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代志下第8章-所罗门的成就
A. 所罗门与四围列国。
1. (1-6)所罗门的统治。
所罗门建造耶和华殿和王宫,二十年才完毕了。以后,所罗门重新修筑希兰送给他的那些城邑,使以色列人住在那里。所罗门往哈马琐巴去,攻取了那地方。所罗门建造旷野里的达莫,又建造哈马所有的积货城,又建造上伯和仑、下伯和仑作为保障,都有墙、有门、有闩;又建造巴拉和所有的积货城,并屯车辆马兵的城,与耶路撒冷、黎巴嫩以及自己治理的全国中所愿意建造的。
a. 二十年才完毕了:所罗门花了七年时间建造圣殿,花了十三年时间建造王宫。在这二十年结束时,他的王国稳固、安定且蒙福。
b. 所罗门建造……又建造……与耶路撒冷……自己……全国中所愿意建造的:这段经文反映了所罗门作为一个建造者,拥有大的抱负和雄心壮志。他积极地开辟新城,使以色列人住在其中,又建造积货城、防御要塞、屯车辆的城和驻扎马兵的城
i. 这里提到希兰给所罗门的城邑,存在一个难以协调的问题,因为列王纪上9:11-14 表明是所罗门把这些城邑给了希兰。“虽然有可能是文本出现了混乱,但更有可能的是这些城邑又归还给了所罗门,原因要么是这些城邑不合所罗门的心意(列王纪上9:12-13),要么是因为它们曾被用作借款的抵押物(列王纪上9:14)。”(塞尔曼)
ii. 遗憾的是,这种对战车和骑兵的新的重视,表明所罗门没有像他本应该的那样认真对待神的话。在申命记17:16中,神特别对以色列未来的君王说:“只是他不可为自己加添马匹。”如果所罗门能拥有诗篇20:7 所体现的心境就好了:“有人靠车,有人靠马,但我们要提到耶和华我们神的名”。
2.(7-10)所罗门与他统治下被征服的民族。
至于国中所剩下不属以色列人的赫人、亚摩利人、比利洗人、希未人、耶布斯人,就是以色列人未曾灭绝的,所罗门挑取他们的后裔作服苦的奴仆,直到今日。惟有以色列人,所罗门不使他们当奴仆做工,乃是作他的战士、军长的统领、车兵长、马兵长。所罗门王有二百五十督工的,监管工人。
a. 所罗门挑取他们……作服苦的奴仆:所罗门用周边被征服的各族服劳役(新钦定本“服劳役”,和合本圣经“作服苦的奴仆”),这种做法在列王记上5:15-18里也有记述。
b. 惟有以色列人,所罗门不使他们当奴仆做工:所罗门在建造圣殿和王宫的工程里,使用了以色列人,但他们不是服劳役的劳工(列王记上5:13-14)。所罗门常用以色列人来管理服劳役的劳工(监管工人)。
B. 所罗门与法老的女儿。
1.(11)所罗门娶了一位埃及公主为妻。
所罗门将法老的女儿带出大卫城,上到为她建造的宫里。因所罗门说:“耶和华约柜所到之处都为圣地,所以我的妻不可住在以色列王大卫的宫里。”
a. 所罗门将法老的女儿带出大卫城,上到为她建造的宫里:这次迎娶埃及公主的联姻,是所罗门许多不明智婚姻中的第一个(列王记上11:1-3)。这些不明智的婚姻引发了所罗门灵性上的衰落跌倒。
b. 耶和华约柜所到之处都为圣地,所以我的妻不可住在以色列王大卫的宫里:通过这句话,所罗门亲口承认,他的妻子是一个不信神的人、不洁之人 —— 然而,他照样娶她为妻。这使得所罗门走上了一条非常邪恶的道路(列王记上11:4-8)。
i. “这难道不是证明他认为自己的妻子是个异教徒,不适合住在一个已被分别为圣的地方吗?当时所罗门还没有背离真神。”(克拉克)
ii. “所罗门违背了神的律法,娶了这位以及其他外邦女子为妻,无疑是出于政治目的,并且他希望凭借自己的智慧使她们归正,或者至少能管束她们……然而后来,所罗门被这些外邦妻子的纠缠所征服,可耻地向她们屈服了。所以,要警醒,要防备。”(特拉普)
iii. “在圣城之外,索罗门为法老的女儿建造宫殿,就是为法老的众多神祇敞开了一扇门,迟早他会让法老的神明进入这座城。”(摩根)(摩根)
iv. “婚姻关系的幸福取决于夫妻二人是否在灵里合一,是否都爱基督,并为彰显基督的荣耀而努力。没有什么比夫妻中的一方在内心深处暗自承认‘我的丈夫(或妻子)无法陪我进入我成长的圣洁之地,而我最美好的生活正是在那里扎根’更可怕的了。”(梅尔,Meyer)
2.(12-16)所罗门统治期间的各项定例。
所罗门在耶和华的坛上,就是在廊子前他所筑的坛上,与耶和华献燔祭;又遵着摩西的吩咐,在安息日、月朔,并一年三节,就是除酵节、七七节、住棚节,献每日所当献的祭。所罗门照着他父大卫所定的例,派定祭司的班次,使他们各供己事;又使利未人各尽其职,赞美耶和华,在祭司面前作每日所当作的;又派守门的按着班次看守各门,因为神人大卫是这样吩咐的。王所吩咐众祭司和利未人的,无论是管府库,或办别的事,他们都不违背。所罗门建造耶和华的殿,从立根基直到成功的日子,工料具备。这样,耶和华的殿全然完毕。
a. 所罗门……献燔祭:按照早晚献祭的命令(正如民数记28:1-8里提到的,献每日所当献的祭),所罗门管理为以色列献燔祭的事宜。他也遵守了摩西律法中其他的献祭命令。
b. 所罗门照着他父大卫所定的例,派定祭司的班次,使他们各供己事:所罗门按照大卫王最初的组织安排(历代志上24章),对圣殿的侍奉事务进行管理。
c. 所罗门所有的工作都进行得井然有序(新钦定本):这反映出他的大智慧,这也表明神回应了他祈求神帮助他治理以色列国的祷告(列王纪上3章)。
3.(17-18)所罗门的海上贸易。
那时,所罗门往以东地靠海的以旬迦别和以禄去。希兰差遣他的臣仆,将船只和熟悉泛海的仆人,送到所罗门那里。他们同着所罗门的仆人到了俄斐,得了四百五十他连得金子,运到所罗门王那里。
a. 那时,所罗门往……靠海的以旬迦别和以禄去:对于一位以色列国王来说,这是不寻常的举动,因为以色列人并不以其海上成就而闻名。所罗门大胆地带领以色列人开展新的事业。
i. “‘以旬迦别和以禄’是亚喀巴湾北端的两个港口,它们为向南进入红海及更远地区,提供了具有战略意义的商业通道。”(佩恩)
ii. “有可能,所罗门承担费用,而他的朋友推罗王为他提供了专业的水手;因为在犹太人历史上的任何时期,他们都不擅长航海事务,他们的航行局限于本国的湖泊,从那里他们永远无法获得任何航海技能。”(克拉克)
b. 他们同着所罗门的仆人到了俄斐,得了四百五十他连得金子:很难确切地说出俄斐地在哪里。有人认为它在阿拉伯半岛南部或非洲东海岸。这显示了所罗门执政时期的伟大进取心和勤劳精神。
i. “至今,也没有人确切知道俄斐位于何处。有两个地方叫这个名字;一个在印度的某个地方,位于恒河的另一侧;另一个在阿拉伯半岛,靠近示巴人居住的地区,约伯记 22:24 中提到过。”(克拉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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