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代志下第26章-乌西雅的统治
A. 蒙祝福国力强盛的年代。
1. (1-5)乌西雅统治的概况。
犹大众民立亚玛谢的儿子乌西雅(注:又名“亚撒利雅”)接续他父作王,那时他年十六岁。(亚玛谢与他列祖同睡之后,乌西雅收回以禄仍归犹大,又重新修理。)乌西雅登基的时候年十六岁,在耶路撒冷作王五十二年。他母亲名叫耶可利雅,是耶路撒冷人。乌西雅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正的事,效法他父亚玛谢一切所行的。通晓神默示撒迦利亚在世的时候,乌西雅定意寻求神;他寻求,耶和华就使他亨通。
a. 乌西雅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正的事:乌西雅的统治总体是好的,因他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正的事。他的敬虔使他得以享有长达52年的统治。
i. 乌西雅在一个艰难的时期登上王位:“在导致亚玛谢王统治结束的悲剧事件发生后,耶路撒冷陷入混乱之中,其防护墙的一大部分被摧毁,圣殿和王宫的财宝被洗劫一空,一些居民还被掳到以色列作人质。”(迪尔德)
ii. 克纳普认为乌西雅是以一种不同寻常的方式成为国王的:“他似乎并非通过常规的继承方式登上王位,而是由民众直接推选的。在他祖父约阿施统治末期(历代志下24:23),众王子都被亚兰人所杀,因此国民可以自主处理这个问题。”
iii. 犹大众民立……乌西雅:“在犹大,国王可由民众意愿推选的观念从未完全消失。”(塞尔曼)(塞尔曼)
b. 他寻求,耶和华就使他亨通:乌西雅的统治总体来说好坏参半,列王记下15:1-4也指出了这点,通过这经文可知,乌西雅(在列王记下中也被称为亚撒利雅)没有拆除邱坛,即传统上祭祀耶和华神的地方,有时这也是拜偶像的途径。
i. “这两个名字,最好理解为变体。它们是因两个密切相关的希伯来语词根可互换而产生的。”(塞尔曼)
2.(6-15)乌西雅统治期间的国力、安全与声望。
他出去攻击非利士人,拆毁了迦特城、雅比尼城和亚实突城;在非利士人中,在亚实突境内,又建筑了些城。神帮助他攻击非利士人和住在姑珥巴力的阿拉伯人,并米乌尼人。亚扪人给乌西雅进贡,他的名声传到埃及,因他甚是强盛。乌西雅在耶路撒冷的角门和谷门,并城墙转弯之处建筑城楼,且甚坚固;又在旷野与高原和平原建筑望楼,挖了许多井,因他的牲畜甚多;又在山地和佳美之地,有农夫和修理葡萄园的人,因为他喜悦农事。乌西雅又有军兵,照书记耶利和官长玛西雅所数点的,在王的一个将军哈拿尼雅手下,分队出战。族长、大能勇士的总数,共有二千六百人。他们手下的军兵,共有三十万七千五百人,都有大能,善于争战,帮助王攻击仇敌。乌西雅为全军预备盾牌、枪、盔、甲、弓和甩石的机弦;又在耶路撒冷使巧匠做机器,安在城楼和角楼上,用以射箭发石。乌西雅的名声传到远方,因为他得了非常的帮助,甚是强盛。
a. 他出去攻击非利士人:乌西雅积极对抗以色列人的宿敌。非利士人在不久之前或许也对犹大有所行动。有可能,在那些跟随阿拉伯人来的军兵里,就有非利士人,一起参与屠杀大卫王室的事件,导致许多王室成员丧生(历代志下22:1)。
i. 出于这种心态,他与以色列的宿敌作战,不足为奇,神帮助他攻击非利士人。
ii. “非利士人失去了两座主要城市,迦特和亚实突,还有雅比尼。后者以前是犹大的雅比聂(约书亚记15:1),后来成为雅麦尼亚,公元70年耶路撒冷被毁后,在那里重新成立了犹太公会。”(塞尔曼)
b. 亚扪人给乌西雅进贡:这是证明乌西雅王国蒸蒸日上、国力强大的另一体现。亚扪人向他进贡,这就如同一种税,表明亚扪人承认自己臣服于犹大。
c. 他的名声传到……乌西雅……建筑城楼……建筑望楼……挖了许多井……乌西雅又有军兵……乌西雅……又在耶路撒冷……做机器:乌西雅是一位卓越的国王,他对国家的发展有着广泛的关注。由于他的诸多成就,他声名远扬,他的名声传到各国,这也是意料之中的。
i. “乌西雅修筑的‘旷野望楼’(位于干旱的犹大南部)确有其事,这一点已被在库姆兰发现的一座公元前8世纪的塔楼所证实。”(佩恩)
ii. “耶路撒冷的修缮工作是必要的,这是因为在前任国王统治期间遭受了破坏(注意在历代志下25:23中特别提到了角门),也可能是一场地震而导致的破坏(阿摩司书1:1;撒迦利亚书14:5)。”(塞尔曼)
iii. 经文对乌西雅的一个独特形容是,“他喜悦农事”。这说明他的志向和心思不仅是在技术和名望方面;他还对能造福于平民大众的实用事务感兴趣。
iv. “这是君王的卓越之处:每一个国家都依赖农牧业。不管他们的贸易或商业如何,如果农业不繁荣,就不会有真正的国家繁荣;因为国王自己也要依靠田间出产的供养。”(克拉克)
d. 又在耶路撒冷使巧匠做机器,安在城楼和角楼上,用以射箭发石:对于这些器械是防御性还是进攻性的发明,存在一些争论甚至争议。如果这确实描述的是投石机的发明,那么乌西雅和他的手下发明了这种武器,比考古学证据显示的还要早200多年。这是一件了不起的事情。
i. “他的‘发明’(字面的意思),可能是城墙上保护性的盾牌或遮板,能够让弓箭手或其他人在相对安全的环境中作战。”(塞尔曼)
ii. 不过,克拉克(Clarke)引用了塔库姆译本对于历代志下26:15的译文:“他在耶路撒冷制造了精巧的器械和小型空心塔楼,安置在塔楼和城垛上,用于射箭和投掷大石。”
iii. “这是有记录以来,首次提及任何用于进攻或防御被围困之地的战争器械;这个记载远远早于希腊人或罗马人采用任何这类器械的记载……只有犹太人才是这类器械的发明者;这项发明产生在乌西雅统治时期,大约在基督纪元前八百年。难怪因此他的名字远扬四方,令敌人闻风丧胆。”(克拉克)
e. 因为他得了非常的帮助,甚是强盛:这段经文的结尾,在充分称赞了乌西雅统治的美好和优点之后,我们读到这句不祥之语。在他兴盛成功的某个时刻,他开始背离神的帮助,转而依靠自己的力量。
i. “乌西雅成功的主要原因是神的帮助。这在历代志中是一个特别的表述(参见历代志上12:19;历代志下14:11,25:8),其含义在新约中等同于圣灵的大能工作(参见罗马书8:26;提摩太后书1:14;参见使徒行传26:22;帖撒罗尼迦前书2:2)。”(塞尔曼)
B. 乌西雅犯罪,受到惩罚。
1.(16)乌西雅心中骄傲。
他既强盛,就心高气傲,以致行事邪僻,干犯耶和华他的神,进耶和华的殿,要在香坛上烧香。
a. 他既强盛,就心高气傲,以致行事邪僻:有些人善于处逆境,却不善于应对成功,乌西雅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i. “人类历史不断证明,繁荣会滋生种种隐蔽的危机。因繁荣而受挫的人,远比因逆境折戟的人更多……繁荣总会让灵魂陷入骄傲的危险,使人内心膨胀。骄傲在败坏以先;狂心在跌倒以前。”(摩根)
ii. “神不能将繁荣和成功托付给我们中的一些人,因为我们的本性无法经受住这份考验。我们必须用力划桨,而不是张开船帆,因为我们没有足够的压舱物。”(梅尔,Meyer)
b. 他……干犯耶和华他的神,进耶和华的殿,要在香坛上烧香:乌西雅违反了神为以色列设立的一项普遍原则:任何国王都不能兼任祭司,先知、祭司和君王这三种职分不可集于一人之身 —— 直到弥赛亚来,只有弥赛亚才集这三种职分于一身。
i. “乌西雅‘不忠’(历代志下26:16、18)。这是历代志中用来表示罪的最重要表达方式,它可以使一个王朝覆灭(历代志上10:13),使一个民族被掳(历代志上5:25,9:1;历代志下33:19,36:14)。自罗波安的时代(历代志下12:2)以来,这个词就没有出现过;但现在它将成为贯穿本书结尾部分的一个常见主题。”(塞尔曼)
ii. “乌西雅的问题是,他不满足于神赋予他的权柄,想在他的王权之上增加祭司的职能。然而,绝对的权力在神的国度里是没有位置的。”(塞尔曼)
2.(17-21)冲突与相应的惩罚。
祭司亚撒利雅率领耶和华勇敢的祭司八十人,跟随他进去。他们就阻挡乌西雅王,对他说:“乌西雅啊,给耶和华烧香不是你的事,乃是亚伦子孙承接圣职祭司的事。你出圣殿吧!因为你犯了罪,你行这事,耶和华神必不使你得荣耀。”乌西雅就发怒,手拿香炉要烧香。他向祭司发怒的时候,在耶和华殿中香坛旁众祭司面前,额上忽然发出大麻疯。大祭司亚撒利雅和众祭司观看,见他额上发出大麻疯,就催他出殿;他自己也急速出去,因为耶和华降灾与他。乌西雅王长大麻疯直到死日,因此住在别的宫里,与耶和华的殿隔绝。他儿子约坦管理家事,治理国民。
a. 祭司亚撒利雅……跟随他进去:要直面一位君王并非易事,更何况乌西雅身为大卫王的后裔,还是犹大军队的统帅。然而,祭司亚撒利雅深知,乌西雅王的罪行极其严重,因此这场对峙是必要的。
b. 乌西雅啊,给耶和华烧香不是你的事,乃是……祭司的事:亚撒利雅只是让乌西雅认识到这一由来已久的原则。神明确规定,只有亚伦的后裔才能以祭司身份来到他面前(除了麦基洗德等次的祭司职分,耶稣就属于这一职分等次)。
c. 乌西雅就发怒……额上忽然发出大麻疯:满心骄傲与愤怒的乌西雅,发现麻风病在自己头上发作。毫无疑问,当麻风病最初出现在他脸上时,他从祭司们惊恐的表情中,察觉到了异样。
i. “‘额上忽然发出大麻疯’,让他无法掩盖这一耻辱;很可能他身体的其他部位也出现了麻风病症状。”(普尔)
ii. “尽管乌西雅所做的事情很严重,但神直到乌西雅‘发怒’才采取行动,这是第19节中两次出现的强调词。只有人悖逆发怒时,神公义的怒气才会发作。”(塞尔曼)
d. 他自己也急速出去,因为耶和华降灾与他:乌西雅既不听从圣经中禁止他进入圣殿烧香的诫命与习俗,也不听从祭司们的斥责和警告。然而,面对神对他的审判,他却有了反应,最后急速出去。
e. 乌西雅王长大麻疯直到死日:乌西雅以一个傲慢的国王的身份进入圣殿,离开时却成了一个蒙羞的麻风病人,并且余生都未能摆脱这一身份。他甚至无法进入圣殿的外院(与耶和华的殿隔绝),而以往他和其他敬拜者一样,都能自由出入外院。由于逾越节了神所设立的界限,他的自由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限制。
i. “这是神的严厉惩罚。按照律法规定,他的罪行当处死刑(民数记18:7),而麻风病实际上等同于死刑,只是这种死亡以一种更漫长、更痛苦的方式延续着。”(克纳普)
ii. “他不满足于神的安排,篡夺了祭司的位置与职责,如今连最卑微的子民所享有的权利都被剥夺,这是对他公正且最恰当的审判。”(普尔)
3.(22-23)乌西雅王的死与安葬。
乌西雅其余的事,自始至终都是亚摩斯的儿子、先知以赛亚所记的。乌西雅与他列祖同睡,葬在王陵的田间他列祖的坟地里,因为人说:“他是长大麻疯的。”他儿子约坦接续他作王。
a. 乌西雅其余的事,自始至终都是亚摩斯的儿子、先知以赛亚所记的:在以赛亚书6:1里,可以看出以赛亚和乌西雅之间的这种联系。乌西雅死的时候,就是先知以赛亚蒙召之际:当乌西雅王崩的那年,我见主坐在高高的宝座上……(以赛亚书6:1)。
i. 重要的是,要全面地考量乌西雅的统治:
· 他开始统治国家的时候,只有十六岁。
· 他一共作王五十二年。
· 总体而言,他是一位优秀且强大的国王,带领以色列取得了许多军事胜利,同时也是一位充满活力的建设者和有远见的人。
· 尽管取得了这一切成就,乌西雅却结局悲惨。
ii. 因此,当以赛亚写下他蒙召是在“乌西雅王崩的那年”,这其中蕴含着诸多深意。一方面,这意味着“在一位伟大且睿智的国王离世的那年”;但另一方面,也意味着“在一位伟大且睿智却有着悲惨结局的国王离世的那年”。以赛亚在乌西雅王去世时,有充分的理由感到沮丧和失望,因为一位伟大的国王逝去了,而且其生命以悲剧收场。然而,尽管如此,他看到了坐在宝座上的主神,他比世上任何一位国王都更伟大。
b. 因为人说:“他是长大麻疯的”:对于犹大这位总体上颇为伟大的国王而言,这是一个令人悲伤且有些不幸的总结,但这也表明了未能善终所带来的巨大代价和悲剧,以及后期犯下的错误和丑闻可能会给整个人生或执政生涯蒙上阴影。
i. “三位接连在位的君王,他们的统治都在悖逆与灾难中收场,而这是其中的最后一位,以一段悖逆和灾难的时期告终,似乎没有什么能够阻止犹大及其国王们陷入罪恶和审判之中。偶像崇拜、拒绝先知的教导、暴力和骄傲以极具破坏力的模式不断重演。”(塞尔曼)
ii. “虽然乌西雅的狂傲自大没有带来被掳事件,但这是一个绝佳的例子,说明了为什么被掳无可避免,最终必然临到。从这时起,犹大的灭亡已然清晰可见。”(塞尔曼)
iii. “关于乌西雅有单独的埋葬之地这一说法,或许可由哈斯蒙尼王朝时期的一个骨瓮铭文得以证实:‘这里安放着犹大王乌西雅的遗骨,不得挪动。’”(塞尔曼)
iv. “我活到如今,足以观察到那些自称是基督徒的人所犯下的最严重的过错,并非为年轻人所普为。对我来说,最痛苦的是,我记得在这座教堂里,我所见过的最严重的背道和叛教的案例,都来自于老年人和中年人,而不是年轻人;因为,不知怎的,年轻人如果真的蒙神教导,就会知晓自己的软弱,所以他们会向神呼喊求助;但常常发生的情况是,那些更有经验的人开始认为自己不太可能陷入年轻人所犯的错误和愚蠢之中;而且我不在乎一个人年纪有多大 —— 哪怕他活到七百岁 —— 如果他开始依靠自己,那他就是一个愚昧的人,很快就会遭遇惨痛的失败。”(司布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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