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代志上第20章-拉巴之役亚扪战败
A. 亚扪战败。
1.(1)第二年约押出征,夺取亚扪人的拉巴
过了一年,到列王出战的时候,约押率领军兵毁坏亚扪人的地,围攻拉巴。大卫仍住在耶路撒冷。约押攻打拉巴,将城倾覆。
a. 过了一年,到列王出战的时候(注:新钦定本“第二年春天,在列王通常出征的时候”):在那个地区,一般不会在冬季打仗,因为降雨和寒冷的天气使得行军扎营都十分困难。战事在春季恢复。
b. 约押率领军兵……大卫仍住在耶路撒冷:大卫本应出发参加战斗,但他却留在了后方。在历代志上第19章中,约押和勇士的军队抵御了亚兰人和亚扪人,但没有取得决定性胜利。决定性胜利是在历代志上19章末尾大卫领军作战时取得的。无论是按照惯例还是经验,神都告诉大卫:“你应当在战场上。”但是大卫仍住在耶路撒冷。
i. 当大卫仍住在耶路撒冷期间发生的事无人不晓,以致于历代志作者无需记录这事。在大卫无所事事,休闲度日的时候,看见一个妇人沐浴;因情欲作祟,他与妇人通奸,致使她怀孕。随后,他与约押合谋,谋杀妇人的丈夫乌利亚(大卫的勇士之一)以掩盖罪行。从大卫留在耶路撒冷到约押攻克拉巴期间,发生了许多事。
ii.“要当心安逸的时光。正是在这样的时候,我们最容易陷入撒旦的权势。最闷热的夏日往往充满灾祸……如果我们终日无所事事,不尽本分做事,就必然会把时间浪费在许多其他的地方……在安逸休闲的日子里,需要比其他时候更加警醒祷告。”(梅尔,Meyer)
iii.“对神的仆人而言,当神的使命召唤他们奔赴前线,而他们却选择消极怠惰,无所事事,那再没有比这更危险的情形了。”(摩根,Morgan)
c. 约押攻打拉巴:通过撒母耳记下12:26-31的记载,可以看出约押基本攻破了拉巴,但他却呼吁大卫前来帮助。他希望大卫在犯罪并吃到罪恶的苦果之后,重返战场给予拉巴城最后一击,彻底征服这城。接着,在撒母耳记下12:29里,于是大卫聚集众军,往拉巴去攻城,就取了这城。这是大卫恢复过程的最后阶段。他重新做了他一开始就该做的事 —— 率领以色列人出征,而不是留在耶路撒冷。这意味着大卫再次取得了胜利。他的罪并没有使他注定一生失败受挫。大卫的罪受到了惩罚,但这并不意味着他的人生就此毁了。
i.“大卫的跌倒应使未跌倒的人警醒,使已跌倒的人免于绝望。”(奥古斯丁,Augustine)
2.(2-3)大卫戴上亚扪王的王冠。
大卫夺了亚扪人之王(注:或作“玛勒堪”。“玛勒堪”即“米勒公”,亚扪族之神名)所戴的金冠冕,其上的金子重一他连得,又嵌着宝石,人将这冠冕戴在大卫头上。大卫从城里夺了许多财物,将城里的人拉出来,放在锯下,或铁耙下,或铁斧下(注:或作“强他们用锯,或用打粮食的铁器,或用铁斧作工”),大卫待亚扪各城的居民都是如此。其后大卫和众军都回耶路撒冷去了。
a. 大卫夺了亚扪人之王所戴的金冠冕……人将这冠冕戴在大卫头上:大卫的罪并没有使他失去冠冕。倘若大卫犯罪后拒绝先知拿单的劝诫,或许他就会失去。然而因为大卫认罪悔改,所以他头上仍有冠冕。
i.“大卫对亚扪的统治,似乎是以色列地之外的、复杂的四级帝国管理体制的一部分……亚扪是其中受到最严厉限制的,显然,亚扪被降为行省级别。”(塞尔曼,Selman)
b. 大卫从城里夺了许多财物……其后大卫和众军都回耶路撒冷去了:大卫的势力和财富再次增长,为了将来建造圣殿,他带着大量财物回到耶路撒冷。
i. 这个扩展以色列与邻国安全关系的例子,符合历代志作者的总的目的,即展示大卫怎样为他儿子建造圣殿铺平道路。
B. 以色列人战胜非利士巨人的其他事迹。
1.(4-7)打败三个巨人的三次胜利之战。
后来,以色列人在基色与非利士人打仗。户沙人西比该杀了伟人的一个儿子细派,非利士人就被制伏了。又与非利士人打仗,睚珥的儿子伊勒哈难杀了迦特人歌利亚的兄弟拉哈米,这人的枪杆粗如织布的机轴。又在迦特打仗,那里有一个身量高大的人,手脚都是六指,共有二十四个指头,他也是伟人的儿子。这人向以色列人骂阵,大卫的哥哥示米亚的儿子约拿单就杀了他。
a. 后来:这段战胜非利士巨人的描述表明,没有大卫,以色列人也能击杀巨人。西比该……伊勒哈难……约拿单:当大卫不再与巨人战斗时,这些人成就了英勇事迹。当前一代领袖退场时,神会继续兴起领袖。
i. 大卫的遗产不仅在于他的成就,还在于他留下的东西 —— 一群为胜利做好准备的人。大卫的胜利不仅对他自己有意义,他的教导和榜样对其他人也有意义,让他们学会如何象大卫这样得胜。
ii.“这些书卷的编纂者也略过了暗嫩玷污他妹子她玛的事情、押沙龙的叛乱以及所有这些事带来的可怕后果。这些事本应在第4节之前叙述。他不可能不知道这些事,因为这些事众人皆知;但他看到这些事在民众认可的书卷中已有详尽记载,而且这些叙述是任何虔诚和善良之人都不愿复述的。基于这些原因,读者应认可他省略这些内容。”
b. 手脚都是六指,共有二十四个指头:这里描述了一个不知名的身量高大的人。这人来自迦特。诸如像亚当·克拉克(Adam Clarke)这样的释经家,特别提醒我们,这是一种广泛存在的现象。“这不是一个孤立的例子:塔弗尼尔(Tavernier)告诉我们,1649年统治爪哇的皇帝,其长子每只手有六个手指,每只脚有六个脚趾……我曾经在爱尔兰的伦敦德里郡见过一个年轻的女孩,她每只手有六个手指,每只脚有六个脚趾,但是她的身高普通,完全没有巨人的样子。”
i. 这人的枪杆粗如织布的机轴:歌利亚的兄弟拉哈米的情况确实如此。“这也有类似的记载,并非是一些人所称的无历史依据的虚构。实际上,这是一种带有环和绳索缠绕枪杆的标枪,可投得更远且更稳定,公元前十二世纪,这种枪已出现在爱琴海地区。旧约圣经也记载另一个非以色列人拥有这样一支标枪(历代志上11:23)。”(塞尔曼,Selman)
2.(8)战胜非利士巨人的总结。
这三个人是迦特伟人的儿子,都死在大卫和他仆人的手下。
a. 这三个人是迦特伟人的儿子:由于歌利亚来自迦特(撒母耳记上17:4),所以这些人是歌利亚的儿子或兄弟。
i.“非利士战士也被称作‘利乏音人’(修订标准版圣经)或‘辣法的子孙’(‘巨人’,新修订标准版圣经),他们是以色列之前的迦南民族之一(例如创世记15:20),以其身材高大、体型壮硕而闻名。”(塞尔曼,Selman)
b. 都死在大卫和他仆人的手下:部分含义是,大卫此时征服敌人,是为了给所罗门开辟一个更好的未来。我们当下的胜利不仅对我们现在有益,也是为了下一代人,为了把一些重要的传承传给他们。
i. 打败这四个巨人,当归功于大卫和他仆人。大卫通过自己的榜样、引导和影响,在其中发挥了作用。
ii.“愿那些在长期侍奉之后发现自己力量渐衰的人,甘愿与上帝的子民相伴,仍像一盏明灯一样为他们发光发热,从而使他们能够继续从事同样神圣的事业。在生命的暮年有这样的作为,同样也是伟大而崇高的侍奉。”(摩根,Morgan)
©1996–present The Enduring Word Bible Commentary by David Guzik