻松赚钱的人,在这里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加勒特)
ii.“即便不采用犯罪手段,然而过度的欲望、对财富的执着追求、日夜为敛财这一目标操劳,以及在获取财富时的喜悦与自信,都彰显出一颗拜偶像的心,这样的人难免受罚。”(布里奇斯)
20. (21) 箴言28:21
看人的情面,乃为不好。
人因一块饼枉法,也为不好。
a. 看人的情面,乃为不好:在法庭上以及我们与他人的日常交往中,我们不应偏袒。我们不应基于种族、阶层、国籍或影响力去偏袒或指责他人。
b. 人因一块饼枉法,也为不好:因为公正和别人的意见很容易被收买,我们应该确保我们不会受贿而偏袒某一方,同时我们应该意识到别人可能轻易就被收买了。
i. 因一块饼:“他会为了一点小利益而犯罪,为了极少的钱,甚至更少的钱而贱卖他的灵魂。”(特拉普)
ii.“代价甚至可能更低,低到仅仅是为了得到某个强势人物的认可,甚至这种认可可能是想象出来的;传道人(以西结书13:19)和法官一样容易受到这种影响。”(基德纳)
21. (22) 箴言28:22
人有恶眼想要急速发财,
却不知穷乏必临到他身。
a. 人有恶眼想要急速发财:吝啬、小气的人会以自私守财的劲头,拼尽全力去追逐财富。
b. 却不知穷乏必临到他身:因为神的祝福不会落在吝啬、小气的人身上,反而穷乏必临到他身——他对此毫不知晓,甚至也没有料到.
i.“主会确保,在他的国度里,唯有尽责且富有同情心的人,最终才能拥有财富。”(沃尔特克)
22. (23) 箴言28:23
责备人的,后来蒙人喜悦,
多于那用舌头谄媚人的。
a. 责备人的,后来蒙人喜悦:责备一个人可能是必要的,但这会招致他的不满。尽管如此,还是应该有信心去做,如果做得好,责备的人后来蒙人喜悦。
b. 多于那用舌头谄媚人的:责备人的可能不像用舌头谄媚人的那样受欢迎,但责备人的这种带有牺牲精神的行为,会让他比那些阿谀奉承之人更蒙人喜悦。
23. (24) 箴言28:24
偷窃父母的,
说,这不是罪。
此人就是与强盗同类。
a. 偷窃父母的:有些人从父母那里偷东西时毫无愧疚感。出于某种自认为应得的心态,他们掠夺父母,还说:“这不是罪。”
i. 偷窃父母的:这就像那个拜偶像的米迦偷了他母亲的金子(士师记17:2);拉结偷了她父亲的神像;押沙龙篡夺了大卫的王位。”(特拉普)
ii.“抢劫父母的比强盗还糟糕;因为这样做除了行了不诚实和掠夺的行为,还加上了忘恩负义、冷酷无情和忤逆不孝。”(克拉克)
iii.“他可能会给自己找理由,比如‘反正这些最终都是我的’……或者‘他们已经管不好自己的财务了’,又或者‘我们一家人财产共有’等等。”(沃尔特克)
b. 此人就是与强盗同类:尽管窃贼可能有种种自以为应得的心态,但他们其实就是强盗,就是那种四处制造破坏,甚至喜爱破坏的人。
i.“这里的语言很强烈。‘偷窃’这个词可以译为‘掠夺’。‘强盗’是指对社会造成严重破坏的人。”(加勒特)
24. (25) 箴言28:25
心中贪婪的,挑起争端。
倚靠耶和华的,必得丰裕。
a. 心中贪婪的,挑起争端:贪婪的人不断地挑起争端,因为他们想要得到关注和出人头地。他们与大多数人的看法不一致,所以就产生了争端。
i. 挑起争端:“因为他把提升自己、取悦自己当作首要之事,他憎恨和反对一切阻碍他的人,轻视他人,非常在意自己的名誉,哪怕受到一丝一毫的怠慢、冒犯或伤害都难以忍受,还任由自己的情绪肆意发泄。”(普尔)
ii.“贪婪之人贪得无厌的欲望使他与他人产生冲突,因为他逾越了社会界限。他不满足于自己所拥有的份额,变得具有破坏性和扰乱性,而那些被他侵犯人身和财产的人会奋起反击。”(沃尔特克)
b. 倚靠耶和华的,必得丰裕:信靠耶和华的与心中贪婪的形成对比。一个人谦卑地信靠神,离弃骄傲时,就会得丰裕。
i.“相比之下,那些信靠耶和华的人,能够等待自己的愿望得到满足,他们不会引起纷争,实际上会得到满足。”(加勒特)
25. (26) 箴言28:26
心中自是的,便是愚昧人。
凭智慧行事的,必蒙拯救。
a. 心中自是的,便是愚昧人:世界、肉体和魔鬼向我们灌输了一种强烈的冲动——相信我们自己的心并“跟随我们的心”,而不是谦卑地从神的话语中领受我们的价值观、道德准则和智慧。相信自己的心会使一个人变成愚昧人。对于所需要的答案、价值观和引导,我们不应该向内寻找,而应当仰望主。
i. 心中自是的:“相信一个已经欺骗我们上百次的骗子,或者相信一个已在我们最重大利益上背信弃义的叛徒,无疑配得上‘愚人’这个称呼。因此,圣经直截了当地将‘愚人’之名,赋予心中自恃的人。”(布里奇斯)
ii. 愚昧人:“因为他那诡诈并极其邪恶之心必然会欺骗他。”(克拉克)
b. 凭智慧行事的,必蒙拯救:与相信自己的心相反,我们应该注意凭智慧行事。我们不应凭感觉行事,而是应该让我们自己凭智慧生活行事。
i. 凭智慧行事的:“一个人凭智慧行事,那就是不信任自己的判断,而是寻求他人的建议,尤其是神的忠告。如此行,就能脱离愚人给自己带来的危险和灾祸;也因此会显明自己是个智慧人。”(普尔)
ii.“这里的教导让人想起马太福音7:24-27中那些聪明的建造者和愚蠢的建造者。”(加勒特)
26. (27) 箴言28:27
周济贫穷的,不致缺乏。
佯为不见的,必多受咒诅。
a. 周济贫穷的,不致缺乏:神应许赐福给慷慨的人,而表达这种慷慨的一种方式就是周济贫穷的。
i. 不致缺乏:“致富之道不在索取,而在付出。神会赐福那慷慨之人的存货与储备、他的谷仓与筐篮;(申命记15:10)他的公义和财富必存到永远。(诗篇112:3)。”(特拉普)
b. 佯为不见的,必多受咒诅:忽视困苦和穷乏人困境的,神必不赐福给他。
i. 佯为不见的:“这描述了一种很常见的态度,尽管人们普遍认为这种态度没有错。佯为不见的意思是拒绝正视贫穷人。那些声称自己过于敏感而不愿去贫民窟的人,就是犯了这种罪。”(摩根)
ii. 必多受咒诅:“人们会诅咒他,称他为吝啬鬼、粗人、像猪拱槽般的贪婪之人、不懂人情世故之辈等等。神也会诅咒他,使众人都厌恶他。”(特拉普)
27. (28) 箴言28:28
恶人兴起,人就躲藏;
恶人败亡,义人增多。
a. 恶人兴起,人就躲藏:恶人得势掌权,这对社会不利。社会的自由与福祉会大幅减少,因此人就躲藏。
b. 恶人败亡,义人增多:等到恶人和他们的影响力过去,义人就会增多,义人的影响力也会随之加强。这是对群体或国家的祝福。
i. 义人增多:原本正直的人如今再度公开露面,因恶人统治者失势,他们得以晋升掌权。他们运用权力鼓励和弘扬正义,惩治不义,如此一来,恶人的数量减少,义人则越来越多。”(普尔)
ii.“当义人的数量和影响力增加时,人们便不再躲藏……希西家王统治时期就是如此,他的臣子收集了这些箴言(箴言25章1节;历代志下29–30章,尤其是30:13–27;可参考以斯帖记8:17;使徒行传12:23、24)。”
iii.“在基督教会的早期,迫害基督徒的希律王死后,神的道就兴旺起来。”(布里奇斯)
©1996–present The Enduring Word Bible Commentary by David Guzi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